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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900問

包郵 政府法制900問

作者:于愛榮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時間:2015-07-01
開本: 16開 頁數: 385
本類榜單:政治軍事銷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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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900問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65755
  • 條形碼:9787509365755 ; 978-7-5093-6575-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政府法制900問 本書特色

  黨的十八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就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作出了系列部署,特別是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啟了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新征程。法治建設的新形勢,為政府法制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為政府法制機構工作人員,必須主動地適應法治建設新常態,全面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才能承擔起應當承擔的職責,當好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但是,從目前的情況看,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包括省級機關的法制機構大都比較薄弱,法制人員的數量還比較少,法制機構的編制、人員素質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還不相適應。此外,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素養、法治觀念也亟待提升。   本書為一本政府法制工作的工具書,一方面,為法制人員答疑釋惑、提供工作便利,另一方面,也能夠使各級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領導干部通過閱讀這本書,了解政府法制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熟悉相關法律知識。

政府法制900問 內容簡介

  江蘇省法制辦傾力打造,900個實用問答,18個版塊,涵蓋政府法制工作中的方方面面。海量內容之下,是全面的分類,詳盡的問答。本書能夠為政府法制工作者提供全面、細致的工作指導,是所有政府工作人員、法制工作者不可多得的**書籍。

政府法制900問 目錄

  目錄

  **章 政府立法

  1. 政府立法應當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2

  2. 法律優先原則對政府立法有哪些要求? 2

  3. 我國的政府立法體制是如何規定的? 2

  4. 我國的政府立法有哪些類型? 2

  5. 什么是職權立法? 2

  6. 什么是授權立法? 3

  7. 什么是執行性立法? 3

  8. 什么是創制性立法? 3

  9. 政府立法應符合哪些基本程序? 3

  10. 政府立法如何做到依法立法? 3

  11. 政府立法如何做到民主立法? 3

  12. 政府立法如何做到科學立法? 3

  13. 哪些事項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專屬立法權范圍? 4

  14. 何種情形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作出決定,將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項授權給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 4

  15.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如何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 4

  16.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如何管理國務院授權立法? 4

  17. 行政法規可以使用哪些名稱? 5

  18. 行政法規文本如何標號? 5

  19. 行政法規可以對哪些事項進行立法? 5

  20. 如何編制行政法規立法計劃? 5

  21. 行政法規起草工作如何進行? 6

  22. 起草行政法規應當符合哪些要求? 6

  23. 行政法規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門如何報送國務院法制機構進行審查? 6

  24. 起草部門向國務院報送行政法規草案送審稿時,如何履行簽署程序? 6

  25. 國務院法制機構如何審查行政法規草案送審稿? 7

  26. 國務院法制機構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緩辦行政法規草案送審稿或者退回起草部門? 7

  27. 何種情況下審查行政法規草案送審稿可以舉行聽證會? 7

  28. 國務院有關部門對行政法規草案送審稿有不同意見時如何處理? 7

  29. 行政法規需要經由何種程序決定? 7

  30. 行政法規如何簽署公布? 8

  31. 行政法規如何公告? 8

  32. 行政法規何時施行? 8

  33. 行政法規如何備案? 8

  34. 行政法規如何解釋? 8

  35. 規章可以用哪些名稱? 8

  36. 哪些政府部門可以制定部門規章? 9

  37. 部門規章可以規定哪些事項? 9

  38. 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如何立法? 9

  39. 需要制定部門規章的如何報請立項? 9

  40. 部門規章如何起草? 9

  41. 部門規章能否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規范? 9

  42. 部門規章能否增加本部門的權力或者減少本部門的法定職責? 10

  43. 部門規章如何簽署、公布和公告? 10

  44. 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規章的主體有哪些? 10

  45. 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依據是什么? 10

  46. 地方政府規章可以規定哪些事項? 10

  47. 除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國務院已經批準的較大的市以外,其他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何時獲得規章制定權? 10

  48. 需要制定地方政府規章的如何報請立項? 11

  49. 在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件尚不成熟的情況下制定的地方政府規章,在實施滿兩年后如何處理? 11

  50. 地方政府規章如何起草? 11

  51. 制定規章如何組織聽證? 11

  52. 政府法制機構對規章草案送審稿主要從哪些方面進行審查? 12

  53. 政府法制機構如何組織召開立法協調會? 12

  54. 政府法制機構在什么情形下可以緩辦規章草案送審稿或者將規章草案送審稿退回? 12

  55. 規章草案說明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3

  56. 規章需要經過何種程序決定? 13

  57. 規章如何簽署公布? 13

  58. 地方政府規章如何公告? 13

  59. 規章何時施行? 13

  60. 規章備案工作由哪個部門負責? 13

  61. 規章備案工作如何進行? 14

  62. 國務院法制機構如何對報送備案的法規、規章進行審查? 14

  63. 對超越權限,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規定不適當的規章如何處理? 14

  64. 對不依法報送規章備案的如何處理? 14

  65. 哪些情形下制定的規章無效? 14

  66. 如何對規章進行解釋? 15

  67. 如何對規章進行清理? 15

  68. 如何比較行政法規與規章之間的效力? 15

  69. 如何比較地方性法規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的效力? 15

  70. 如何比較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與本行政區域內的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之間的效力? 15

  71. 如何比較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的效力? 15

  72. 同一機關制定的行政法規、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時如何適用? 16

  73. 同一機關制定的行政法規、規章,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時如何適用? 16

  74. 在何種情況下行政法規、規章可以溯及既往? 16

  75. 行政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如何處理? 16

  76. 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不一致時如何處理? 16

  77. 地方政府規章與部門規章不一致時如何處理? 16

  78. 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如何處理? 16

  79. 行政法規、規章在何種情形下應當予以改變或者撤銷? 17

  80. 權力機關如何撤銷政府立法? 17

  81. 行政機關如何改變或者撤銷政府立法? 17

  82. 如何對政府立法進行后評估? 17

  83.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哪些種類的行政處罰? 17

  84. 部門規章可以設定哪些種類的行政處罰? 17

  85. 地方政府規章可以設定哪些種類的行政處罰? 18

  86. 行政法規、規章設定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哪些規定? 18

  87. 地方政府規章對公民設定罰款的限額是多少? 18

  88. 地方政府規章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定罰款的限額是多少? 18

  89. 行政法規如何設定行政許可? 19

  90. 地方政府規章是否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19

  91. 部門規章是否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19

  92. 行政法規、規章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哪些規定? 19

  93. 行政法規、規章規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哪些規定? 20

  94. 如何對設定的行政許可進行后評估? 20

  95. 行政法規可以設定哪些種類的行政強制措施? 20

  96. 規章是否可以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20

  97. 法律規定特定事項由行政法規規定具體管理措施時,行政法規是否可以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20

  98. 起草行政法規草案如何設定行政強制? 21

  99. 行政法規是否可以設定行政強制執行? 21

  100.如何對設定的行政強制進行后評估? 21

  第二章 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101.什么是規范性文件? 24

  102.規范性文件可以使用哪些名稱? 25

  103.哪些主體可以制定規范性文件? 25

  104.規范性文件調整何種類型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6

  105.制定規范性文件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26

  106.行政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可以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嗎? 26

  107.法律、法規、規章已經明確規定的內容,規范性文件可以重復規定嗎? 26

  108.規范性文件可以分章、節嗎? 26

  109. 制定規范性文件,是否需要編制年度計劃? 27

  110. 制定規范性文件一般應當經過哪些程序? 27

  111. 行政機關起草規范性文件,需要公眾參與嗎? 27

  112. 制定機關的法制機構如何審核規范性文件草案送審稿? 27

  113. 制定機關的法制機構審核規范性文件草案送審稿應當遵循哪些程序? 27

  114. 規范性文件“三統一”是指哪三個統一? 28

  115. 規范性文件的施行日期應當如何規定? 28

  116. 規范性文件應當如何發布? 29

  117. 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的法律依據和*新要求有哪些? 29

  118. 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29

  119.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向哪個機關報送備案? 30

  120.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備規范性文件有哪些基本要求? 30

  121.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向哪個機關報送備案? 30

  122.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向哪個機關報送備案? 30

  123. 作為部門管理機構的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向哪個機關報送備案? 30

  124. 垂直管理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向哪個機關報送備案? 30

  125. 聯合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備案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31

  126. 規范性文件備案監督關系,具體由誰確定? 31

  127. 報送規范性文件備案,有何時間要求? 31

  128. 備案監督機關的哪個部門具體承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31

  129. 報送規范性文件備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31

  130. 提交備案的規范性文件制定說明應當包括哪些內容?有哪些規范要求? 31

  131. 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有哪幾種方式? 32

  132. 年度規范性文件目錄是否應當報送備案監督機關? 32

  133. 對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應當審查哪些事項? 32

  134. 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中,是否需要有關部門出具意見? 33

  135. 違法或者不當的規范性文件如何處理? 33

  136. 備案審查中發現規范性文件之間存在沖突如何處理? 33

  137.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范性文件提出審查建議,應當如何處理? 33

  138. 制定機關不按規定要求報備規范性文件,應當如何處理? 34

  139. 制定機關拒不糾正、拖延糾正規范性文件存在問題,應當承擔哪些責任? 34

  140. 什么是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34

  141. 規范性文件應當多長時間清理一次? 34

  142. 規范性文件實施后,何種情形下應當即時清理? 34

  143. 清理規范性文件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35

  144. 清理規范性文件應當符合哪些標準? 35

  145. 何種情形下規范性文件應予廢止? 35

  146. 何種情形下規范性文件應當宣布失效? 36

  147. 何種情形下規范性文件應予修改? 36

  148. 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嗎? 36

  149. 哪些情形下需要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后評估? 36

  150. 可以針對規范性文件設定的某一項具體制度,開展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嗎? 37

  151. 規范性文件后評估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37

  152. 規范性文件后評估應當把握哪些標準? 37

  153. 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可以采取哪些方法? 37

  154. 規范性文件后評估的實施方式有哪些? 37

  155. 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完成后,是否應當形成后評估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38

  156. 規范性文件制定卷宗是什么? 38

  157. 規范性文件制定卷宗應當包含哪些材料? 38

  158. 規范性文件制定卷宗立卷歸檔有哪些基本要求? 39

  159. 規范性文件制定卷宗由誰制作? 39

  160. 規范性文件制定卷宗應當如何保管? 39

  第三章 重大行政決策

  161. 什么是重大行政決策? 42

  162. 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的依據有哪些? 42

  163.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包括哪些? 42

  164. 如何確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42

  165. 重大行政決策包括哪些法定程序? 43

  166.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如何啟動? 43

  167. 什么是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 43

  168. 如何處理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中公開征求的意見? 44

  169. 什么是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論證制度? 44

  170. 什么是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 45

  171. 什么是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 45

  172. 什么是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制度? 45

  173.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是否都要聽證? 46

  174. 什么是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 46

  175. 什么是重大行政決策過錯責任追究機制? 47

  176. 重大行政決策監督工作如何開展? 47

  177.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對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問責制度有哪些要求? 48

  178. 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的創新性工作制度機制主要有哪些? 48

  第四章 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179. 為什么要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50

  180. 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目標是什么? 50

  181. 如何實施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50

  182. 政府法律顧問如何聘任? 51

  183. 政府法律顧問應當具備什么基本條件? 51

  184. 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范圍是什么? 51

  185. 政府法律顧問在聘任期間享有哪些權利? 52

  186. 政府法律顧問在聘任期間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52

  187. 政府法律顧問如何提供法律服務? 52

  188. 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經費如何保障? 52

  189. 政府法律顧問在哪些情形下應當予以解聘? 52

  190. 如何加強對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組織領導? 53

  第五章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91. 什么是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兩者是否同一概念? 56

  192.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的總體情況如何? 57

  193. 黨的十八大決定對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出了哪些要求? 57

  194.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哪些總體部署? 58

  195. 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58

  196. 推進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58

  197. 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59

  198. 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情況如何? 59

  199. 國務院對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61

  200. 國務院對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有哪些總體要求? 62

  201. 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如何規范審批行為? 62

  202. 如何優化投資建設領域行政審批流程? 63

  203. 如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64

  204. 如何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65

  205. 商事制度改革主要內容有哪些? 67

  206. 如何完善政務服務平臺建設? 67

  207. 如何開展非行政許可審批清理? 68

  208. 地方政府在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68

  209. 地方政府在取消下放行政審批權方面有哪些特色做法? 69

  210. 什么是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70

  211. 什么是行政權力事項? 70

  212. 行政權力如何分類? 70

  213. 推行權力清單制度要遵循哪些原則? 71

  214. 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71

  215. 如何建立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73

  216. 采取哪些處理方式對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清理? 73

  217. 如何實現省、市、縣三級行政權力事項的統一規范? 74

  218. 行政權力的行使主體應如何界定? 74

  219. 什么是行政權力行使狀態? 75

  220. 如何劃分權力行使層級? 75

  221. 納入清單編制范圍的行政權力事項是如何確定的? 75

  222. 不列入清單的行政權力事項的情形有哪些? 75

  223. 行政權力事項具體內容的編制應遵循哪些基本規范? 76

  224. 各類行政權力事項的編制有什么具體要求? 77

  225. 行政權力事項編碼是如何規范統一的? 79

  226. 行政權力事項編碼是如何進行管理的? 79

  227. 行政權力事項的運行流程有哪些要求? 80

  228. 如何對行政權力清單進行動態管理? 81

  229. 責任清單與權力清單有何聯系和區別? 81

  230. 編制責任清單應遵循哪些原則? 82

  231. 哪些部門納入編制責任清單的范圍? 82

  232. 責任清單包括哪些內容? 82

  第六章 行政執法

  233. 什么是行政執法? 86

  234. 什么是行政執法主體? 86

  235. 行政執法主體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87

  236. 什么是授權行政執法? 88

  237. 什么是委托行政執法? 89

  238. 授權行政執法與委托行政執法有哪些區別? 89

  239. 行政機關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是否具有處罰主體資格? 90

  240. 什么是行政執法依據? 91

  241. 行政執法依據的適用規則有哪些? 91

  242. 什么是行政執法管轄? 92

  243. 什么是行政執法程序? 92

  244. 什么是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 93

  245. 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有哪些基本要求? 93

  246. 行政執法文書主要有哪些類型? 94

  247. 什么是重大行政執法決定? 95

  248. 什么是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96

  249. 什么是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備案制度? 96

  250. 什么是柔性執法方式? 96

  251. 什么是全程說理式執法? 97

  252. 什么是行政執法爭議協調制度? 97

  253. 什么是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98

  254. 什么是行政執法全程記錄制度? 98

  255. 什么是行政執法檔案管理制度? 98

  256. 什么是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 99

  257. 行政執法人員申領行政執法證件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99

  258. 什么是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度? 100

  259. 行政執法風紀主要有哪些規定? 100

  260. 行政執法人員職業道德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01

  261. 什么是行政許可? 101

  262.如何認定行政許可? 101

  263.哪些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102

  264.哪些事項可以不設定行政許可? 103

  265.法律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許可? 103

  266.行政法規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許可? 104

  267.國務院決定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許可? 104

  268.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許可? 104

  269.省級政府規章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許可? 104

  270.規范性文件是否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105

  271.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哪些實體性規則? 105

  272.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哪些程序性規則? 106

  273.如何理解行政許可的規定權? 106

  274.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有哪些? 107

  275.行政許可的一般程序有哪些基本規定? 107

  276.行政許可的聽證程序有哪些基本規定? 108

  277.行政許可的特別程序有哪些基本規定? 109

  278.什么是行政處罰? 109

  279.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110

  280.法律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處罰? 110

  281.行政法規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處罰? 110

  282.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處罰? 110

  283.規章可以設定哪些行政處罰? 111

  284.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有哪些? 111

  285.行政處罰的簡易程序有哪些基本規定? 112

  286.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有哪些基本規定? 112

  287.什么是罰繳分離制度? 114

  288.什么是行政強制? 114

  289.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有哪些? 115

  290.行政強制設定權有哪些基本內容? 115

  291.行政強制執行的方式有哪些? 115

  292.行政機關在什么條件下可以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116

  293.哪些機關、組織可以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116

  294.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循哪些具體程序要求? 116

  295.行政執法機關強制執行程序的一般規定有哪些內容? 116

  296.什么情況下行政執法機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17

  297.行政執法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有哪些? 117

  298.什么是行政征收? 117

  299.什么是行政征用? 118

  300.什么是行政給付? 118

  301.什么是行政確認? 118

  302.什么是行政獎勵? 119

  303.什么是行政裁決? 120

  第七章 行政執法監督

  304. 什么是行政執法監督? 122

  305. 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有哪些主要作用? 122

  306. 行政執法監督有哪些分類? 123

  307. 行政執法監督有哪些內容? 123

  308. 什么是違法行政行為? 124

  309. 什么叫行政不作為? 124

  310. 什么是行政不履職? 125

  311. 什么叫行政亂作為? 126

  312. 行政執法監督有哪些方式? 127

  313. 行政執法監督的機構有哪些? 127

  314. 政府及其部門法制機構在行政執法監督方面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128

  315. 什么是行政執法責任制? 128

  316. 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有哪些要求? 129

  317. 什么是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 129

  318. 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內容主要有哪些? 130

  319. 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方式主要有哪些? 130

  320. 什么是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 130

  321. 行政執法責任制追究范圍是什么? 130

  322. 行政執法責任的承擔主體有哪些? 130

  323. 對行政執法部門執法責任的追究方式有哪些? 132

  324. 對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責任的追究方式有哪些? 132

  325. 什么是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 132

  326. 行政處罰案卷評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32

  327. 行政許可案卷評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33

  328. 行政強制案卷評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33

  329. 對行政執法案卷形式評查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34

  330. 怎樣進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備案審查? 134

  331. 什么是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 134

  332. 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監督內容主要有哪些? 135

  333. 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的權利和義務主要有哪些? 135

  334. 行政執法監督程序有哪些基本規定? 136

  335. 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有哪些主要文書? 136

  336. 什么是《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 137

  337. 什么是《行政執法監督決定書》? 137

  338. 政府法制機構如何處理行政執法案件投訴舉報? 137

  第八章 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339. 什么是行政執法體制? 140

  340. 什么是行政執法機制? 140

  341. 行政執法體制與行政執法機制之間有什么區別? 140

  342. 我國現行行政執法體制有哪些不足? 140

  343. 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目標是什么? 140

  344. 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141

  345. 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具體措施有哪些? 141

  346. 什么是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142

  347.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142

  348. 為什么要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142

  349. 省級人民政府決定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具體程序有哪些規定? 142

  350. 目前開展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143

  351.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在城市管理領域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嗎? 143

  352. 如何申報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143

  353.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方案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44

  354. 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應當堅持哪些原則? 144

  355. 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應當重點把握好哪些方面? 144

  356. 什么是綜合執法? 145

  357. 目前重點在哪些領域推行綜合執法? 145

  358. 綜合執法與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有哪些區別? 146

  359. 什么是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 146

  360.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146

  361. 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應當堅持哪些原則? 146

  362. 如何申報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 146

  363. 目前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工作如何組織實施? 147

  364. 集中行使行政許可權的行政機關與集中辦理行政許可的行政服務中心有哪些區別? 148

  365. 什么是聯合執法? 148

  366. 聯合執法有哪些特點? 148

  367. 實施聯合執法一般由誰來啟動? 149

  368. 聯合執法與集中執法有何區別? 149

  369. 聯合執法與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有何區別? 149

  370. 聯合執法與綜合執法有何區別? 149

  371. 聯合執法有哪些原則? 149

  372. 聯合執法有哪些基本要求? 149

  373. 執法重心下移有哪些基本要求? 150

  374. 執法重心下移對現行的執法體制機制有哪些要求? 150

  第九章 兩法銜接工作

  375. 什么是兩法銜接? 152

  376. 兩法銜接工作的重要性有哪些? 152

  377. 兩法銜接機制的內涵是什么? 152

  378. 如何加強對兩法銜接工作的組織領導? 153

  379. 兩法銜接中行政執法機關的工作職責主要有哪些? 153

  380. 兩法銜接工作中檢察機關的工作職責主要有哪些? 153

  381. 兩法銜接工作中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主要有哪些? 154

  382. 行政執法機關對涉嫌犯罪的案件應當如何處理? 155

  383. 行政執法機關應向公安機關移送哪些材料? 155

  384. 行政執法機關在移送案件時已作出或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分別應如何處理? 155

  385. 行政執法機關對公安機關決定立案的案件應移交哪些材料? 155

  386. 行政執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未立案的,應當如何處理? 155

  387. 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在兩法銜接工作中,發現國家工作人員涉嫌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違紀違法線索的如何處理? 156

  388. 公安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管轄問題,應當如何區分處理? 156

  389. 公安機關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問題,應當如何區分處理? 156

  390. 兩法銜接聯席會議制度如何建立和運作? 156

  391. 什么是兩法銜接聯絡員制度? 157

  392. 什么是兩法銜接咨詢制度? 157

  393. 什么是兩法銜接辦案情況通報機制? 157

  394. 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如何建設? 157

  395. 兩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如何運行? 158

  第十章 行政指導

  396. 什么是行政指導? 160

  397. 行政指導制度是何時興起的? 160

  398. 行政指導是否符合依法行政原則? 160

  399. 行政指導屬于什么性質的行政行為? 161

  400. 行政指導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61

  401. 行政指導有哪些特征? 161

  402. 行政指導有哪些功能? 162

  403. 行政指導有哪些基本類型? 163

  404. 什么是規制性行政指導? 163

  405. 什么是調整性行政指導? 163

  406. 什么是助成性行政指導? 164

  407. 什么是合作性行政指導? 164

  408. 實施行政指導有何意義? 164

  409. 行政指導在我國的發展情況如何? 165

  410. 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165

  411. 行政指導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165

  412. 如何理解行政指導的合法性原則? 166

  413. 如何理解行政指導的正當性原則? 166

  414. 如何理解行政指導的必要性原則? 166

  415. 如何理解行政指導的平等原則? 167

  416. 如何理解行政指導的公開原則? 167

  417. 如何理解行政指導的誠實信用原則? 167

  418. 如何理解行政指導的及時靈活原則? 167

  419. 如何理解行政指導的自愿選擇原則? 168

  420. 開展行政指導的主體有哪些? 168

  421. 行政指導主要適用于哪些情形? 168

  422. 開展行政指導主要有哪些方式? 168

  423. 開展行政指導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169

  424. 實施行政指導有哪些法律依據? 169

  425. 如何區分行政指導與行政領導? 169

  426. 如何區分行政指導與行政命令? 169

  427. 如何區分行政指導與行政合同? 170

  428. 如何區分行政指導與政府宏觀調控? 170

  429. 如何區分行政指導與行政獎勵? 171

  430. 如何正確處理行政指導和行政處罰的關系? 171

  431. 如何正確處理行政指導和行政許可的關系? 172

  432. 規范性文件中的指導性條款是不是行政指導? 172

  433. 責令行為是不是行政指導? 172

  434. 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指導行為是否屬于行政指導? 172

  435. 行政機關可以主動對相對人實施行政指導嗎? 173

  436. 相對人如何申請行政機關開展行政指導? 173

  437. 行政機關實施重大行政指導在程序上有何特殊規定? 173

  438. 行政指導事項涉及專業性、技術性問題的,行政機關應當如何處理? 173

  439. 何種情形下行政機關應當終止行政指導? 173

  440. 哪些人可以申請參加行政指導聽證? 174

  441. 行政指導需要制作行政指導文書嗎? 174

  442. 開展行政指導工作需要制作案卷嗎? 174

  443. 應從哪些方面對行政指導工作進行監督? 175

  444. 開展行政指導監督工作的方式有哪些? 175

  445. 行政指導評估的對象和范圍有哪些? 175

  446. 如何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的評估? 175

  447.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后未兌現承諾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176

  448. 行政機關實施了錯誤的行政指導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176

  449. 行政機關實施了違法的行政指導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176

  450. 行政機關以行政指導為名、行行政命令之實損害相對方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177

  451. 行政指導中受指導方如何承擔法律責任? 177

  452. 受指導方認為指導方的指導有錯誤時應當怎么辦? 177

  453. 受指導方接受指導利益受損時可否申請國家賠償? 177

  454. 受指導方利益受損時可以要求指導方予以補償嗎? 178

  455. 對行政指導行為不服能否申請行政復議? 178

  456. 對行政指導行為不服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178

  第十一章 政府信息公開

  457. 什么是政府信息? 182

  458. 政府信息公開采取什么樣的管理體制? 182

  459. 誰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 182

  460.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具體職責有哪些? 182

  461. 政府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183

  462. 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哪些信息? 183

  463.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重點公開哪些信息? 183

  464.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還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83

  465.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重點公開哪些政府信息? 184

  466.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84

  467.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由誰負責公開? 184

  468.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在多少個工作日內公開? 185

  469. 怎樣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 185

  47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否申請獲取政府信息? 185

  471.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形式有哪些? 185

  472.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內容有哪些? 185

  473. 行政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應如何答復? 186

  474. 行政機關對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應在多長期限內予以答復? 186

  475.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提供哪些政府信息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186

  47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時應當如何處理? 186

  477. 行政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以什么形式公開? 186

  478. 哪些政府信息屬于依法不予公開的范圍? 187

  479. 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的信息應當如何征求第三方意見? 187

  480.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要求是什么? 187

  481. 行政機關收取政府信息公開費用的標準由哪些機關制定? 187

  482.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如何處理? 187

  483.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如何處理? 187

  484.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公開政府信息活動是否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188

  485. 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制作、獲取的信息的公開如何執行? 188

  486. 行政機關應當在何時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188

  487. 年度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188

  488.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88

  489. 行政機關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哪些情形應進行問責? 189

  490. 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追責方式有哪些? 189

  491. 如何建立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 190

  492. 如何開展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工作? 190

  493. 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處理時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190

  494. 對于政府信息公開中的哪些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191

  495. 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復議案件審理過程中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191

  496. 哪些情形的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復議案件可以合并審理? 191

  497. 哪些政府信息公開類案件屬于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的范圍? 192

  498. 哪些政府信息公開類案件屬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范圍? 192

  499. 政府信息公開類訴訟案件中的被告如何確定? 192

  500. 政府信息公開類訴訟案件中,哪些情形下應當以在對外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上署名的機關為被告? 193

  501. 政府信息公開類訴訟案件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進行舉證和說明的情形有哪些? 193

  502. 政府信息公開類訴訟案件中,(被告已經履行法定告知或者說明理由義務當事人仍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的情形有哪些? 193

  第十二章 行政復議

  503. 什么是行政復議? 196

  504. 如何正確理解《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含義? 196

  505. 行政復議有哪些功能? 197

  506. 如何理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信訪之間的關系? 198

  507. 行政復議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198

  508. 如何理解行政復議全面審查原則? 198

  509. 行政復議機關如何遵循合法原則? 199

  510. 行政復議機關如何遵循公正原則? 200

  511. 行政復議機關如何遵循公開原則? 200

  512. 行政復議機關如何遵循及時原則? 201

  513. 行政復議機關如何遵循便民原則? 201

  514. 行政復議的范圍有哪些? 202

  515. 哪些行政行為可以被申請行政復議? 202

  516. 根據行政復議法及相關規定,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的事項主要有哪些? 204

  517. 交通事故認定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04

  518. 公證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05

  519. 行政機關執行上級行政機關決定對外部產生法律效果的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06

  520. 行政機關協助執行法院的判決、裁定的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06

  521. 如何理解《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款和《*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款有關問題的批復》? 207

  522. 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處理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07

  523. 人事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職稱評定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09

  524. 行政獎勵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09

  525. 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和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主要情形有哪些? 210

  526. 行政協議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10

  527. 行政機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訴、檢舉、控告的處理或不處理的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11

  528. 法律法規授權行政機關制定實施細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否以該行政機關未制定實施細則為由提出行政復議? 212

  529. 行政復議機關將規范性文件轉送有權機關處理,有權機關遲遲不作答復,該不答復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12

  530. 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定不屬于行政訴訟范圍的行政行為是否也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12

  531. 行政復議中止、終止、告知書、補正通知書等程序性處理行為是否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213

  532. 如何理解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行為以及其他處理行為? 213

  533. 申請人在行政復議中要求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審查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14

  534. 申請人在行政復議中提出對規范性文件審查的期限如何確定? 215

  535. 申請人在行政復議中可以要求對哪些規范性文件一并提出審查? 215

  536. 認定規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215

  537. 行政復議申請的期限如何確定? 216

  538. 如何認定申請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的時間? 216

  539. 對于行政不作為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如何計算申請人知道具體行政行為的時間? 217

  540. 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未履行行政復議權利告知義務或者進行錯誤告知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217

  541. 人民法院裁決應當“復議前置”,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時已超過期限的,應當如何處理? 217

  542.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行政復議權利,能否補充告知? 218

  543. 影響行政復議期限的不可抗力或正當理由主要有哪些情形? 218

  544. 因行政機關過錯造成申請人超過行政復議期限的,是否屬于影響行政復議期限的正當理由? 218

  545. 如何確定行政機關依申請履行法定職責的期限? 219

  546. 如何全面理解行政復議不予受理的行政監督? 220

  547. 上級行政機關直接受理應當由下級行政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221

  548. 什么是行政復議機關? 221

  549. 如何確定行政復議機關? 221

  550. 什么是行政復議機構? 222

  551. 行政復議機構有哪些職責? 222

  552. 申請人同時向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如何處理? 224

  553. 對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應當向哪個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24

  554. 對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應當向哪個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24

  555. 如何確定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的行政復議機關? 225

  556. 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時的領導責任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225

  557. 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中的支持責任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225

  558. 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中的保障責任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226

  559. 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中的親自履行責任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226

  560. 行政復議機構如何督促行政復議決定的履行? 226

  561. 什么是行政復議申請人? 227

  562. 行政復議申請人具有哪些特征? 227

  563. 如何理解行政復議代表人制度? 227

  564. 行政復議申請人有哪些權利? 228

  565. 行政復議申請人有哪義務? 229

  566. 行政復議申請人的舉證義務有哪些? 229

  567. 行政復議申請中,申請人舉證不能時應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230

  568. 股份制企業中的哪些主體可以以企業名義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230

  569. 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相對人死亡或終止的,如何確定行政復議申請人? 230

  570. 什么是行政復議被申請人? 231

  571. 行政復議被申請人具有哪些特征? 231

  572. 如何確定行政復議被申請人? 231

  573. 對省以下垂直領導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如何確定行政復議機關? 232

  574. 可以成為行政復議被申請人的行政機關主要有哪些特征? 232

  575. 可以成為行政復議被申請人的組織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主要包括哪些? 233

  576. 如何理解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也可以成為行政復議被申請人? 233

  577. 對于經批準的具體行政行為,如何確定行政復議被申請人? 234

  578. 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或其他組織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如何確定被申請人? 234

  579. 可以成為行政復議被申請人的組織職能調整或被撤銷,如何確定被申請人? 235

  580. 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有哪些權利? 236

  581. 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有哪些義務? 236

  582. 什么是行政復議第三人? 236

  583. 行政復議第三人包括哪些情形? 236

  584. 行政復議第三人如何參加行政復議? 237

  585. 什么是行政復議代理人? 237

  586. 行政復議代理人包括哪些類型? 238

  587. 什么是行政復議申請? 238

  588. 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238

  589. 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有哪幾種方式? 240

  590. 行政復議申請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241

  591. 行政復議的書面申請方式有哪些? 241

  592. 口頭申請行政復議,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242

  593. 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后又撤訴的,能否再申請行政復議? 242

  594. 同一具體行政行為涉及眾多當事人,部分當事人選擇行政訴訟,部分當事人選擇行政復議,應當如何處理? 242

  595. 行政復議機構審理案件組成人員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243

  596. 如何進行行政復議受理審查? 243

  597. 行政復議申請審查后如何處理? 244

  598. 行政復議申請的轉送期間是否計入案件審理期限? 244

  599. 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對有兩個以上行政復議機關有權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向哪一個行政復議機關轉送? 245

  600. 申請人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時錯列被申請人的,應當如何處理? 245

  601. 行政復議申請不明確或材料不齊備時如何處理? 245

  602. 什么是行政復議審理,有哪幾種方式? 246

  603. 實地調查核實證據應注意哪些問題? 246

  604. 行政復議審理中,如何理解行政復議人員的調查取證職權? 247

  605. 行政復議過程中,行政復議機關依職權調查取證權受到哪些限制? 248

  606. 行政復議審理前需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248

  607. 行政復議審理的范圍有哪些? 248

  608. 被申請人未依法提交答復、證據、依據的法律后果? 249

  609. 行政復議審理的依據有哪些? 249

  610. 什么是行政復議審理期限,包括哪幾種情況? 250

  611. 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須具備哪些條件? 251

  612. 申請人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哪些情形下不應準許? 252

  613. 申請人撤回申請后,能否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申請行政復議? 252

  614. 行政復議中止情形有哪些? 252

  615. 行政復議終止情形有哪些? 253

  616. 什么是行政復議聽證? 254

  617. 哪些案件應當舉行行政復議聽證? 254

  618. 行政復議聽證應當遵循什么程序? 254

  619. 行政復議期間當事人申請鑒定的,鑒定費用應由誰承擔? 254

  620. 什么是行政復議決定? 255

  621. 行政復議決定書應包括哪些內容? 255

  622. 行政復議決定有哪些種類? 255

  623. 如何全面理解禁止行政復議不利變更制度? 255

  624. 行政復議維持決定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256

  625. 行政復議撤銷決定適用哪些情形? 256

  626. 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適用的情形有哪些? 257

  627. 如何全面理解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行政復議決定? 257

  628. 法律規定的行政復議*終裁決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257

  629. 行政復議機關發現本機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確有錯誤,能否自行糾正? 258

  630. 行政復議過程中,被申請人是否可以收集證據? 258

  631. 行政復議審理中,如何保障申請人、第三人行政復議閱卷權? 259

  632. 哪些情形下行政復議申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賠償? 259

  633. 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逾期不作出復議決定,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60

  634. 在何種情況下,行政復議決定應同時決定國家賠償相關內容? 260

  635. 如果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賠償請求,行政復議機關是否可以主動決定賠償? 260

  636. 行政復議決定何時生效,其法律效力如何體現? 261

  637. 當事人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應如何行使救濟權利? 261

  638. 申請人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時應如何處理? 261

  639. 如何理解和執行行政復議權利告知制度? 262

  640. 什么是行政復議意見書和行政復議建議書? 262

  641. 行政復議意見書和行政復議建議書有何區別? 262

  642. 什么是行政復議文書? 263

  643. 行政復議有哪些文書種類? 263

  644. 行政復議文書包含哪些要素? 263

  645. 行政復議文書編號有哪些要求? 264

  646. 行政復議文書的處理程序及簽發權限有哪些規定? 264

  647. 行政復議文書由哪些部分構成? 264

  648. 行政復議文書有何制作規范要求? 265

  649. 行政復議法律文書的送達方式有哪些? 265

  650. 行政復議案件檔案包含哪些內容? 266

  651. 行政復議案件歸檔應符合哪些原則和要求? 267

  652. 行政復議案件材料歸檔有何順序要求? 267

  653. 行政復議案件檔案的保管期限及其劃分標準是什么? 267

  654. 行政復議檔案利用范圍及條件有何要求? 268

  655. 行政復議的期間應當如何計算? 269

  656. 什么是行政復議調解、和解? 269

  657. 行政復議當事人能否就已經生效的行政復議調解書或和解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69

  658. 為何要推進行政復議改革? 270

  659. 行政復議改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271

  660. 如何全面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 271

  661. 如何理解專職行政復議人員資格制度? 274

  662. 上級行政復議機構對下級行政復議工作的監督指導主要有哪些方式? 275

  663. 行政復議指導和監督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275

  664. 為什么要開展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 276

  665. 設立行政復議委員會須遵循哪些原則? 277

  666. 行政復議委員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277

  667. 當前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的主要模式有哪幾種? 278

  668. 什么是全部集中模式? 278

  669. 什么是部分集中模式? 278

  670. 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已經取得了哪些成效? 278

  第十三章 行政應訴

  671. 什么是行政應訴? 282

  672.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行政行為”包括哪些? 282

  673. 行政訴訟法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哪些權利? 283

  674.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有哪些? 285

  675. 哪些事項不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286

  676. 為什么刑事司法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287

  677. 為什么調解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287

  678. 為什么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288

  679. 為什么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288

  680. 為什么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289

  681. 為什么依據信訪條例所作的行為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289

  682. 哪些行政訴訟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作為**審法院管轄? 290

  683. 如何判斷受案法院是否對行政訴訟案件有管轄權? 290

  684. 如何確定行政訴訟的起訴人是否具有原告資格? 291

  685. 行政機關在什么情形下會當行政訴訟案件的被告? 292

  686. 行政復議機關在什么情形下會成為被告? 293

  687. 如何判斷本行政機關是否應當被列為行政訴訟案件的被告? 293

  688. 常見的行政訴訟第三人有哪些? 294

  689. 哪些行政行為應當先行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訴訟? 295

  690. 一般行政訴訟案件的起訴期限是多長? 295

  691. 對經行政復議案件的起訴期限是多長? 296

  692. 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的起訴期限如何計算? 297

  693. 行政訴訟中的證據包括哪些? 297

  694. 行政訴訟中原告承擔哪些舉證責任? 298

  695. 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承擔哪些舉證責任? 299

  696. 行政訴訟中行政機關不舉證要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299

  697. 行政機關在訴訟過程中收集證據有哪些限制? 299

  698. 行政機關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延期舉證? 300

  699. 行政機關能否在訴訟中補充證據? 300

  700.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300

  701. 行政機關應當如何進行答辯? 301

  702. 如何制作證據和依據清單? 302

  703. 行政機關提交答辯狀的期限是多長? 302

  704. 行政機關開庭前應當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302

  705. 行政機關如何參加出庭應訴工作? 303

  706. 行政機關在庭審時如何進行質證? 303

  707. 行政機關在庭審中如何進行法庭辯論? 303

  708. 行政訴訟合法性審查原則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304

  709. 法院是否對行政行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 304

  710. 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如何認定? 305

  711. 是否可以直接對規范性文件提起訴訟? 305

  712. 啟動規范性文件的司法審查程序需具備哪些條件? 305

  713. 對哪些規范性文件可以進行司法審查? 306

  714. 人民法院經過審查后是否可以直接判定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效力? 306

  715. 行政訴訟案件上訴期限是多長? 306

  716. 行政訴訟法對行政應訴工作有哪些要求? 307

  717. 如何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 307

  第十四章 行政調解

  718. 什么是行政調解? 310

  719. 為什么要開展行政調解? 310

  720. 行政調解的工作機制是什么? 310

  721. 行政調解有哪些功能? 310

  722. 行政調解有哪些工作原則? 311

  723. 行政調解的范圍包括哪些? 311

  724. 哪些事項不屬于行政調解范圍? 312

  725. 行政機關對行政調解的管轄如何劃分? 312

  726. 行政機關對行政調解管轄權發生爭議時如何處理? 312

  727. 行政調解的程序有哪些基本規定? 312

  728. 當事人如何申請啟動行政調解? 313

  729. 行政機關對哪些糾紛可以主動開展行政調解? 313

  730. 行政調解的當事人有哪些權利? 313

  731. 行政調解的當事人有哪些義務? 313

  732. 行政調解的當事人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 313

  733. 行政調解是否收費? 314

  734. 行政調解工作有哪些基本制度? 314

  735. 行政調解統計報告制度有什么要求? 314

  736. 行政調解公開運行制度有什么要求? 314

  737. 行政調解信息宣傳制度有什么要求? 314

  738. 行政調解員制度有什么要求? 315

  739. 行政調解回避制度有什么要求? 315

  740. 行政調解機關收到行政調解申請如何處理? 315

  741. 什么是“大調解”工作機制? 316

  742. 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有什么聯系與區別? 316

  743. 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有什么聯系與區別? 317

  744. 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人民調解如何互相銜接? 318

  745. 當事人達成行政調解協議是否需要制作調解協議書? 318

  746. 制作行政調解協議書有哪些要求? 318

  747. 行政調解是否有期限要求? 319

  748. 當事人如不能達成行政調解協議時應當如何處理? 319

  749. 行政機關如何送達行政調解協議? 319

  750. 當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行政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 319

  751. 當事人如何履行行政調解協議? 320

  752. 行政機關如何督促當事人履行行政調解協議? 320

  753. 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行政調解協議,另一方當事人如何尋求救濟? 320

  第十五章 行政機關合同管理

  754. 什么是行政機關的合同? 322

  755. 行政協議的常見種類有哪些? 322

  756. 行政機關訂立的民商事合同常見種類有哪些? 322

  757. 行政機關合同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322

  758. 行政機關在行政協議中的主體地位與普通民商事合同中的主體地位有什么區別? 322

  759. 因履行行政協議引發的爭議一般可通過哪些途徑解決? 323

  760. 行政機關訂立的合同由誰起草? 323

  761. 行政機關管理合同應當遵循什么原則? 323

  762. 行政機關訂立合同前應如何對合同相對方的情況進行核實? 323

  763. 行政機關的合同在起草過程中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323

  764. 行政機關訂立的哪些類型合同需要進行風險評估? 324

  765. 行政機關的合同風險評估的結果應如何運用? 324

  766. 行政機關的合同出現履行風險的,應如何處理? 324

  767. 行政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查的概念是什么? 324

  768. 行政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查的主體是誰? 325

  769. 行政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查包括哪些材料? 325

  770. 行政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查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325

  771. 行政機關如何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書? 326

  772. 合同起草機關對合法性審查意見書有異議的,如何處理? 326

  773. 行政機關合同簽訂后如何進行備案? 327

  774. 行政機關合同簽訂后如何進行檔案管理? 327

  775. 政府法制機構在行政機關合同管理中的工作職責有哪些? 327

  776. 行政機關合同簽訂履行中涉及哪些責任? 327

  第十六章 行政賠償

  777. 什么是行政賠償? 330

  778. 行政賠償應符合哪些條件? 330

  779. 不予行政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330

  780. 我國行政賠償分為哪幾種途徑? 330

  781. 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須具備哪些條件? 330

  782. 單獨請求行政賠償的程序? 331

  783. 一并提起行政賠償請求有哪些特點? 331

  784. 行政賠償請求人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331

  785. 如何確定行政賠償義務機關? 331

  786. 對哪些侵犯人身權的行為可以請求行政賠償? 332

  787. 對哪些侵犯財產權的行為可以請求行政賠償? 332

  788. 行政賠償請求人是否可以同時提出多項賠償請求? 332

  789. 行政賠償請求權的時效如何計算? 333

  790. 我國行政賠償的方式有哪些? 333

  791. 如何確定行政賠償的標準? 333

  792. 行政賠償在什么情形下可進行追償? 334

  793. 行政補償和行政賠償的區別是什么? 334

  第十七章 依法行政推進工作

  794. 什么是依法行政? 336

  795.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336

  796. 依法行政的本質是什么? 336

  797.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什么必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336

  798.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37

  799. 如何理解“合法行政”的要求? 337

  800. 如何理解“合理行政”的要求? 337

  801. 如何理解“程序正當”的要求? 337

  802. 如何理解“高效便民”的要求?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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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900問 作者簡介

  于愛榮   江蘇金壇人,博士學位,研究員,江蘇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江蘇省仲裁學會會長。曾主持多項法學理論與實務研究重大課題,先后主編或與人合著的學術著作十余部,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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