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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兒童數學教育與活動指導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5205163
- 條形碼:9787305205163 ; 978-7-305-20516-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與活動指導 內容簡介
本書的主要內容是研究1-6歲的學前兒童學習數學初步知識的認知特點以及如何對學前兒童進行數學教育, 幼兒園教師如何組織數學教育活動, 本書分為八章, 其中包括: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概述、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目標與內容、學前兒童數概念與數運算活動的設計與實施、學前兒童測量與比較活動的設計與實施、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途徑與方法等。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與活動指導 目錄
**節 關于數學的認識
第二節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意義及其任務
第三節 學前兒童數學學習的特點
第二章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目標與內容
**節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目標
第二節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內容
第三章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途徑與方法
**節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途徑
第二節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方法
第四章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活動的設計與組織
**節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活動設計的基本理論
第二節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活動設計的基本過程
第三節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第五章 學前兒童感知集合活動的設計與實施
**節 學前兒童關于集合概念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第二節 學前兒童關于分類概念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第三節 學前兒童關于模式概念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第六章 學前兒童數概念與數運算活動的設計與實施
**節 學前兒童關于數概念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第二節 學前兒童關于數運算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第七章 學前兒童測量與統計活動的設計與實施
**節 學前兒童關于量的概念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第二節 學前兒童關于統計概念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第八章 學前兒童空間與時間活動的設計與實施
**節 學前兒童關于幾何形體概念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第二節 學前兒童關于空間方位概念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第三節 學前兒童關于時間概念的學習與活動設計
參考文獻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與活動指導 節選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與活動指導》: (一)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目標的分類結構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目標的層次結構從深度上體現了目標體系的有序性,而分類結構則在廣度上體現了目標體系的有序性。雖然目標分類的角度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但是作為一個*終要由教育實踐者來具體實施的目標體系,在進行分類時必須要考慮到可理解性、可把握性和可操作性。我們可以從以下兩個不同角度來對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目標進行分類。 1.按心理活動的不同領域來分 目標具有導向的作用。兒童數學教育目標的分類應涵蓋兒童發展的各個領域,且各領域間要注意平衡,既不能偏重某一方面,也不能遺漏某一方面,*終為促進兒童各方面素質的全面、和諧發展。布魯姆曾經在《教育目標分類學》一書中以心理活動的不同領域作為分類的出發點,把教育目標分為三大領域:認知領域,包括知識的掌握和認知能力的發展;情感領域,包括興趣、態度、習慣、價值觀念和社會適應能力的發展;動作技能領域,包括感知動作、運動協調、動作技能的發展。每一領域又按其性質由簡到繁、由易到難、由具體到抽象、由低級到高級分為若干層次。據此,我們可以把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目標分為認知、情感與態度、操作技能三個方面。在認知領域中,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目標主要包括幫助兒童學習一些粗淺的數學知識,積累生活的經驗和發展兒童的思維能力;在情感和態度領域中,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目標主要包括培養兒童對數學活動的興趣、良好的參與活動的態度、習慣及健康的人格等;在操作技能方面,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目標主要包括正確操作和使用材料的能力及習慣。 2.按數學教育的不同內容來分 以數學活動的不同內容為分類的出發點,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目標包括:集合與分類、模式與排序、數概念與運算、比較與測量、幾何與空間等方面。從這個角度來組織和表述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目標,有利于教育者選擇具體的教育活動材料、教育活動內容、教育活動形式及教育活動的組織、領導方法。 (二)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目標的層次結構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目標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它可以分解為數學教育目標、年齡階段目標和數學教育活動目標三個不同的層次。它體現了全面發展的任務在兒童數學學習具體的中、短期發展要求,它能使教育*終目標得以落實,并更好地促進兒童的發展。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目標是學齡前兒童數學教育總的任務要求;年齡階段目標,一般以小、中、大班為界,指一年內的階段發展目標;而教育活動目標既可作為“系列活動”目標,作為一組需要連續地逐步達到的目標,也可視作“獨立活動”目標,就是指在一次教育活動中所應追求的主要目標。 教育目標具有不同的層次,因而可以針對不同層次的目標采用不同的表述方法。關于數學教育目標的表述,可以從《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等一系列綱領性文本出發,方向性、概括性、原則性地指明學前兒童數學教育應涵蓋的內容、范圍以及對兒童發展的期望;而年齡階段目標和數學教育活動目標則可以表述得更為具體從而具有可操作性。布魯姆認為,一個恰當的教學目標的表述應該具有兩個特征:必須詳細說明目標內容;應當用特定的術語描述教學后學生應能做的而以前不能做的作為。①他提供的這一關于目標表述的“模型”可以為我們思考低一級層次目標的表述提供借鑒;在對階段目標和具體活動目標表述的過程中,要求表述要明確,與上層目標的關系要密切,要比較直接;目標的涵蓋面要廣,應包括知識的學習、能力的培養、操作技能和情感態度方面的學習;目標要有代表性,每一條均是單獨的內容,不要有交叉重疊;不宜將手段寫成目標。②確實,教育目標的確定和表述已經被作為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而被關注。由此要以看到,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目標是通過層層的具體化而逐步落實到每一個教育環節和層面上去的。因此,教育者在整個教育實踐過程中,都必須依據不同的教育目標,逐步地加以實現,即通過低層次目標的實現逐步達到高層次目標的實現。三、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目標的內容幼兒園數學教育目標的層次結構,反映了教育目標的縱向結構,體現了目標體系在深度上的有序性。幼兒園數學教育目標一般包括三個層次:數學教育總目標、年齡階段教育目標和教育活動目標。一般來說,目標層次越高,其抽象概括性越高,但可操作性越低;而目標層次越低,其抽象概括性也越低,但可操作性高。 (一)學前兒童數學教育的總目標 2001年7月由教育部頒布并試行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中明確規定了科學領域的總目標: **,對周圍的事物、現象感興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第二,能運用各種感官,動手動腦,探究問題; 第三,能用適當的方式表達、交流探索的過程和結果; 第四,能從生活和游戲中感受事物的數量關系并體驗到數學的重要和有趣; 第五,愛護動植物,關心周圍環境,親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資源,有初步的環保意識。 2012年9月教育部正式頒布了《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將科學領域的學習與發展分為“科學探究”和“數學認知”兩個部分。在“數學認知”中,對學前兒童的數學教育提出了三條總目標,即“初步感知生活中數學的有用和有趣”;“感知和理解數、量及數量關系”;“感知形狀與空間關系”。 綜合《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中有關幼兒數學教育目標的思想。我們認為,幼兒數學教育的目標可包括以下三方面。 ……
學前兒童數學教育與活動指導 作者簡介
鹽城師范學院教育科學學院講師,華東師范大學學前教育系碩士,主要研究方向學前兒童數學教育,學前兒童科學教育,曾參編《學前兒童數學活動設計》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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