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用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83230
- 條形碼:9787509383230 ; 978-7-5093-8323-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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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用版 本書特色
土地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土地作為基本生產資料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锻恋毓芾矸ā酚1986年6月25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其間經歷1988年、1998年及2004年三次變遷!锻恋毓芾矸ā饭8章86條,明確了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在范圍上的劃分,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耕地實施特殊保護,詳細規范了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應當辦理的審批手續,加強了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強化了違法者的法律責任!段餀喾ā、《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登記辦法》、《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的出臺,建立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度、耕地保護制度、建設用地管理制度、土地產權和交易制度、監督檢查制度和法律責任制度!锻恋毓芾矸ā返闹饕獌热莅ǎ(一)土地權屬制度;(二)農用地轉建設用地;(三)土地征收及征地補償;(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劃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用版 內容簡介
權威出版——中國法制出版社,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直屬的中央級法律圖書專業出版機構,法律、行政法規的權威出版機構精選法規——收錄常用法律文件,為法律糾紛的解決提供密切、直接的條文規定專業解讀——對重難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幫助讀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實用附錄——提煉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據等內容。大大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用版 目錄
**章總則**條【立法宗旨】第二條【基本土地制度】[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征收制度][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第三條【土地基本國策】第四條【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第五條【土地管理機構設置】[中央一級][地方一級]第六條【守法義務與檢舉、控告權】[守法義務][檢舉權、控告權]第七條【獎勵措施】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第八條【土地所有權歸屬】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依法確定給單位或個人使用的方式][國有土地依法確定給單位或個人使用后,其使用權可否進入市場流轉]第十條【集體所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第十一條【土地登記發證制度】第十二條【土地變更登記】[申請土地變更登記的情形]第十三條【土地登記的效力】[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到侵害時的救濟途徑]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合同][承包經營的期限][承包經營權的變更]第十五條【國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第十六條【土地權屬爭議的處理】[土地權屬的爭議][不能作為土地權屬爭議案件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協商解決土地權屬爭議時應注意的問題]第三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第十七條【編制依據和規劃期限】第十八條【規劃權限】第十九條【編制原則】第二十條【編制要求】第二十一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批】第二十二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之間的關系】第二十三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江河、湖泊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規劃之間的關系】第二十四條【土地利用計劃管理】第二十五條【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第二十六條【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第二十七條【土地調查】第二十八條【土地分等評級】第二十九條【土地統計】第三十條【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第四章耕 地 保 護第三十一條【耕地占用補償】[開墾耕地的具體責任人的確定][占用耕地的單位補償]第三十二條【建設占用耕地的耕作層利用】第三十三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第三十四條【基本農田保護制度】第三十五條【土壤改良與提高地力】第三十六條【節約使用土地】第三十七條【閑置、荒蕪土地的處理】第三十八條【開發未利用土地】第三十九條【開墾未利用土地】第四十條【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第四十一條【土地整理】第四十二條【土地復墾】[土地復墾的范圍]第五章建 設 用 地第四十三條【建設用地的申請】[使用國有土地進行建設][使用集體土地進行建設]第四十四條【農用地轉用審批】第四十五條【土地征收審批】第四十六條【征地方案的實施】[補償登記]第四十七條【征地補償】第四十八條【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第四十九條【征地補償費用的監督和管理】[所有][發放][監督]第五十條【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安置】第五十一條【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第五十二條【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審查】第五十三條【建設用地的審批】第五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償使用][無償使用]第五十五條【土地有償使用費的繳納和使用】第五十六條【土地用途的變更】第五十七條【臨時用地】第五十八條【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收回】第五十九條【鄉、村建設用地的范圍和審批】第六十條【鄉村企業建設用地審批】第六十一條【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審批】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批】[一戶一宅][宅基地的利用]第六十三條【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第六十四條【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構筑物的處理】第六十五條【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情形】第六章監 督 檢 查第六十六條【土地監督檢查機關和人員】第六十七條【監督檢查措施】第六十八條【出示監督檢查證件】第六十九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土地監督檢查的配合義務】第七十條【行政處分】第七十一條【案件的移送與土地行政處罰】[依法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土地違法案件]第七十二條【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履行行政處罰職責的處理】[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第七章法 律 責 任第七十三條【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法律責任】第七十四條【破壞耕地的法律責任】第七十五條【拒不履行復墾義務的法律責任】第七十六條【非法占用土地行為的法律責任】第七十七條【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法律責任】第七十八條【非法批地的法律責任】第七十九條【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的法律責任】第八十條【拒不交還土地的法律責任】第八十一條【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的法律責任】第八十二條【不依法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法律責任】第八十三條【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的執行】第八十四條【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法律責任】第八章附則第八十五條【三資企業使用土地的法律適用】第八十六條【施行時間】實用核心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節錄)(2007年3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年7月29日)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11年1月8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2014年11月24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節錄)(2016年1月1日)土地登記辦法(2007年12月30日)土地調查條例(2016年2月6日)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2010年12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節錄)(2009年8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5月19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2007年9月28日)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2016年11月29日)閑置土地處置辦法(2012年6月1日)土地復墾條例(2011年3月5日)征收土地公告辦法(2010年11月30日)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2010年11月30日)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2008年5月9日)*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05年6月18日)*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6月19日)*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1年8月7日)實用附錄1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示范文本)2征地流程圖3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流程簡圖4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及計算公式(征收其他土地可以參照以下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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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用版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所屬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