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與傳媒關系臨界點-采訪權的法理及其實踐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6215654
- 條形碼:9787516215654 ; 978-7-5162-1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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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與傳媒關系臨界點-采訪權的法理及其實踐 本書特色
采訪權是記者采訪報道中*為重要的一種權利,沒有采訪權或采訪權得不到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等權利就難以真正實現。本書的基本理路在于闡明采訪權與基本權利的關聯方式,采訪權的權利性質,采訪權在公權力與私權利之間如何具體展開,如何對采訪權進行規制和保障,等等。
司法與傳媒關系臨界點-采訪權的法理及其實踐 內容簡介
采訪權作為一種權利形態,有著特殊的復合性質。這種復合性質,體現在采訪權一方面基于公眾利益,一方面也包含了個別媒體甚至記者的個體利益;同時,這種復合性質還體現在采訪權集合了知情權、人身權、財產權等諸多方面的權利內容。李迎春著的《司法與傳媒關系臨界點(采訪權的法理與實踐)》依循權利理論的一般規則,結合采訪權的現實狀態、規范依據、采訪權與公權力之間尤其是司法機關之間的平衡,探析和推動了采訪權研究的多個方面,并冀望從采訪權著手構建和完善我國的新聞法制。
司法與傳媒關系臨界點-采訪權的法理及其實踐 目錄
引論 一、問題的緣起 (一)新聞報道侵權 (二)內容錯誤、違規轉載與抄襲 (三)采訪受阻與濫用采訪權 二、采訪權研究的意義 (一)有助于深入和豐富對于憲法規定的表達自由、言論自由的研究 (二)有助于對知情權理論的研究和深化 (三)對采訪權的研究,是監督權特別是輿論監督理論研究的重要方面 (四)有助于加深對于新聞自由理論的認識和理解 三、采訪權研究方法 (一)概念分析方法 (二)法律解釋與規范主義方法 (三)案例分析方法 (四)比較法學方法**章 采訪權的基本法理解析 一、采訪權的含義、性質與特征 (一)西方論域:媒體角色與新聞采訪權 (二)中國語境:眾說紛紜的新聞采訪權 (三)采訪權解析:基于公共權利的路徑 (四)采訪權是一種復合型公共權利 (五)采訪權的基本特征 二、采訪權的權利構成 (一)采訪權主體的一般探討 (二)新聞記者是采訪權的重要主體 (三)采訪權的客體與對象 (四)采訪權的權利內涵:基于請求權的探討 三、采訪權的權利界限及其限制 (一)采訪權的權利界限 (二)限制采訪權的動因與理由 (三)采訪權的內在制約與外在制約第二章 采訪權的憲法依據 一、采訪權的憲法規范探討 (一)采訪權憲法依據的一般探討 (二)人權憲章中的采訪權依據 (三)各國憲法關于采訪權依據的不同表達 (四)我國憲法中的采訪權依據 二、表達自由與新聞自由 (一)表達自由的含義與性質 (二)新聞自由的含義簡析 (三)表達自由與新聞自由的關聯與差異 三、公眾知情權與監督權 (一)知情權是民主社會極其重要的一項權利 (二)新聞報道是知情權得以實現的制度化途徑 (三)知情權是監督權的前提與先決條件第三章 行政權對采訪權的規制 一、行政權力規制采訪權的原理與標準 (一)角色變遷:“喉舌”、“挑戰者”抑或“互動伙伴” (二)新聞采訪權遭遇不合理限制 (三)行政權力限制采訪權的基本原則 二、書報檢查制度及其當代演變 (一)書報檢查制度的緣起 (二)書報檢查制度的變遷 (三)當代變體:出版法制中的檢查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開法中的采訪權 (一)在信息公開的法定范圍內,新聞媒體享有充分的采訪權 (二)信息公開程序對采訪權的抑制 (三)信息公開中的媒體請求權問題第四章 司法過程中的采訪權 一、司法公開與媒體采訪 (一)司法與傳媒的一般關系 (二)沖突本質:兩種不同權益的交鋒 (三)艱難平衡:平衡司法與媒體關系的基本原則 二、“媒體審判”的實質與特征管窺 (一)現實審視:“媒體審判”并非言過其實 (二)“媒體審判”的實質與特征 (三)“媒體審判”的形成機理 三、司法權限制采訪權:理由、性質與方式 (一)司法權限制采訪權的一般探討 (二)司法權限制采訪權的理由探析 (三)規避與防范:司法權限制采訪權的路徑選擇 (四)藐視法庭罪:媒體報道的“火線”第五章 采訪權行使過程中的侵權行為 一、新聞采訪侵權簡論 (一)采訪活動中的侵權行為:新聞自由與個人權利的沖突 (二)新聞報道侵犯名譽權 (三)新聞報道侵犯隱私權 (四)新聞報道對其他權利的侵犯 二、新聞名譽侵權的構成 (一)名譽與名譽權 (二)新聞名譽侵權的特征 (三)新聞名譽侵權的構成 (四)我國的名譽侵權問題及其司法困境 三、美國新聞誹謗中的“實質惡意”原則 (一)沙利文案催生“實質惡意”原則 (二)小步慢行:“實質惡意”的擴展與流變仍 (三)在批評中前行:老原則煥發新活力 四、我國名譽權訴訟借鑒“實質惡意”原則探析 (一)誤讀與誤用:名譽權訴訟中的“實質惡意” (二)我國名譽權訴訟借鑒“實質惡意”原則的路徑探討第六章 采訪權的保護與救濟 一、采訪權受侵的現狀與原因探析 (一)“無冕之王”成“高危職業” (二)侵犯采訪權:內容、方式及手段 (三)采訪權受侵原因探析 二、采訪權救濟途徑及其完善 (一)新聞采訪權主要救濟途徑 (二)現有救濟途徑的問題與不足 (三)采訪權救濟模式的拓展與完善 三、采訪權的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 (二)刑事責任 (三)行政責任 (四)懲罰性賠償的嘗試第七章 新聞采訪權立法的建構與完善 一、采訪權的不同立法模式 (一)混同模式 (二)差別模式 (三)特別保護模式 二、新聞采訪權立法現狀及其完善 (一)采訪權的規范淵源 (二)采訪權立法的不足與缺陷 (三)構建采訪權制度的原則和思路 三、漸進而行:以新聞記者法推動新聞立法 (一)以新聞記者法作為新聞立法的突破口 (二)新聞記者立法有相對比較成熟的經驗 (三)新聞記者法的立法結構與內容結語 值得深入的幾個話題 一、新媒體的采訪權巧 二、公法與私法界限的權利路徑 三、采訪權是新聞法制的一個方面參考文獻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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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與傳媒關系臨界點-采訪權的法理及其實踐 作者簡介
李迎春(中國內地),法學博士,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在《中國法學》《中國青年報》等雜志和報紙發表法學及各類文章120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