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權力清單中的百態人生-行政案件評析與法律風險提示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219887
- 條形碼:9787510219887 ; 978-7-5102-1988-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權力清單中的百態人生-行政案件評析與法律風險提示 內容簡介
《權力清單中的百態人生:行政案件評析與法律風險提示》以漫畫形式,生動、鮮活地展示大量發生在基層鄉鎮黨政部門及村干部常見的違法犯罪案例,并對權力清單和權力負面清單的法律風險及防范措施進行提示和解讀,能有效地幫助黨政干部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起到“以案說法知榮辱、警示教育促廉潔”的作用,讓廣大干部認識到一旦放松警惕,危險就在身邊,做到警鐘常鳴、依法合規,不越雷池、堅守底線。
權力清單中的百態人生-行政案件評析與法律風險提示 目錄
序
A.權力清單告訴你行政權力的邊界在哪里
一、行政許可權
1.路橋費征收引質疑濫用行政許可是根源
2.公安機關管理停車場行政許可權起爭議
二、行政確認權
1.房屋遺產待分割行政確權要仔細
2.車輛登記能否代替車輛所有權的確認
三、行政處罰權
1.工商行使處罰權不當當事人可以主張權利
2.沒有權限卻處罰自己刻章自己蓋
四、行政強制權
1.強制執行要依法程序合規是關鍵
2.沒有資格也強制委托執法不可行
五、行政征收權
1.免費公開政府信息保護公民知情權
2.政策優惠有前提想走捷徑不可取
六、行政裁決權
1.拆遷補償說不清政府幫忙來裁決
2.注冊商標沖突先行裁決再起訴
七、行政給付權
1.建設經濟適用房保障低收入群體
2.下班路上受工傷工傷保險來幫忙
八、行政獎勵權
1.價格舉報人人有責
2.愛心公益助社會個人隱私要保護
九、其他行政權力
1.警察征用有前提出示證件為公務
2.防汛任務*緊急人民安全放**
B.不可觸碰的權力底線——負面權力清單的警示
一、貪污犯罪
1.職權本應為民謀福利貪心卻將自己送牢里
2.貪污手法再高明難逃財務審查關
3.十幾萬元不算多八年徒刑也不短
4.合伙貪污一同坐牢
5.侵占別墅本以為高枕無憂被舉報卻以貪污罪論處
二、受賄、索賄犯罪
1.征用土地有賠償收受賄賂要坐牢
2.從縣長到書記前程樂觀因防線崩潰后患無窮
3.法律不相信“原則”
4.從善如登從惡如崩
三、挪用公款、挪用資金犯罪
1.村官雙雙入獄都緣挪用公款
2.公私不分鑄大錯請人幫忙進班房
3.挪用公款未使用對其定罪冤而不枉
4.村支書挪用公款是違法鄉政府以經濟糾紛追討真糊涂
5.挪用資金千萬元返還以后還判刑
四、濫用職權犯罪
1.誤出認定書導致嚴重后果工作人員涉嫌濫用職術
犯罪
2.受朋友所托假公濟私濫用職權構成犯罪
3.濫用職權謀拆遷補償款終以詐騙罪被判處刑罰·
五、玩忽職守犯罪
1.酒后失槍鑄大錯玩忽職守罪應得
2.曹某雖未正確履職但也不應強求入罪
3.楊某分文未取緣何犯罪
六、違反紀律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為
1.戲謔丑化領導人違反政治紀律受處分
2.不報、瞞報違反組織紀律
3.偽造拆遷手續牟利損害群眾利益
4.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紀律
5.不擔主體責任違反工作紀律
6.思想蛻變腐化違反生活紀律
C.讓法律告訴你如何行使權力(法治文化講堂實錄)
一、何謂行政訴訟
1.一場霧靄引發的官司
2.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3.關于行政訴訟時效期限
4.行政訴訟注意事項
5.案例解讀
二、何謂行政復議
1.行政復議的受理范圍
2.行政復議的法定期限
3.行政復議注意事項
4.行政復議流程圖
5.案例解讀
6.如何建立法治理念
三、不可不知的5部行政法律規定
1.《行政許可法》
2.《行政處罰法》
3.《行政強制法》
4.《行政復議法》
5.《行政訴訟法》
結束語
附錄一:南官河畔話清風
——訪中共路橋區委書記潘建華
附錄二:記住法律中的重要數字
后記
Postscript Note
權力清單中的百態人生-行政案件評析與法律風險提示 節選
《權力清單中的百態人生:行政案件評析與法律風險提示》: 從案例4中,我們更能感悟學習法律的重要。下面我們具體剖析這個案例。一是從收取挪用資金的性質和享有資金的所有權者看,根據國務院《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第7條、第8條之規定,提留包括公積金、公益金和管理費,屬村民委員會全體社員所有。提留預算方案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討論通過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并由村民委員會依法收取負責管理和依法按政策支配、使用,且用于本村范圍。鄉統籌費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收取,負責管理,依法用于本鄉鎮的鄉、村兩級辦學、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修建鄉村公路等民辦公益事業。故村提留款、鄉統籌費均屬公共財物。徐某挪用公款雖屬公共財物,但根據2000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以下簡稱《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解釋》),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七項行政管理工作之規定精神,村提留費未包括于該七項內容之列,故屬挪用資金。鄉統籌符合《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解釋》第(七)項之規定“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和前六項之規定精神,故屬挪用公款。二是從主體身份分析,《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解釋》規定,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該《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解釋》中七項行政管理工作,屬于“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徐某系村支部書記,雖不是村民委員會組成人員,但村支部委員會系村基層組織,而徐某系村級基層組織人員,故其主體身份符合《刑法》第93條第2款“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應以國家工作人員論。三是鄉統籌的征收方案,按照《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第18條規定,須經鄉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鄉統籌的征收是鄉政府職能,交由村委會征收是政府委托,故村委會征收鄉統籌是行使鄉政府職能工作,是一種委托征收關系。綜上所述,徐某挪用鄉統籌費應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解釋》中的第(七)項規定,認定為構成挪用公款罪;徐某挪用村提留款應根據《刑法》第272條的規定和*高人民法院《關于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的精神,認定為構成挪用資金罪。 《刑法》第272條第1款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根據公安部《關于村民小組組長以本組資金為他人擔保貸款如何定性處理問題的批復》(公法[2001]83號)規定,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擅自將村民小組的集體財產為他人擔保貸款,并以集體財產承擔擔保責任的,屬于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272條第1款的規定,以挪用資金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
權力清單中的百態人生-行政案件評析與法律風險提示 作者簡介
金琴云,溫嶺人,二級律師、第四屆、第五屆臺州市人大代表、第五屆路橋區人大代表、路橋區婦聯兼職副主席、臺州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浙江力匯律師事務所主任。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朝聞道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我與地壇
- >
上帝之肋:男人的真實旅程
- >
詩經-先民的歌唱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