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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最新審計法規審計準則應用指南 版權信息
- ISBN:9787811383645
- 條形碼:9787811383645 ; 978-7-81138-364-5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2009年最新審計法規審計準則應用指南 內容簡介
本書是由審計法規與審計準則專家組織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編寫而成并由國家部門組織審定的審計法律法規專業工具書。該書收集了截至2009年5月31日國家出臺的審計法規與審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分為七編,共收錄現行有效的審計法規、審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240余部。 **編為審計基本法律法規,收錄規范審計事項的基本法律法規以及相關事項的法律法規;第二編為審計工作制度,收錄審計部門從事審計工作所應當遵守的基本制度和規范;第三編為審計準則,收錄審計署發布的國家審計準則;第四編為審計方法制度,收錄各單位從事審計工作時應當遵守的基本審計方法;第五編為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制度,收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具體準則以及外部審計的相關制度;第六編為審計準則與事務所工作制度,收錄審計師審計準則以及和審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相關的審計制度;第七編為審計常用法律匯編,收錄在審計工作中常用的基本法律和法規。
2009年最新審計法規審計準則應用指南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審計機關審計復議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檢查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試行辦法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審計署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
編制規定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廢止部分審計規章的決定
審計署辦公廳關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隱匿銷毀會計資料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問題的批復
第二編 審計工作制度
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開展審計工作
有關問題的通知
審計機關審計統計工作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信息工作的規定
審計署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審計機關指導監督社會審計機構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聽證的規定
審計機關審計行政應訴管理的規定
審計署關于嚴禁通過社會審計組織獲取非法收入的通知
審計署辦公廳關于國家工商總局同意將審計機關列為查詢
企業檔案不交費單位的通知
審計機關審計處理處罰的規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和《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的通知
*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監察局關于認真開展檢察機關領導干部任期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
關于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建設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施細則
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
國資委直屬單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辦法(試行)
民政部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辦法
國防科工委委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
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
教育部關于做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交接工作并將經濟責任
審計報告作為交接內容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
中央企業財務決算審計工作規則
涉外企業聯合稅務審計暫行辦法
審計署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機關廉政工作體系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貫徹實施《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通知
國外貸援款項目公證審計工作管理辦法(暫行)
地方審計機關信息化建設指導意見
審計署審計報告審核審定暫行辦法
審計署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工作的意見
審計署關于進一步深化財政審計工作的意見
中央審計項目授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管理辦法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中央企業
財務決算審計工作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審計工作指導的意見
*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工作聯系的通知
*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
價款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意見
*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審計署關于咨詢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問題的函》的復函
*高人民檢察院、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審計機關
在反腐敗工作中協作配合的通知
水利部關于加強水利工程移民資金審計工作的通知
審計署2006至2010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關于加強全國性民間組織財務審計工作的通知
審計署、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審計機關查詢被審計單位
在金融機構賬戶和存款有關問題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進一步規范審計移送工作的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不再實施特定上市公司
特殊審計要求的通知
審計署辦公廳關于加強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經費
預算管理和支付管理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在推進效益審計中注重查處奢侈浪費問題的通知
中共審計署黨組關于印發審計署黨組派駐特派員辦事處紀檢組長
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印發審計機關業務流程無紙化實施指南——計算機審計實務公告第6號的通知
新華社審計監察工作規定
審計署關于加強地方審計機關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監督工作的意見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中央企業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關于做好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
審計署辦公廳關于規范地方審計機關申請協查事項辦理程序的通知
審計署、財政部關于切實保證地方審計機關經費問題的意見
全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
資產清查專項審計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外部審計工作的通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公司審計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公證審計專項經費管理辦法
教育部關于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項目全過程審計的意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向保監會派出機構報送保險公司
分支機構內部審計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印發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的通知
審計署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
審計署關于印發2008至2012年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印發2008至2012年審計法律規范建設規劃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監察部、審計署關于公布取消
公路養路費等涉及交通和車輛收費項目的通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0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印發加強和改進對地方審計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審計署關于印發審計署管轄范圍內審計事項授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的管理辦法的通知
……
第三編 審計準則
第四編 審計方法制度
第五編 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制度
第六編 審計準則與事務所工作制度
第七編 審計常用其他法律匯編
2009年最新審計法規審計準則應用指南 節選
第九條《預算法》第十九條第二款所稱“依照規定應當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是指各部門和各單位占有、使用和依法處分境內外國有資產產生的收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預算的部分。 預算法第十九條第二款所稱“專項收入”,是指根據特定需要由國務院批準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由財政部批準,設置、征集和納入預算管理、有專項用途的收入。 第十條《預算法》第十九條第三款所稱“經濟建設支出”,包括用于經濟建設的基本建設投資支出,支持企業的挖潛改造支出,撥付的企業流動資金支出,撥付的生產性貸款貼息支出,專項建設基金支出,支持農業生產支出以及其他經濟建設支出。 預算法第十九條第三款所稱“事業發展支出”,是指用于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工業、交通、商業、農業、林業、環境保護、水利、氣象等方面事業的支出,具體包括公益性基本建設支出、設備購置支出、人員費用支出、業務費用支出以及其他事業發展支出。 第十一條《預算法》第二十條**款所稱“中央預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納入中央預算、地方不參與分享的收入,包括中央本級收入和地方按照規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預算法》第二十條**款所稱“地方預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納入地方預算、中央不參與分享的收入,包括地方本級收入和中央按照規定返還或者補助地方的收入。 《預算法》第二十條**款所稱“中央和地方預算共享收入”,是指按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對同一稅種的收入,按照一定劃分標準或者比例分享的收入。 第十二條《預算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所稱“中央預算支出”,是指按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由中央財政承擔并列人中央預算的支出,包括中央本級支出和中央返還或者補助地方的支出。 《預算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所稱“地方預算支出”,是指按照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由地方財政承擔并列人地方預算的支出,包括地方本級支出和地方按照規定上解中央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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