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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4038861
- 條形碼:9787304038861 ; 978-7-304-03886-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商法 內容簡介
為了好地探索現代遠程開放教育規律,充分體現學生自主學習的特點,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結合二十多年辦學經驗,從教材的體例、版式設計上做了改革,以適合學生的學習。在內容上力求反映應用性的特點,使學生掌握本學科的基本概念和理論體系。具有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其自學能力和認識事物的創新能力,以滿足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的需求。在建設文字教材的同時,我們還根據遠程開放教育的特點,輔之以錄音、錄像、CAI、網絡課件等學習材料為學習者提供學習支持服務。本套教材為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實施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法學專業系列教材。
商法 目錄
**節 商法的概念
第二節 商法的一般原則
第二章 公司法
**節 公司制度概述
第二節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第三節 公司的基本財產制度
第四節 公司及股東救濟制度
第五節 公司合并和分立制度
第六節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七節 有限責任公司制度
第八節 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第三章 合伙企業法
**節 合伙企業概述
第二節 合伙企業的設立
第三節 合伙企業的內部關系
第四節 合伙企業的外部關系
第五節 合伙企業的變更
第六節 特殊合伙企業
第七節 合伙企業的清算
第四章 破產法
**節 破產法總論
第二節 破產案件的申請和受理
第三節 管理人和債務人財產
第四節 債權申報和債權人會議
第五節 重整
第六節 和解
第七節 破產清算
第五章 票據法
**節 票據法概述
第二節 匯票
第三節 本票
第四節 支票
第六章 證券法
**節 證券概述
第二節 信息公開制度
第三節 證券發行制度
第四節 證券交易
第五節 證券交易禁止制度
第六節 上市公司收購制度
第七節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
第八節 證券公司
第九節 其他證券業機構
第七章 保險法
**節 保險制度概述
第二節 保險法及其主要原則
第三節 保險合同
第四節 財產保險
第五節 人身保險
第六節 保險公司法律制度
第七節 對保險公司的監督管理
第八節 外資保險公司及其監管制度
第九節 保險中介機構法律制度
商法 節選
《商法(附考核冊 第2版)/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法學教材》: 五、公司債券制度 (一)公司債券的法律性質 公司債券是公司對外負債的一種融資工具,包括債券金額、利率、償還期限三個主要內容。公司在遵守證券法規定的前提下,以公司的凈資產為信用擔保.以融資用途為號召,以債券利息為回報,吸引投資者購買債券。公司債券體現了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公司因其融資收入成為投資者的債務人,投資者因其擁有將來的本息回報成為公司的債權人。債券是證明投資者權利的憑證,也是公司承擔義務的約束文件,公司和投資者在債券中各有獨立的權利義務,各方都不得超過債券發行公告規定的權利范圍主張權利。 (二)公司債券的基本法律問題 1.公司債券的記載事項 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2.記名債券 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1)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2)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券的編號;(3)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債券的發行日期。 3.無記名債券 發行無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債券總額、利率、償還期限和方式、發行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4.可轉債 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并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在債券上標明可轉換公司債券字樣,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數額。在債券期滿時,持券人有權要求公司還本付息,也有權要求公司將債券轉為股票。可轉債的公司應當按照事先公布的轉換辦法向債券持有人換發股票。 5.債券的轉讓 記名公司債券,由債券持有人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于公司債券存根簿。無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由債券持有人將該債券交付給受讓人后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三)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主要條件 1.凈資產條件 為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須發行債券公司的償還能力,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 2.負債余額條件 發行人發行債券,無論次數多少,累計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這是因為一旦公司發行證券的資金不能形成生產力并具有盈利能力時.就須以公司的凈資產償還公司債券本息。 3.可分配利潤條件 為保證發行人的償還能力,公司債券發行人*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產業政策條件 產業政策是國家綜合利用自然資源和市場資源的基本規劃,發行人籌集的資金投向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免因用途不當導致投資失敗。 5.利率適當條件 發行人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以免各發行人之間因不正當競爭互抬價格,搞亂金融市場秩序。 6.其他條件 發行人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還須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包括就業政策、區域產業開發政策、行業競爭狀態、產業結構狀態、進出口涉及的許可證、配額等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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