-
>
蜜蜂的寓言:私人的惡德,公眾的利益
-
>
世界貿易戰簡史
-
>
日本的凱恩斯:高橋是清傳:從足輕到藏相
-
>
近代天津工業與企業制度
-
>
貨幣之語
-
>
眉山金融論劍
-
>
圖解資本論
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第5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216804
- 條形碼:9787509216804 ; 978-7-5092-1680-4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第5版) 本書特色
★一本書讀懂讀透=優秀的財稅老師手把手教你做賬、納稅、開票 ★內容超級全面、系統=實務中遇到的每個環節的具體問題都能從書中找到答案! 創業中國年度十大杰出會計師欒慶忠根據全新增值稅法規全面修訂 ■做賬開票/納稅節稅樣樣精通 ■重點事項/疑難問題各個擊破 ■綜合案例/風險防范精透解析
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第5版) 內容簡介
增值稅實戰通關手冊! ■連點成線 織線成面——增值稅業務流程全面梳理 ■重點解析 難點突破——50種增值稅業務賬務處理要點分析 ■稅收優惠 全面了解——41類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總結提煉 ■活用政策 開源節流——17種簡單、實用節稅小招數詳細點撥 ■風險防范 未雨綢繆——24種關鍵增值稅稅務風險控制提示 ■亡羊補牢 猶未為晚——29種增值稅納稅自查要點與納稅檢查方法匯總 ■答疑解惑 簡潔明白——197個增值稅納稅常見疑難、熱點問題精透解析
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第5版) 目錄
——從增值稅業務流程談起
**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一、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條件
二、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程序
三、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其他事項
四、一般納稅人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特殊規定
第二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輔導期管理
一、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范圍
二、輔導期管理的期限
三、輔導期納稅人抵扣進項稅額的規定和會計處理
四、輔導期納稅人專用發票的領購
五、輔導期納稅人轉正
第三節 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開具中的重點事項和疑難問題
一、增值稅征稅范圍
二、稅率和征收率
三、增值稅簡易征收涉及的疑難問題
四、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舊貨、其他物品等疑難問題
五、重點事項:掌握各種銷售結算方式的發票開具時間
六、增值稅發票開具的常見疑難問題
第四節 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認證和抵扣的重點事項和疑難問題
一、增值稅扣稅憑證的種類
二、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
三、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認證(勾選)、采集
四、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
五、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情形
六、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相關規定
七、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的抵扣
八、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常見疑難問題
第五節 抄稅、報稅、稅款繳納的重點事項
一、遠程抄報稅流程
二、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
三、納稅申報其他資料
四、《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五、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填列特別注意事項
第六節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財稅處理及納稅申報操作綜合案例
第七節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的常見業務賬務處理及納稅申報
一、小規模納稅人常見業務賬務處理
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
第八節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財稅處理及納稅申報操作綜合案例
第二章 重點解析 難點突破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業務賬務處理
**節 納稅人增值稅會計科目的設置
一、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會計科目的設置
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會計科目的設置
第二節 納稅人具體增值稅業務的財稅處理(適用于所有行業)
一、納稅人購入貨物、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接受應稅行為的財稅處理
二、納稅人接受捐贈轉入貨物、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財稅處理
三、納稅人接受投資轉入貨物、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財稅處理
四、納稅人利潤分配轉入貨物、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財稅處理
五、納稅人自行建造、改擴建固定資產的財稅處理
六、納稅人發生各類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情形的財稅處理
七、納稅人進項稅額轉回的財稅處理
八、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進項稅轉出的財稅處理
九、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的財稅處理
十、納稅人接受境外單位提供應稅服務扣繳稅款的財稅處理
十一、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的財稅處理
十二、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應稅項目的財稅處理
十三、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或者發生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財稅處理
十四、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貨物情形的財稅處理
十五、納稅人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或發生應稅行為收取價外費用的財稅處理
十六、納稅人現金折扣、商業折扣、銷售折讓的財稅處理
十七、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財稅處理
十八、混合銷售的財稅處理
十九、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財稅處理
二十、納稅人差額征稅的財稅處理
二十一、包裝物繳納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二十二、以舊換新的財稅處理
二十三、債務重組涉及的增值稅賬務處理
二十四、非貨幣性交易涉及的增值稅賬務處理
二十五、商業企業以返利、返點、促銷費、進店費、展示費、管理費等名義向生產企業收取的各種費用的財稅處理
二十六、捆綁銷售、買一贈一等促銷方式的財稅處理
二十七、應稅消費品的增值稅繳納
二十八、還本銷售方式的增值稅賬務處理
二十九、進出口貨物增值稅納(退)稅的賬務處理
三十、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進項稅轉出的增值稅賬務處理
三十一、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賬務處理
三十二、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直接免征、直接減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財稅處理
三十三、納稅人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財稅處理
三十四、納稅人月末繳納增值稅的財稅處理
三十五、納稅人增值稅檢查調整的賬務處理
三十六、因發生增值稅偷稅、騙取退稅和虛開增值稅扣稅憑證等行為被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的特殊財稅處理
三十七、納稅人共用水電費的財稅處理
三十八、納稅人租賃業務的財稅處理
三十九、納稅人轉讓金融商品的財稅處理
第三節 建筑業、房地產業納稅人具體增值稅業務的財稅處理
一、納稅人掛靠經營掛靠方與被掛靠方雙方的財稅處理
二、納稅人跨區經營預繳稅款的財稅處理
三、總分包業務的財稅處理
四、建筑施工企業對已經辦理工程進度結算卻未收到的結算工程款的財稅處理
五、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被工程發包方從應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質押金、保證金的財稅處理
六、建筑企業清包工、甲供工程、建筑工程老項目、建筑工程新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與簡易計稅方法的財稅處理
七、建筑企業財稅處理綜合案例(暨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時點、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之間差異的財稅處理)
八、納稅人銷售房地產差額征稅的財稅處理
九、房地產開發企業財稅處理綜合案例
第三章 稅收優惠 全面了解
——用足用好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
**節 所有行業領域均適用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優惠政策
三、資產重組增值稅優惠政策
第二節 特定行業領域適用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一、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二、農業產品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三、農業生產資料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四、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
五、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六、軟件產品增值稅優惠政策
七、電力增值稅優惠政策
八、醫療衛生增值稅優惠政策
九、文化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軍隊軍工系統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一、公安、司法部門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二、供熱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三、自來水廠(公司)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四、煤層氣抽采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五、修理修配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六、拍賣行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七、黃金、鉆石、鉑金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八、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項目增值稅優惠政策
十九、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進口種子種源免稅優惠政策
二十一、研發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二、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運營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四、新型顯示器件產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五、成都雙流等三個機場民航國際航班使用保稅航空燃油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六、熊貓普制金幣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七、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改制上市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八、租賃企業進口飛機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九、原油和鐵礦石期貨保稅交割業務增值稅優惠政策
三十、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優惠政策
三十一、大型客機和新支線飛機有關增值稅政策
三十二、直接免稅的營改增政策
三十三、增值稅即征即退的營改增政策
三十四、扣減增值稅的營改增政策
三十五、金融企業表外利息的營改增政策
三十六、個人出售二手房的營改增政策
三十七、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營改增政策
三十八、跨境應稅行為免征增值稅的營改增政策
第四章 活用政策 開源節流
——簡單、實用的節稅小招數
**節 通過正確理解政策節稅
一、超過標準必登記,不夠標準擇優選
二、分立經營試試看,有時還真節省稅
三、兼營業務分開算,明明白白繳兩稅
四、會開發票也節稅,不開錯開多繳稅
五、支付代墊運輸費,專票開具有學問
六、出租出借包裝物,押金怎樣來核算
七、個人車輛耗油費,取得“油票”怎抵扣
八、一般購銷轉代購,節省稅費利潤多
九、總分機構轉貨物,網絡結算緩繳稅
十、優惠政策要熟悉,恰當運用才節稅
十一、扣稅憑證細審核,應抵盡抵降稅負
第二節 通過比較分析選擇節稅
一、銷售方式幾多種,節稅比較來選擇
二、ZUI佳選擇供應商,關鍵是看凈利潤
三、平銷返利要節稅,把握方式和時點
四、委托代銷有兩種,選擇哪種需比較
五、經營模式巧轉換,收入相同稅不同
六、多種方案哪個好,臨界點法做比較
第五章 風險防范 未雨綢繆
——增值稅稅務風險控制
**節 銷項稅額處理方面的稅務風險
一、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定有誤
二、視同銷售貨物及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處理不當
三、跨縣(市)、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計劃單列市)提供建筑服務或者銷售、出租不動產處理不當
四、銷售額確定有誤
五、價外費用處理不當
六、兼營未分開核算
七、混合銷售處理不當
八、未確保銷售收入完整性
第二節 進項稅額處理方面的稅務風險
一、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規定
二、不應抵扣而抵扣進項稅額
三、應做進項稅額轉出而未做
四、扣稅憑證不符合規定,資料不齊全
第三節 發票使用管理方面的稅務風險
一、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開具
二、增值稅發票不及時認證(勾選)
三、不按稅法規定開具發票
四、虛開發票
第四節 稅控設備管理方面的稅務風險
一、防偽稅控專用設備被盜、丟失的稅務風險
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稅務風險
第五節 逾期申報、逾期繳稅的稅務風險
一、逾期申報
二、逾期繳稅
第六節 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不登記的稅務風險
第七節 賬務處理方面的稅務風險
第八節 納稅人簽訂合同方面的稅務風險
第九節 節稅籌劃方面的操作風險
第六章 亡羊補牢 猶未為晚
——增值稅納稅自查要點與納稅檢查方法
**節 銷項稅額方面的自查要點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自查
二、銷售收入完整性的自查
三、視同銷售和視同提供應稅服務行為的自查
四、價外費用的自查
五、適用稅率的自查
第二節 進項稅額方面的自查要點
一、申報進項稅額抵扣范圍的自查
二、運輸費用進項稅額的自查
三、農產品收購發票進項稅額的自查
四、成品油進項稅額的自查
五、通行費進項稅額的自查
六、進項稅額轉出的自查
第三節 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方面的自查要點
一、是否存在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的情形
二、是否存在專用發票不按要求開具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不得開具專用發票而開具的情形
四、是否存在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行為
五、是否存在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
六、其他重點自查事項
第四節 增值稅優惠政策方面的自查要點
第五節 增值稅納稅自查的方法
一、檢查賬戶之間的異常對應關系
二、檢查賬戶之間的特殊對應關系
三、檢查賬戶之間的發生額對應關系
四、納稅自查需要關注的其他賬戶
五、分析財務數據是否異常
六、分析財務指標是否異常
七、盤點存貨,檢查倉庫實物庫存與財務賬面是否相符
八、檢查記賬憑證和附件是否相符
九、檢查賬務處理的關聯性
十、檢查賬務處理的反常行為
十一、檢查賬務處理與實際經營情況的一致性
第七章 答疑解惑 簡潔明白
——增值稅納稅常見疑難、熱點問題解析
**節 進項稅額常見疑難、熱點問題解析
第二節 銷項稅額常見疑難、熱點問題解析
第三節 發票常見疑難、熱點問題解析
第四節 其他常見疑難、熱點問題解析
附 表
附表1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主要納稅事項一覽表
附表2 增值稅銷售額一般規定及特殊規定一覽表
附表3 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不動產經營租賃增值稅政策一覽表
附表4 融資租賃、融資性售后回租特殊政策一覽表
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第5版) 節選
六、增值稅發票開具的常見疑難問題 下面這些情況都是企業在日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開具中經常遇到的疑難事項,同時也是日常稅務咨詢中的熱點問題。 1.混合銷售、兼營業務行為怎樣開具發票 這是納稅人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對于混合銷售、兼營業務行為很多納稅人分不清,難以做出正確的判斷。 我們先來看相關稅收政策規定。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項目,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該條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銷售服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根據上述規定,混合銷售行為成立的行為標準有兩點,一是其銷售行為必須是一項;二是該項行為必須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其“貨物”是指增值稅稅法中規定的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和氣體;服務是指屬于改征范圍的交通運輸服務、建筑服務、金融保險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等。 因此,在確定混合銷售是否成立時,其行為標準中的上述兩點必須同時存在,如果一項銷售行為只涉及銷售服務,不涉及貨物,這種行為就不是混合銷售行為;反之,如果涉及銷售服務和涉及貨物的行為,不是存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之中,這種行為也不是混合銷售行為。 混合銷售:銷售服務、銷售貨物是一項整體銷售行為。為了體現是一項整體銷售行為,同時發生的銷售服務、銷售貨物,應按主業稅率在同一份發票上開具。 兼營業務:銷售服務、銷售貨物兩項經營活動間并無直接的聯系和從屬關系。需要在合同簽訂、發票開具、財稅處理等環節體現分別核算,以免出現多繳稅款的稅務風險。開具發票應按照各自的業務名稱和各自的稅率分別開具發票。分別開具發票并非指開具兩份以上的發票,除特殊規定外,也可以分別按不同業務名稱開在一份發票的不同行次上。 溫馨提醒 1.生產貨物的單位,在銷售貨物的同時附帶運輸,其銷售貨物及提供運輸的行為屬于混合銷售行為,所收取的貨物款項及運輸費用應一律按銷售貨物計算繳納增值稅。 2.以餐飲服務為主的納稅人,銷售餐飲服務的同時銷售煙酒,屬于混合銷售行為,煙酒和菜品加上廚師和服務人員的勞動,共同形成了餐飲服務,按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3.某試點一般納稅人既有不動產銷售業務,又有經紀代理業務(兩項業務不屬于混合銷售),如果該納稅人能夠分別核算上述兩項應稅行為的銷售額,則銷售不動產適用10%的增值稅稅率,提供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如果該納稅人沒有分別核算上述兩項應稅行為的銷售額,則銷售不動產和提供經紀代理服務均從高適用10%的增值稅稅率。 除上述一般規定外,納稅人還需要關注以下特殊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條規定: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構件等自產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者征收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中外合作辦學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第六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關于混合銷售與兼營業務,我們后面再詳細講解。 2.納稅人取得的價外費用怎樣開具發票 銷售方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提供應稅服務同時收取手續費、貼現息等費用,銷售方因客戶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付款而收取逾期付款利息,這些費用怎樣開具發票呢?購貨方取得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為手續費、貼現息、逾期付款利息等的專用發票是否可以抵扣呢?這個問題困擾著許多財務人員。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1)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①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②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3)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①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②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③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4)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各種性質的收費,但不包括以下項目: ①代為收取并符合該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②以委托方名義開具發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項。 作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應稅行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可與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應稅行為合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需要在不同欄次中注明,也可單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名稱一欄可填寫為手續費、貼現息、逾期付款利息等價外費用名稱。 不作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發生應稅行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發票,比如: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也不屬于增值稅價外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發票。 3.匯總開具發票怎樣操作 筆者在為企業提供納稅咨詢服務時,遇到過好多企業對匯總開具發票不夠重視,有的企業不知道匯總開具發票這回事,有的企業不開具銷售清單,還有的企業雖然有銷售清單但是銷售清單不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有的企業銷售清單雖然符合規定但是單獨保存,沒有附在發票之后。 例如,某公司是一家銷售食品的公司,食品品種較多,但是金額不大,每次都要開具好多發票,有什么辦法可以減少開票份數呢? 辦法當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因此,該公司可以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如果所售貨物適用的稅率不一致,應按不同稅率分別匯總填開專用發票。 納稅人匯總填開專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不填寫,“單位”“數量”“單價”欄可以不填寫。但匯總填開的專用發票,必須附有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加蓋發票專用章的銷貨清單。銷貨清單應填寫購銷雙方的單位名稱、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名稱、單位、數量、單價、銷售額,銷貨清單的匯總銷售額應與專用發票“金額”欄的數字一致。銷貨清單應嚴格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使用,**聯存根聯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后要處理銷毀的,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第二聯、第三聯應分別附在發票聯和抵扣聯之后,否則,該份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作為扣稅憑證。 相關鏈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機動車電子信息采集和*低計稅價格核定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6號)規定: 1.自2013年8月1日起,國內機動車生產企業和國外機動車進口企業(不含進口自用,以下統稱機動車生產企業)銷售本企業生產(改裝)或進口的車輛配置序列號不同或者價格不同的機動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稱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包括《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清單》)“貨物或應稅名稱”欄中應當分別開具,不應在同一行中混開。 2.自2014年1月1日起,機動車生產企業銷售本企業生產(改裝)或進口的機動車,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后應導出發票信息,通過“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車輛票據關聯子系統”將發票信息與所售機動車的合格證電子信息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以下簡稱合格證電子信息)進行關聯。 已關聯發票信息的合格證電子信息,將通過“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自動上傳至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總局實時采集每臺應稅車輛價格(增值稅含稅價格)信息。機動車生產企業未關聯發票信息的合格證電子信息,自2014年1月1日起,將不能上傳至國家稅務總局。 4.賒銷和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怎樣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發票應在發生納稅義務時開具。先開具發票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在銷售一般貨物的情況下,在規定的開票時間,按照相應的數量、單價、金額開具發票即可。在實際納稅咨詢中,納稅人咨詢*多的是分期收款銷售設備怎樣開具發票。下面舉例說明。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7月份甲公司以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銷售設備一臺,合同約定設備價款100萬元,增值稅16萬元,乙公司收到設備后付款30%,安裝調試合格后再支付60%,剩余10%在1年質保期結束后支付, 甲公司按照約定收款時間確認收入時,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數量、單價欄怎樣填開? 此筆業務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填開方法為:單價按照設備的實際銷售價格開具,數量按合同約定的當期收款數額占設備總價款的比例開具,*好在備注欄說明是分期付款的設備。 5.以折扣方式銷售貨物、提供應稅服務怎樣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筆者在對企業進行納稅檢查時,發現某些企業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提供應稅服務開具的專用發票,雖然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但是折扣額卻是在專用發票的“備注”欄里注明的,殊不知這并不符合有關專用發票開具的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折扣額抵減增值稅應稅銷售額問題通知》(國稅函〔2010〕56號)明確規定: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將價款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銷售額;未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以價款為銷售額,不得扣減折扣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6.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返利、進場費、展示費等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第二條規定,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有的納稅人咨詢: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應開具什么發票呢? 這是營改增之前的規定,隨著營改增政策的實施,類似條款自動失效,我們應該根據*新政策去理解。 (1)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商業企業不必開具任何發票,由生產企業按照銷售折讓開具專用發票,一種是在銷售時發生的返還費用,將銷售額和返還費用(折讓額)開在同一張發票上;一種是在開具發票后發生的返還費用,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2)對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系,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于平銷返利,不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營改增之前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征收營業稅,由商業企業開具服務業發票,現在則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應征收增值稅,由商業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 7.與承租單位共用水電,怎樣給承租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下面這個例子就是筆者*近接受的一家企業的稅務咨詢。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乙公司在甲公司租賃了一間廠房,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規定:水電費由甲公司代收代交,乙公司每月*后一天支付給甲公司水電費。甲公司支付水電費,取得自來水公司按3%的征收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電力公司按16%稅率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公司支付水電費時要求甲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那么,甲公司不是自來水公司,也不是電力公司,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乙公司嗎?不能開怎么辦?能開又怎么開才符合規定? 有人認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財稅〔2014〕57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自來水,可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得出結論:甲公司可以給乙公司按照簡易辦法開具3%征收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其實這個結論是不正確的,因為按簡易辦法征收僅適用于自來水公司銷售的自產自來水(注意“自產”兩個字),而甲公司屬于轉售自來水,因而不適用簡易辦法,甲公司應當按照自來水的適用稅率10%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乙公司,乙公司可以憑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對于電費,甲公司可以按照16%的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乙公司,乙公司可以憑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 若乙公司不是一般納稅人,則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若甲公司不能自行開具發票,可以申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 溫馨提醒 對于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有特殊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服務中收取的自來水稅法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4號)規定: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納稅人,向服務接受方收取的自來水水費,以扣除其對外支付的自來水水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8.銷貨退回、開票有誤、銷售折讓、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怎樣開具發票 在日常業務中,銷貨退回、開票有誤、銷售折讓等情形時常發生,發生了就要處理,而處理的方式又與這些情形的發生時間、發票認證情況等因素密切相關,處理方法一般有兩種:一種方法是作廢發票重新開具;一種方法是開具紅字發票。下面詳細說明。 **種,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符合作廢條件的可以直接作廢發票,重新填寫。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第二十條規定:“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第二種,開具紅字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規定: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以下方法處理: ①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②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③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④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2)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3)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范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與原藍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一一對應。 溫馨提醒 1.負數增值稅普通發票(含農產品收購發票與農產品銷售發票)與負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開具方法相同。 當企業所開發票有誤或者由于商品質量等問題購方需要退貨,但藍字普通發票已抄稅不能作廢,此時可開具負數發票來沖抵。 負數普通發票的填開方法與紅字專用發票不同,不受信息表管理的限制。在開具負數普通發票前,指定其對應的正數普通發票的代碼和號碼即可開具。 在打印負數普通發票時,系統自動將對應的正數發票的代碼和號碼打印在負數發票的“備注欄”內。 2.紅字專用發票填開的稅務風險。 納稅人應當根據實際生產經營的需要按照稅法規定開具增值稅紅字發票,對已開具的紅字發票,納稅人要保留購銷雙方的合同或協議、出庫單、退庫單、驗收單、運費發票等證明資料,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納稅人若想通過開具紅字發票來達到逃避繳稅、延遲納稅、調節稅額等非法目的,則面臨很大的稅務風險。稅務機關會通過系統的后臺數字分析發現問題,實施重點檢查,對超過正常開票一定比例的紅字發票,稅務機關會重點監控,各地稅務機關會根據各地不同的管理需要,確定紅字發票金額占藍字發票金額的比例,用于加強對紅字發票的管理。 例如,幾個企業之間頻繁互開發票,同時又頻繁用紅字發票沖抵,稅務機關就會質疑企業紅字發票業務的真實性。如果經查該企業實際沒有真實的銷售與退貨行為,就屬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嚴重的發票違法行為。 ……
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第5版) 作者簡介
欒慶忠 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實戰派財稅專家、財稅暢銷書作者,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繼續教育特聘老師,北京市注冊稅務師協會師資庫特聘老師,東奧會計在線簽約稅務實務講師,電視節目《前沿講座》特邀嘉賓,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人才戰略研究所專家委員會委員,解稅寶首席稅務專家,中稅網特聘講師,瞄財網、中國財稅精英家園協會財稅專家委員會顧問,武漢大學實戰型CFO(財務總監)高級研修班講師,山東大學齊魯稅務講壇主講嘉賓,清大厚德教育研究院兼職講師。受聘擔任十多家知名機構的特聘講師或專家,受聘為全國各地大型企業內訓,服務過的客戶有: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電四川公司、簡伯特(大連)公司、鐵獅門房地產公司、廣西建工集團、京煤集團、港華集團、黑龍江省水利水電集團、內蒙古源源能源集團等大型企業。 2016年度中稅協“解稅寶杯”影響力提名稅務老師 、改革開放40年中國杰出培訓名師、2015及2017年度中國百強講師、2015年度“明德杯”中國好講師、第三屆創業中國十大杰出會計師。 撰有財稅圖書十余本,本本經典,無須名家推薦,無須廣告宣傳,即深受讀者喜愛。其中,《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自初版問世以來一直位居電商增值稅類書籍暢銷榜前列,被眾多讀者譽為“增值稅實戰寶典”,被眾多圖書經銷商稱為“暢銷好書”“超級暢銷書”;《企業會計處理與納稅申報真賬實操》自問世以來,銷售歷久不衰,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好評和厚愛。
- >
山海經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莉莉和章魚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企鵝口袋書系列·偉大的思想20:論自然選擇(英漢雙語)
- >
羅曼·羅蘭讀書隨筆-精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