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判例釋解與辯點分析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92324
- 條形碼:9787509392324 ; 978-7-5093-9232-4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走私犯罪判例釋解與辯點分析 本書特色
本書是作者積18年海關法律實務經驗及研究之功著成的闡釋海量判例的走私犯罪研究及辯點分析著作。全書共闡釋了100個判例,熔案件名稱、判例要點、案情簡介、裁判理由、評析與辯點于一爐。在評析與辯點部分,作者詳細介紹了案件涉及的理論知識以及可能的辯點,對于律師實務具有很強的借鑒指導意義。
走私犯罪判例釋解與辯點分析 內容簡介
100個案例:從全國12678個判例中萃選100個典型判例律師視角:從律師視角分析每個判例可能的辯點及其裁判的合理性360度剖析走私犯罪:360度全方位剖析走私犯罪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
走私犯罪判例釋解與辯點分析 目錄
**章走私犯罪主觀故意的認定 ...... 11. 可采取證明方式認定主觀故意時不必采取推定方式 / 1【案件名稱】陳某走私普通貨物(汽車)案2. 間接證明方式應當達到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程度方為有效 / 5【案件名稱】大連ZY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凍品)案3. 明知自己所支付的包稅費遠低于貨價及應繳稅額的,可推定其有走私犯罪主觀故意 / 9【案件名稱】陳某某走私普通貨物(牛皮)案4. 事實推定應適用高于法律推定的證明標準 / 13【案件名稱】區某某走私普通貨物(干果)案5. 在非設關地駁載、運輸進境貨物可推定為具有走私犯罪故意 / 17【案件名稱】羅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硬盤)案6. 事前無通謀即便提供過多次幫助亦未必構成走私犯罪故意 / 20【案件名稱】韋某某等涉嫌走私普通貨物(香煙)案7. 將長粒米偽報為中短粒米被認定為具有走私犯罪故意 / 24【案件名稱】謝某某走私普通貨物(大米)案8. 貨主“明知”他人將長粒米報成中短粒米未被認定為走私犯罪 / 27【案件名稱】A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大米)案9. 海關的過錯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成為犯罪阻卻事由 / 29【案件名稱】深圳YW公司、湖北YW公司等涉嫌走私普通貨物(毛豆油)案10. 如實申報后由于海關的不當行為未能鑒別出商品禁限屬性而予以放行的行為可成為犯罪阻卻事由 / 31【案件名稱】唐某涉嫌走私珍貴動物制品(金帶喙鳳蝶標本)案11. 未參與走私行為核心環節的普通員工難以推定其具有走私犯罪主觀故意 / 33【案件名稱】許某甲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廢金屬)案12. 曾因“同一”走私行為被定罪處罰不必然推定有走私犯罪故意 / 36【案件名稱】區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化工原料)案13. 因不明知而發生的事實認識錯誤不應認定為有故意 / 39【案件名稱】王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凍品)案14. 持擇一故意的,在擇知范圍外成立事實認識錯誤 / 47【案件名稱】馮某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穿山甲鱗片)案15. 誤把犯罪行為當一般行政違法行為予以實施的情形能否阻卻犯罪故意的成立? / 53【案件名稱】蔣某某走私普通貨物(化妝品等)案16. 未有效消除懷疑的“惑知”仍屬“明知” / 68【案件名稱】蔣某某走私文物(青銅器)案第二章走私犯罪形態的認定 ...... 7117. 尚未進入報關環節、尚未向海關申報的行為不宜認定為犯罪未遂 / 71【案件名稱】彭某某走私普通貨物(面粉)案18. 行為人因其他原因被刑拘后,其他共犯仍按原計劃實施走私,行為人未繼續實施的,是否能認定為犯罪中止? / 75【案件名稱】陳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石材)案19. 貨運通關走私在海關監管現場被查獲的情形不宜一概認定為犯罪既遂 / 81【案件名稱】趙某甲走私普通貨物(硅鐵)案20. 尚未提取、銷售且尚未申請核銷加工貿易保稅貨物的情形構成未遂 / 88【案件名稱】浙江XQ公司走私普通貨物(皮料)案21. 海上繞關走私犯罪應以貨物跨越關境并過駁作為既遂認定標準 / 91【案件名稱】張某甲走私普通貨物(柴油)案22. 走私犯罪既遂部分與未遂部分偷逃稅款數額不宜一概簡單相加作為案件涉稅數額 / 95【案件名稱】蔡某某走私普通貨物(柴油)案23. 未進入申報環節之時被迫扔掉彈藥的情形宜認定為犯罪預備 / 99【案件名稱】呂某某走私彈藥(氣槍子彈)案第三章單位走私犯罪的認定及處罰 ...... 10324. 單位部門負責人履行職責的行為宜認定為單位走私犯罪 / 103【案件名稱】呂某某等走私制毒物品(麻黃浸膏粉)案25. 名義性承包或掛靠的情形宜認定為個人走私犯罪而非單位犯罪 / 108【案件名稱】陳某走私普通貨物(乳膠漿等)案26. 單位意志系構成單位走私犯罪的唯一本質特征 / 111【案件名稱】李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化工原料)案27.公司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情形應認定為個人犯罪 / 119【案件名稱】程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合成橡膠等)案28. 特定情形下單位分支機構可被認定為單位犯罪主體 / 122【案件名稱】中山HJ公司業務四部走私普通貨物案(牛皮)29. 特定條件下單位一般工作人員的意志可上升為單位意志 / 127【案件名稱】上海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天然氣發動機)案30. 特定條件下(單位分支機構負責人超越職權協助他人走私)宜將分支機構認定為走私犯罪協助主體 / 131【案件名稱】吳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皮料)案31. 單位與個人共同走私已超過個人起刑點但未達到單位起刑點的情形應如何處理? / 136【案件名稱】TZX公司與黃某共同走私普通貨物(汽車)案32. 境外公司可否及如何承擔走私犯罪刑事責任? / 142【案件名稱】陳某安等走私普通貨物(凍牛肉)案33. 單位走私犯罪共犯之間宜區分主從犯 / 149【案件名稱】匯某公司、錦某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皮料)案34. 單位走私犯罪共犯之間應如何區分主從犯? / 154【案件名稱】上海倍某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木料)案35. 單位主從犯與直接責任人員主從犯關系應保持相對一致性 / 162【案件名稱】鑫某某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硅錳合金)案第四章走私犯罪自首的認定 ...... 16736. 單位自首的效果一般可自動及于直接責任人員 / 167【案件名稱】馮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海鮮)案37. 單位自首并不意味著直接責任人員必然成立自首 / 172【案件名稱】安某等走私普通貨物(開關)案38. 走私犯罪中特別自首的成立 / 176【案件名稱】田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鎂砂等)案39. 投案自首取保候審期間又犯新罪,因其他一般性違法接受調查時又主動交代該新罪的,應認定為自首 / 178【案件名稱】乙公司走私普通貨物(生物試劑)案40. 海關價格例行調查時如實供述且主動提供定罪書證的應認定為自首 / 183【案件名稱】甲公司走私普通貨物(紙尿褲)案41. 旅檢例行檢查查獲未申報應稅物品,在海關關員調查時即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能否認定為“形跡可疑型”自動投案? / 186【案件名稱】童某走私普通貨物(化妝品等)案42. 例行安檢時,攜帶毒品的罪行未被公安機關發現,僅因形跡可疑被盤問,主動交代犯罪事實的,應認定為自動投案 / 189【案件名稱】楊某某等走私毒品案43. 自動投案后雖然供述的犯罪數額過半數,但未供述的部分足以影響案件定罪或加重刑罰的,不應認定為自首 / 192【案件名稱】蘇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木料)案第五章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 19644. “發錯貨”的說法如無其他充分的客觀可信賴證據作支撐,較難成為否定走私犯罪主觀故意的理由 / 196【案件名稱】蒼南TH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雜貨)案45. 經驗法則可用于對客觀事實的推定 / 201【案件名稱】朱某某走私普通貨物(花生米)案46. 向境外供貨商支付的“傭金”不應認定為不計入完稅價格的購貨傭金 / 204【案件名稱】廈門甲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啤酒)案47. 拍賣費不宜一概計入計稅價格 / 208【案件名稱】諾某進出口公司、諾某運輸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藝術品)案48. 進口貨物的維修費并非一概都不能計入計稅價格 / 211【案件名稱】杭州金某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舊膠印機)案49. 偽報貿易方式并非一概構成走私犯罪 / 214【案件名稱】上海日某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干花工藝品成品等)案50. 進口貨物的國內運輸等費用雖未單獨列明,亦不宜計入計稅價格 / 217【案件名稱】光某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印刷機)案51. 如何理解《刑法》第153條中“多次走私未經處理”一語之意涵? / 220【案件名稱】黃某甲等走私普通貨物(柴油)案52. 同一犯罪構成要件內發生的事實認識錯誤不影響罪名認定 / 227【案件名稱】深圳A公司等走私普通貨物(食品)案53. 僅對特定種類或同質的走私對象持故意可排除其他不同質罪名的成立 / 230【案件名稱】徐某前等走私普通貨物等(蘋果平板電腦及穿山甲鱗片等)案54. 對同一犯罪構成要件內的數額認識錯誤將影響量刑 / 238【案件名稱】文某走私普通貨物(美容針劑等)案55. 粵港澳流動漁船走私“紅油”不宜認定為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 / 241【案件名稱】鄧某某走私普通貨物(“紅油”)案56. 走私柴油案不宜引用《刑法》第155條規定作為定罪處罰依據 / 245【案件名稱】傅某某走私普通貨物(柴油)案57. 證據鏈斷裂的案件應認定為無罪 / 248【案件名稱】凌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鋁錠)案58. 重復性供述的證據效力應如何看待? / 251【案件名稱】陳某星等走私普通貨物(小汽車)案59. 明知系擅自銷售的保稅貨物而單純收購的情形不宜認定為走私普通貨物罪 / 256【案件名稱】王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水產加工品)案60. 1年內3次走私入罪規定中的前兩次走私對象宜限定在普通貨物、物品的范圍之內 / 260【案件名稱】焉某某走私普通貨物(中藥材等)案61. 走私自動進口管理類廢物的情形不構成走私廢物罪 / 265【案件名稱】王某某走私普通貨物(廢鐵等)案62. 走私限制類廢物的情形不宜認定為走私普通貨物罪 / 267【案件名稱】陳甲走私廢物(廢五金)案63. 二審期間才生效的司法解釋如對被告人有利應有溯及力 / 271【案件名稱】黃某某等走私普通貨物(跑車)案64. 擅自銷售保稅貨物的情形未必都構成走私犯罪 / 276【案件名稱】T木業公司等涉嫌走私普通貨物(原木)案65. 如何看待海上偷運走私犯罪中的“合法證明”? / 278【案件名稱】胡某甲走私普通貨物(柴油)案第六章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 28266. 走私土沉香(白木香)的情形不宜認定為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 / 282【案件名稱】吳某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土沉香或白木香)案67. 走私被明令禁止的疫區動物的情形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 / 288【案件名稱】柳某某等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山羊)案68. 走私檀香紫檀的情形該如何定罪處罰? / 291【案件名稱】陳某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檀香紫檀)案第七章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 ...... 29569. 偷帶猛犸象牙等已滅絕的古代野生動物制品的情形不構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 / 295【案件名稱】蔣某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猛犸象牙等)案70. 無法證明未現場查獲部分的象牙為現代象象牙之情形應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處理 / 297【案件名稱】李某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象牙)案71. 對攜帶購買地允許交易的珍貴動物制品進境的行為應如何查明外國法及分配舉證責任? / 300【案件名稱】朱某某等走私珍貴動物制品(象牙制品)案72. 購買地允許交易珍貴動物制品的條款被取消后還能否以此作為有效抗辯理由? / 307【案件名稱】高某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象牙制品等貨物)案73. 從外國偷運在其原產國非國家保護動物進境的行為不宜認定為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 / 312【案件名稱】吐爾迪某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羚羊角)案74. 明知是死體穿山甲而走私的情形應定為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 / 315【案件名稱】程某等走私珍貴動物制品(死體穿山甲等)案第八章走私廢物罪 ...... 31975. 走私的廢物中另有普通貨物全案應如何定罪處罰? / 319【案件名稱】黃某某等走私廢物等(舊電腦硬盤等)案76. 自動進口許可管理的廢物不屬于走私廢物罪的對象范疇 / 323【案件名稱】劉某某走私廢物(廢打印機等)案77. 單純利用他人許可證進口限制類廢物的情形不宜認定為走私廢物罪 / 328【案件名稱】王某乙走私廢物(廢塑料)案第九章走私武器、彈藥罪 ...... 33478. 一般貿易出口仿真槍偽報品名的情形難以構成走私犯罪 / 334【案件名稱】何某某等走私武器及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自制氣步槍及仿真槍)案79. 以為仿真槍系玩具槍而實施走私的情形不宜認定為走私武器罪 / 337【案件名稱】袁某某等走私武器、彈藥(氣槍、鉛彈)案第十章走私貴重金屬罪 ...... 34480. 個人攜帶黃金制品出境的情形不宜認定為走私犯罪 / 344【案件名稱】陳某走私貴重金屬(黃金制品)案81. 取消審批項目后個人攜帶黃金出境的情形不宜認定為走私犯罪 / 347【案件名稱】吳某走私貴重金屬(黃金金塊)案82. 走私貴重金屬案中從犯認定的證據標準 / 350【案件名稱】王某某走私貴重金屬(黃金金條)案第十一章走私文物罪和走私假幣罪 ...... 35383. 攜帶文物兼珍貴動物制品兩種性質的商品進境的情形該如何定罪處罰? / 353【案件名稱】高某某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牙雕)案84. 走私白堊紀古脊椎鳥類化石的情形是否構成走私文物罪? / 356【案件名稱】朱某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物品(白堊紀古脊椎鳥類化石)案85. 走私假幣罪從犯認定的證據標準 / 358【案件名稱】施某某等走私假幣(假美元)案第十二章走私淫穢物品罪 ...... 36186. 對“淫穢物品”的認識差異究竟屬于事實認識錯誤還是法律認識錯誤? / 361【案件名稱】ALY走私淫穢物品(淫穢光碟)案87. 應如何把握走私淫穢物品罪中的“淫穢”鑒定標準? / 366【案件名稱】王某走私淫穢物品(淫穢視頻)案88. 性藥品外包裝上的性圖片是否屬于淫穢物品? / 372【案件名稱】鄭某走私淫穢物品(色情圖片)案89. 走私淫穢光盤后又復制販賣的情形應定一罪還是數罪? / 375【案件名稱】何某走私淫穢物品(淫穢光盤)案90. 確實不知所走私光盤中夾雜有淫穢光盤的情形不構成走私淫穢物品罪 / 378【案件名稱】林某某走私普通貨物(光盤)案第十三章走私毒品罪 ...... 38091. 新規頒行后旋帶恰特草進境是否存在違法性認識之可能性或不可避免的違法性認識錯誤? / 380【案件名稱】易卜拉某走私毒品(恰特草)案92. “止咳水”未必一概應認定為毒品 / 388【案件名稱】余某某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止咳水)案93. 郵寄型走私毒品犯罪應以完成交付郵寄手續為既遂標準 / 392【案件名稱】莫某某等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冰毒”)案94. “推定”及“惑知”可構成走私毒品罪的“明知” / 396【案件名稱】李某走私毒品(海洛因)案95. 在走私毒品案中如不能排除貨主存在之可能性的,應慎用死刑立即執行 / 400【案件名稱】胡某某等走私毒品(海洛因等)案96. 走私毒品罪的“明知”對象必須為毒品 / 402【案件名稱】李某某涉嫌走私毒品(海洛因)案第十四章走私制毒物品罪 ...... 40497. 走私未列入國家規定管制范圍的物品之情形不宜認定為走私制毒物品罪 / 404【案件名稱】謝某某涉嫌走私制毒物品(鹽酸)案98. 郵寄制毒物品的情形不宜認定為走私制毒物品罪 / 409【案件名稱】高某走私制毒物品(麻黃堿)案99. 走私拆除包裝改變形態的麻黃堿制劑的情形可認定為走私制毒物品罪 / 412【案件名稱】吳某某走私制毒物品(拆除包裝的麻黃堿制劑)案100. 尚未進入郵寄的具體交寄環節之情形宜認定為犯罪預備 / 415【案件名稱】陳某某等走私制毒物品(麻黃堿)案附錄 ...... 420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 / 420*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 425*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434*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443*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448后 記 ...... 456
展開全部
走私犯罪判例釋解與辯點分析 相關資料
這是一部個性鮮明、優點突出、實務操作性與理論創新性并重的專著。其特點有三:一是客觀公正。本書既未完全站在司法者的角度,也未完全站在辯護者的角度來看問題,因此其觀點更具客觀性和可信度。二是兼容并蓄。本書既善于借鑒境外研究走私罪的前沿理論,又善于從大量的判例中提煉及類型化境內的實務工作經驗。三是實用性強。本書闡述了很多極具實操性的裁判思路及辯護技法。我非常樂意將此書推薦給廣大法律人!——樊崇義 著名法學家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本書從實務經驗出發,通過大量典型判例來解釋法規范,推進了走私犯罪刑法規范的體系化,同時反映出作者對如何辦理走私案件內在規律的深刻領悟。這部專著不僅對實際辦案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而且為理論研究提供了豐富的智識資源。可謂一部既有理論深度、又接實踐地氣的上乘佳作!——陳興良 著名法學家 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辯護的*終目的是為了影響審判,從而實現刑事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大化。走私犯罪的辯護工作專業性較強,除關注刑事法及證據法之外,如何從行政法及海關業務的角度找尋案件的有效辯點,如何從同類案件不同裁判的差別中發現辯護空間,正是本書試圖研究和解答的問題。——田文昌 著名律師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名譽主任本書熔刑法基本原理、走私犯罪認定的基礎理論與一百個走私犯罪案件的辯護于一爐,有效防止了刑法理論和司法實務自說自話的現象,使得理論更為鮮活、更有生命力。本書將具有類型性的案例歸結在一起進行分析,凸顯了作者的難題意識和體系性思考的能力。欲在經濟犯罪領域實現精準化、專業化辯護,就必須熟悉相關領域的業務操作流程、具備刑法學功底和獨特的思考能力。惟其如此,刑辯業務的縱深發展才有可能!——周光權 著名法學家 清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作者晏山嶸律師曾長期在海關緝私法制部門工作過,具有極豐富的緝私工作經驗。本書對辦理走私犯罪的實務經驗、辯護要點、裁判規則及各派觀點進行了系統梳理及整合創新,有效實現了理論與實務的高度融合。相信閱讀本書可對走私犯罪的偵、控、辯、審乃至立法水平的提升提供有益的幫助和借鑒!從刑事辯護角度看,本書對廣大辦理走私犯罪辯護的律師在確定辯護切入點和分析走私案情方面具有非常大的啟發和借鑒作用。——錢列陽 著名律師 北京紫華律師事務所主任司法的*高境界是無冤,刑辯的*高境界是無憾。不管是欲達成無冤還是無憾,扎實的專業功底都是必不可少的基礎。本書作者是國內少有的既有豐富海關工作經驗,又有大量走私犯罪辯護成功案例的實務專家。可謂辦案經驗豐富、功力深厚。本書通過對諸多典型判例的剖析,為讀者打開了一個透識走私犯罪重點難點問題的全景式窗口,可為走私案件的公正裁判及有效辯護提供重要參考。——朱明勇 著名律師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學刑事辯護高級研究院副院長
走私犯罪判例釋解與辯點分析 作者簡介
晏山嶸,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走私犯罪與海關行政處罰研究中心主任,海關事務律師團隊領頭人,兼任中國政法大學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員、高校法學學術期刊特聘審稿專家等社會職務,精通海關法律事務,尤其擅長走私犯罪案件辯護、海關行政處罰案件代理、企業關務籌劃及顧問等法律事務,執業前后共計辦理了近2000起重大、疑難、復雜的走私案件及違規案件。在加入律所前曾在海關工作十余年并長期擔任緝私局法制科長、海關公職律師、海關總署特約執法督審員。曾受海關總署等部門委托起草法規8件,公開出版《走私犯罪案例精解》《行政處罰實務與判例釋解》等10部個人專著,主編及參編《海關審理工作手冊》《海關執法疑難問題研究》等10部執法工具書,在《海關法評論》《稅法解釋與判例評注》《判例與研究》等專業性連續出版物上公開發表論文計30余篇,曾受邀為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打私辦、律協、上海海關學院、暨南大學等單位及200多家進出口企業高管舉辦關于走私犯罪、海關行政處罰及通關實務等主題的法律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