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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律法規(guī)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2396833
- 條形碼:9787302396833 ; 978-7-302-39683-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保險法律法規(guī) 內容簡介
《保險法律法規(guī)/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本科 “法律法規(guī)”系列教材·“工商”企業(yè)在職崗位》根據(jù)2014年頒布實施新修訂的《保險法》,按照保險業(yè)操作規(guī)程,結合實際案例,系統(tǒng)介紹了保險法律關系,保險基本原則,保險合同的訂立、效力及履行,保險合同條款和形式,保險業(yè)法,保險中介制度,保險監(jiān)督管理制度等基本知識,并結合學生就業(yè)需要,注重案例教學,培養(yǎng)學生解決保險經濟問題的實際能力。 《保險法律法規(guī)/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本科 “法律法規(guī)”系列教材·“工商”企業(yè)在職崗位》既可以作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金融、保險等專業(yè)保險法律課程的必選教材,也可以用于保險企業(yè)員工的在崗從業(yè)培訓,對于廣大社會讀者也是一本有益的普及保險法律知識讀物。
保險法律法規(guī) 目錄
**章 保險法概述
**節(jié) 保險概述
第二節(jié) 保險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
第三節(jié) 保險法的立法體例和淵源
第四節(jié) 保險立法概況
第五節(jié) 保險法的適用范圍
第二章 保險法的基本原則
**節(jié) 誠實信用原則
第二節(jié) 保險業(yè)務專營原則
第三節(jié) 近因原則
第四節(jié) 損失補償原則
第五節(jié) 保險利益原則
第三章 保險合同總論
**節(jié) 保險合同概述
第二節(jié) 保險合同法律關系
第三節(jié) 保險合同的訂立
第四節(jié) 保險合同的效力及其變動
第五節(jié) 保險合同的履行
第六節(jié) 保險的索賠和理賠
第四章 財產保險合同
**節(jié) 財產保險合同的概念和分類
第二節(jié) 財產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
第三節(jié) 財產保險合同的效力
第四節(jié) 財產保險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第五節(jié) 保險代位求償權
第五章 人身保險合同概述
**節(jié) 人身保險合同的概念和分類
第二節(jié) 人身保險合同主要內容
第三節(jié) 人身保險合同受益人相關問題規(guī)定
第四節(jié) 人身保險合同保險金的給付
第六章 保險業(yè)監(jiān)督管理
**節(jié) 保險業(yè)監(jiān)管的原則和目的
第二節(jié) 保險業(yè)監(jiān)督管理的內容
第七章 保險業(yè)的經營規(guī)則
**節(jié) 業(yè)務范圍規(guī)則
第二節(jié) 保險經營規(guī)則
第三節(jié) 保險公司業(yè)務管理規(guī)則
第八章 保險中介制度
**節(jié) 保險中介制度概述
第二節(jié) 保險代理人
第三節(jié) 保險經紀人
第四節(jié) 保險公估人
第五節(jié)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的禁止要求
第九章 保險法律責任
**節(jié) 保險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jié) 保險法的刑事責任
第三節(jié) 行政法律責任
第四節(jié) 民事法律責任
附錄1 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附錄2 關于加強壽險詐騙風險防范的通知
參考文獻
保險法律法規(guī) 節(jié)選
《保險法律法規(guī)/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本科 “法律法規(guī)”系列教材·“工商”企業(yè)在職崗位》: (三)人身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 各類人身保險合同的內容,據(jù)險別的不同而不盡相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幾個部分:主體、客體、權利義務和其他聲明事項。 1.主體部分 人身保險合同的主體部分主要包括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名稱及其住所,對于有多個受益人的,需標出順序及份額。 保險人在我國專指保險公司,其名稱須與保險監(jiān)管部門和工商行政機關批準和登記的名稱一致。其住所為保險公司或分支機構的主營業(yè)場所。 投保人、被保險人是法人或合伙企業(yè)的,其名稱須與經主管部門批準或工商行政部門登記的名稱一致,其住所為其主要辦事機構或主營業(yè)場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為自然人的須使用真實姓名,其住所為戶籍所在地,離開戶籍所在地1年以上的,以居住地為住所。 該內容是人身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其法律意義在于:明確人身保險合同的當事人、關系人,確定合同權利與義務的享有者和承擔者;明確人身保險合同的履行地點,并確定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 2.客體部分 人身保險合同中的客體部分即在合同中明確保險利益的部分,包括保險標的和保險價值及保險金額。 保險標的是保險的對象,是保險利益的載體。確定保險標的的條款是人身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對保險標的的明確.有利于確定人身保險合同的種類、明確保險人承擔責任的范圍、判斷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險利益、確定保險價值及賠償數(shù)額。在人身保險中,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命和身體,因此,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應詳細記錄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性別、年齡、職業(yè)、居住地及其與投保人之間的親屬或利益關系等,這些都是確定其危險程度和保險利益的重要依據(jù)。 保險價值是保險標的在某一特定時期內,用貨幣估計的價值總額,即是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所享有的保險利益的價額。保險價值的確定為確定保險金額提供計算依據(jù),并由此可確定保險責任的大小。一般保險合同的保險價值的確定可由當事人在保險合同中約定,或按保險標的的市場價格確定,或依據(jù)法律確定。具體的確定方法依據(jù)險種不同而不同。但是,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不存在保險價值問題。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高限額。保險金額的確定為計算保險費和確定保險賠償?shù)?高限額提供依據(jù)。財產保險的保額必須在標的的實際價值與投保人對標的所具有的保險利益范圍之內。人身保險的保額由投保人的支付能力和保險需求決定。 3.權利義務部分 人身保險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部分,通常包括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險費及其支付方式、保險金賠償或給付方式、保險期限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違約責任等。 (1)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按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保險人所應承擔的保險金賠付責任。規(guī)定保險責任的法律意義在于確定保險人承擔危險責任的范圍。 (2)除外責任,又叫責任免除,是指在合同中列明的保險人不予承擔的保險賠償與保險金給付責任。它是對保險責任的限制。除外責任的明示,進一步明確保險責任的范圍。 (3)保險費及其支付方式,保險費是投保人為取得保險保障,而需按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的費用。保險費的支付方式多種多樣,依據(jù)合同種類不同而不同。有一次性支付所有保費、分期交付、一次交付分期結算、分期結算等多種方式。投保人保險費的交納是合同生效的條件。在合同中規(guī)定該內容在于明確投保人所承擔的基本義務和履行義務的方式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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