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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法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4224103
- 條形碼:9787564224103 ; 978-7-5642-2410-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國際商法 內容簡介
本書介紹了商事組織法、國際商事合同法、國際商事代理法、國際貨物買賣法、國際貨物運輸法、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法、票據法、國際貿易結算法、國際技術貿易法、國際電子商務法、國際產品責任法、國際商事仲裁法等內容。
國際商法 目錄
緒論
**章 商事組織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公司法
第三節 合伙法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二章 國際商事合同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商事合同的成立
第三節 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第四節 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第五節 合同的效力、履行和解除
第六節 違約的救濟措施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三章 國際商事代理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商事代理權的產生
第三節 國際商事代理的法律關系
第四節 國際商事代理法律關系的終止
第五節 承擔特別責任的代理人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四章 國際貨物買賣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貨物買賣合詢的成立
第三節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賣方的義務
第四節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買方的義務
第五節 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
第六節 國際貿易術語中買賣雙方的義務
第七節 違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救濟措施和保全貨物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五章 國際貨物運輸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概述
第二節 提單運輸
第三節 租船運輸合同
第四節 國際鐵路貨物運輸法和航空貨物運輸法
第五節 國際貨物多式聯運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六章 國際貨物運輸保險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貨運保險合同
第三節 海上貨物運輸保險
第四節 陸上與航空貨物運輸保險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七章 票據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票據的出立
第三節 票據的轉讓與流通
第四節 持票人的權利與責任
第五節 票據的提示、承兌與付款
第六節 票據的拒付與追索
第七節 關于票據的其他規定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八章 國際貿易結算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托收結算中的法律關系
第三節 憑信用證結算中的法律關系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九章 國際技術貿易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技術許可合同
第三節 其他國際技術貿易合同
第四節 國際技術貿易合同中限制性條款及其法律規定
第五節 與國際技術貿易相關的國際立法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十章 國際電子商務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電子商務主體及其權利義務
第三節 《電子商務示范法》和《電子簽名示范法》的主要內容
第四節 國際電子商務合同與《國際合同使用電子通信公約》
第五節 《電子簽名法》的主要內容
第六節 國際電子商務中知識產權的保護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十一章 國際產品責任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美國的產品責任法
第三節 歐洲聯盟產品責任統一法
第四節 關于產品責任法律適用的國際公約
第五節 我國的產品責任法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第十二章 國際商事仲裁法
教學目的和要求
**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商事仲裁協議
第三節 仲裁員和仲裁庭
第四節 仲裁程序
第五節 國際商事仲裁裁決的撤銷、承認與執行
本章小結
參考讀本
思考題
案例分析
參考文獻
國際商法 節選
《國際商法(第七版)》: 第二節 公司法 除具體內容上的差異外,各國公司法關于公司的事項范圍上的規定大體相似,即主要包括公司的設立、權能范圍、組織、經營、改組、合并、清算、終止及外國公司等問題。 在上述諸事項方面,各國對不同類型的公司所作的規定是不完全相同的。 一、公司的類型 在傳統上,很多國家將以營利為目的的商事公司分成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類。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股東所持有的股本被劃分成均等份額,股東對公司的債務僅以其出資額為限的公司。這種公司又被細分為股份轉讓受限制的公司(或非公開上市公司)和股份轉讓不受限制的公司(或公開上市公司)兩個類別。有限責任公司則是指僅在特定當事人之間籌集資本,股本亦不分為均等份額,且各股東的責任只以其出資額為限的商事組織。 研究公司法的學者們指出,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份轉讓受限制的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實際上沒有實質性的差別,因此以現代化為目標的日本《2005年公司法》干脆不再保留有限責任公司的形態,將有限責任公司劃人股份轉讓受限制的封閉性的股份有限公司這一類型。歐洲的丹麥等國也在醞釀進行這種現代化的改革。① 此外,某些資本主義國家還承認無限責任公司和兩合公司等公司的組織形式。 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的公司。其特征是:可以不擁有注冊資本;賬目不受外界查檢;股東有權直接參加管理;股東對公司的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在負無限連帶責任這一點上,無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與合伙組織中的合伙人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很多國家都承認無限責任公司為法人而不承認合伙組織為法人,因此,無限責任公司在宣告破產或解散前,其債權人只能對公司起訴而不能向股東個人起訴。正是由于其具有法人地位,加上其設立和解散的手續簡單等優點,某些幾乎不可能負債的行業如律師、會計師等領域中仍然存在無限責任公司。 兩合公司是由承擔有限責任的股東和承擔無限責任的股東聯合組織成立的公司,其中負無限責任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的無限清償責任,但他們享有代表和管理公司的權力,而只承擔有限責任的股東對公司債務的責任僅以其出資額為限,但他們無權代表和管理公司。兩合公司這種商事組織僅見于大陸法系國家,它很類似于英美法系中的有限合伙,但與后者不同的是它具有法人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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