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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保險的法律規制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2069652
- 條形碼:9787562069652 ; 978-7-5620-6965-2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互聯網保險的法律規制研究 本書特色
《互聯網保險的法律規制研究》一書主要研究內容為:互聯網保險的概述、特點及發展趨勢;互聯網保險主體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業務創新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欺詐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數據安全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壟斷與競爭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的定價及費率監管;互聯網保險的償付能力監管以及互聯網保險的系統性風險監管等。
互聯網保險的法律規制研究 內容簡介
本書論述了互聯網保險的概述、特點及發展趨勢、互聯網保險主體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業務創新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欺詐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數據安全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壟斷與競爭的法律規制、互聯網保險的定價及費率監管、互聯網保險的償付能力監管和互聯網保險的
互聯網保險的法律規制研究 目錄
緒論
一、互聯網為保險行業帶來的歷史性機遇
二、互聯網保險的四級發展階段和層次
(一)互聯網保險的**層次:渠道創新
(二)互聯網保險的第二層次:場景/產品創新
(三)互聯網保險的第三層次:商業模式創新
(四)互聯網保險的第四層次:網絡思維和基因
三、互聯網保險的定義與特征
(一)互聯網保險含義的界定
(二)互聯網保險的特征及趨勢
四、不完備理論下的互聯網保險法律規制
(一)法律相對于市場是永遠不完備的總序Ⅰ
緒論
一、互聯網為保險行業帶來的歷史性機遇
二、互聯網保險的四級發展階段和層次
(一)互聯網保險的**層次:渠道創新
(二)互聯網保險的第二層次:場景/產品創新
(三)互聯網保險的第三層次:商業模式創新
(四)互聯網保險的第四層次:網絡思維和基因
三、互聯網保險的定義與特征
(一)互聯網保險含義的界定
(二)互聯網保險的特征及趨勢
四、不完備理論下的互聯網保險法律規制
(一)法律相對于市場是永遠不完備的
(二)《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的具體
監管內容
(三)互聯網保險具有獨特的風險因素
(四)互聯網保險呼喚法制的變革
**章網絡互助的組織創新與治理制度
一、相互保險公司的雛形——網絡互助的現狀
(一)四大網絡互助平臺發展模式比較分析
(二)網絡互助的自身定位——否認其“保險”
本質
(三)定位澄清——網絡互助乃相互保險公司的雛形
二、域外相互保險組織的概述
(一)相互保險組織的歷史演進
(二)相互保險組織的所有權結構優勢
三、網絡互助內部治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網絡互助存在信息不對稱的風險
(二)網絡互助存在“內部人控制”的風險
四、域外相互保險公司的內部治理經驗
(一)域外相互保險公司內部治理結構概述
(二)相互保險組織的內部治理結構——以日本為例
(三)域外相互保險公司特殊的內部治理機制設計
五、網絡互助“內部人控制”問題的應對之策
(一)規范內部治理結構
(二)具體的內部治理結構設計
六、小結
第二章互聯網保險中介的法律義務探析
一、保險經紀人概述及理論基礎
(一)保險經紀人概述
(二)保險經紀人有助于緩解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
(三)保險經紀人存在委托代理問題
(四)法律義務的設置是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二、傳統保險法下保險經紀人的法律義務
(一)實務領域保險經紀人緩解信息不對稱的方式
(二)傳統保險法下保險經紀人的法律地位
(三)傳統保險法下保險經紀人的法律義務
三、互聯網保險經紀人的法律義務
(一)互聯網保險經紀人的發展現狀
(二)互聯網保險經紀人提供服務的方式及特點
(三)為第三方網絡平臺經營保險業務松綁
(四)減輕互聯網保險經紀人的一般法律義務
四、互聯網保險經紀人獨特的代理問題及其法律規制
(一)特殊代理問題的表現形式
(二)特殊代理問題的法律規制
(三)細化互聯網保險經紀人的具體法律義務
五、小結
第三章互聯網保險說明義務的實證分析
一、說明義務的理論基礎
(一)說明義務的法理基礎
(二)說明義務的經濟基礎
二、傳統保險說明義務梳理
(一)傳統保險說明義務的歷史沿革
(二)傳統保險說明義務的法律構造
三、互聯網保險說明義務的理論探討
(一)互聯網保險說明義務的結構梳理
(二)互聯網保險說明義務的特殊性
四、互聯網保險說明義務的履行現狀及問題
(一)履行現狀
(二)互聯網保險說明義務的問題分析
五、互聯網保險說明義務制度的完善
(一)說明義務的完善
(二)立法明確、投保流程規范化
(三)平衡互聯網營銷特性與監管審慎性
(四)建立保險消費者聯盟
(五)規范互聯網保險第三方平臺
第四章互聯網保險欺詐的規制與防范
一、互聯網保險欺詐概述
(一)互聯網保險欺詐的定義
(二)傳統保險欺詐及其防范理論的梳理
(三)互聯網保險欺詐的現狀
(四)互聯網保險欺詐的特點
二、互聯網保險欺詐的博弈分析
(一)投保人保險欺詐的博弈分析
(二)第三方欺詐的博弈分析
三、互聯網保險反欺詐建議
(一)建立互聯網保險反欺詐監管體系和監管目標
(二)利用數據挖掘基礎進行保險反欺詐預警
(三)建立信息共享及黑名單制度
第五章互聯網保險費率監管的革新與困境
一、保險費率監管必要性的理論分析
(一)理想狀態下保險價格的市場出清
(二)市場失靈狀態下保險市場社會福利的變化
(三)解決市場失靈:市場自發調解,還是保險
機構監管
二、傳統保險定價與費率監管
(一)傳統保險的定價方式分析
(二)傳統費率監管的模式概述
三、大數據帶來保險定價與監管的變革
(一)大數據背景下對保險定價的變革
(二)大數據背景下對傳統保險費率監管的挑戰
四、互聯網保險費率監管的對策
(一)放開前端,由審批制監管向注冊制監管轉變
(二)管住后端,完善償付能力監管
(三)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和建立健全法律體系
(四)建立信息共享平臺
第六章互聯網保險的償付能力監管
一、償付能力監管概述
(一)償付能力的認定標準
(二)償付能力監管的理論基礎
二、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制度梳理及評述
(一)靜態償付能力監管模式及評述
(二)償付能力動態監管模式及評述
三、互聯網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的困境與制度完善
(一)互聯網保險償付能力監管困境
(二)互聯網保險償付能力監管建議
第七章互聯網保險不正當競爭的法律規制
一、互聯網保險不正當競爭的概述
(一)互聯網保險競爭主體
(二)互聯網保險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互聯網保險不正當競爭的特征
二、互聯網保險不正當競爭規制的法經濟學分析
(一)互聯網保險不正當競爭的經濟學分析
(二)互聯網保險反不正當競爭制度的價值取向
(三)互聯網保險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學分析
(四)互聯網保險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的
經濟學分析
三、互聯網保險反不正當競爭規制立法措施
(一)《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改與完善
(二)利用《知識產權法》保護保險產品
四、互聯網保險反不正當競爭的監管措施
(一)改進互聯網不正當競爭的監管與執法
(二)通過技術形式改進監管執法工作
五、小結
第八章互聯網保險“數據壟斷”的規制
一、政府規制的有效性理論
(一)政府規制理論的概述
(二)政府規制行為的有效性及判定標準
二、互聯網保險對傳統保險監管的變革及新問題
(一)基于傳統保險自然壟斷屬性的政府規制
(二)互聯網保險對傳統保險監管的變革
(三) 互聯網保險競爭產生的新問題
三、構建開放的互聯網保險監管制度
(一)傳統保險監管的限制競爭制度
(二)消除互聯網保險行政性干預
四、構建保險數據權利制度
(一)確認數據權利規則
(二)保障數據安全、隱私規則
(三)規范數據交易合同規則
五、構建保險公共數據開放制度
(一)我國數據公共化的挑戰
(二)美國公共數據開放的經驗
(三)國內公共數據開放的建議
第九章論保證保險的法律性質及引入P2P平臺的問題
一、保證保險的概述
(一)保證保險的定義
(二)保證保險的特點
(三)保證保險與信用保險的區別
二、保證保險的法律性質探討
(一)“保險說”與“保證說”之爭
(二)保證保險在實務中的認定
(三)保證保險應當屬于保險
三、P2P平臺引入保證保險有關問題
(一)從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到P2P平臺的引入
(二)P2P平臺引入保證保險的風險問題
四、P2P平臺引入保證保險的完善建議
(一)在法律層面上給予保證保險適用的確定性
(二)依據大數據精算定價,建立信用風險
控制平臺
(三)加強P2P平臺建設,完善監管工作
(四)完善互聯網金融的征信體系,建立
征信數據庫信息
互聯網保險的法律規制研究 作者簡介
武長海:法學博士、博士后,金融學博士后;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世界經濟學會理事,中國廣告協會法律咨詢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國基金業協會非訴訟調解專家;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法學院訪問學者;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網絡經濟研究中心主任,碩士生導師;發表學術文章上百篇,出版教材和專著6部;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子課題等十余項;獲教育部和商務部等部委研究成果獎三項。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經濟法、法律與金融監管、互聯網金融。亦為《互聯網金融監管論叢》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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