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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盟軍戰俘營 版權信息
- ISBN:9787533465087
- 條形碼:9787533465087 ; 978-7-5334-6508-7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日本盟軍戰俘營 本書特色
內容簡介 本書展示了二戰期間日軍在沈陽建立的盟軍戰俘營的歷史原貌,以圖文并茂的形式,揭示這個以“高度專業化、高死亡率和高官戰俘在押”為特征的盟軍戰俘營許多鮮為人知的故事,揭露了日軍虐待、奴役盟軍戰俘,違反國際準則的罪行和其發動侵略戰爭的反人類罪行。
日本盟軍戰俘營 內容簡介
編輯推薦 ☆這是二戰期間被日軍殘暴虐待的盟軍戰俘 ☆這是被 日軍自詡為“模范”的死亡戰俘營 ☆這是見證中國戰區在二戰中歷史地位的特殊記憶
日本盟軍戰俘營 目錄
目 錄
序
1.引言
2初到奉天
3死亡戰俘營
4新址
5 勞役工廠(mkk)
6 美國戰略轟炸:b-29
7 國際紅十字會(icrc)
8高官云集
9 解放:北美紅雀行動
10. 回家
日本盟軍戰俘營 節選
《日本盟軍戰俘營》: 縱觀古今中外的戰爭歷史,有戰爭就有戰俘是不爭的事實,太平洋戰爭也沒能成為例外,但是盟軍戰俘所經歷的殘暴奴役和非人虐待駭人聽聞,堪稱史無前例。以盟軍戰俘的生命和苦難所書就的這份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寢陋的負遺產,不僅是二戰日軍所犯戰爭罪行的鐵證,也該是人類勿忘歷史、珍視和平、反對戰爭的刻饑刻骨的警示。 第二次世界大戰不僅戰爭規模和戰場形態比以往發生了空前的變化,戰俘數量之眾不僅前所未有也始料未及,其間圍繞戰俘待遇問題所發生的違反國際公約和虐待戰俘的行為更成為戰爭犯罪的主要罪行之一。其中,以殘暴虐待戰俘并致大量盟軍戰俘死亡的“巴丹死亡行軍”和“泰緬死亡鐵路”,被戰后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定為與“南京大屠殺”齊名的日軍在亞洲犯下的三大暴行。 在菲律賓巴丹半島,七萬多投降的美菲士兵被迫在烈日下徒步行進,前往120公里以外的戰俘集結地。日軍不提供任何糧食和飲水,遇到戰俘掉隊或者偷偷喝水,日軍直接用刺刀步槍就地殺死,盡管如此,許多人還是冒著被處決的危險尋找水喝。路邊的河里漂浮著尸體,水面上泛著綠色的泡沫,成群的蒼蠅在水面上飛舞。但這阻擋不了戰俘們大口的飲用。本間雅晴下達命令,任何不能走到的戰俘集中營的美國俘虜都可被立即處死。當戰俘們*終到達終點奧德內爾戰俘營時,已有一萬五千人因饑渴而死,或遭日軍虐殺。這就是“巴丹死亡行軍”的由來。 1942年6月間,日軍大本營命令在一年之內在泰國和緬甸間修建一條鐵路,以確保在緬日軍的物資和兵力的運輸,防御盟軍的反擊,從而嚴防盟軍從新加坡到緬甸之間的孟加拉灣一線對日發起攻擊。與此同時,這條鐵路對于日軍對印度展開的攻勢也至關重要。日軍大規模調用的人力包括5萬盟軍戰俘和20萬強征的勞工。由于極端的惡劣氣候、超強度的勞役、營養嚴重缺乏、大范圍蔓延的熱帶疾病以及缺醫少藥等原因,造成1.6萬名戰俘和超過50%的勞工死亡,泰緬鐵路因此得名“死亡鐵路”。 第二次世界大戰發生的泯滅人性的虐待戰俘行為,令國際社會普遍認識到迫切需要修訂1929年版的《關于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現行的關于戰俘問題的國際法便是指《關于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即1949年日內瓦第3公約,它共有143條正文和5個附件,對1929年同名公約進行了更加具體的修訂和補充,其主要內容包括戰俘系處在敵國國家權力管轄之下,而非處在俘獲他的個人或軍事單位的權力之下,故拘留國應對戰俘負責,并給予人道待遇和保護;戰俘的住宿、飲食及衛生醫療照顧等應得到保障;對戰俘可以拘禁,但除適用刑事和紀律制裁外不得監禁;不得命令戰俘從事危險性和屈辱性的勞動;在任何情況下,戰俘均不得放棄公約所賦予的一部或全部權利等諸多更具指導性的戰俘保護條款。所有這些條款的修訂和完善正是基于人類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特別是太平洋戰爭期間普遍發生的虐待戰俘行為的深刻反思。 正所謂“沒有哪一次巨大的歷史災難不是以歷史的進步為補償的”,人類對待戰俘的態度也是隨著時空的變遷經歷了變化的過程。荒蠻時代戰俘或是成為殺戮對象,或是被看作戰利品,或是被用作奴隸。封建時代的歐洲,更有貴族拿戰俘來作贖罪的祭品。關于戰俘待遇問題的現代理念和觀點*早出現在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和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中。二者各自獨立的觀點都認為,俘虜者對戰俘的權利當僅限于防止后者再度成為有生戰斗力量,而且這樣的權利當隨著戰爭的結束而即刻終止。這些觀點在瑞士國際法學者瓦特爾的《國際法或自然法原則》中得到提升,“任何人虐待一國之公民,就是對該國家的間接侵犯。”直到美國國內戰期間,弗朗西斯·列布爾才有史以來**次系統地書以書面形式闡釋了戰俘待遇的原則。 **部關于戰俘問題的國際條約是1899年7月29日在海牙和平會議上簽署的,1907年簽署的《海牙公約》進一步拓展了1899年條約的相關條款。但是,后來發生的**次世界大戰的實踐表明,原有條約的條款并不夠充分,也缺乏準確性。因此,國際紅十字會提議并起草了一個更為完整的準則。這些不足后來由交戰國于1917年和1918年在波恩達成的特別協議中由所彌補。1921年,國際紅十字會在日內瓦年會上表明希望就戰俘待遇問題制定一部特別公約。1929年國際紅十字會向日內瓦外交年會提交了公約文本。該公約并沒有完全取代而只是完善了早前的海牙公約,其中*重要的新增內容包括禁止對戰俘實施報復行為、集體懲罰行為以及戰俘工作的組織、戰俘代表的認定和保護國可行使的管轄權等條款。 1929年7月27日,47個國家的政府簽署了《關于戰俘待遇問題的日內瓦公約》,這其中日本也在簽署國之列。但是,日本后來并沒有批準加入該條約。究其原因,無外乎日本社會整體與西方社會在戰俘觀上的分歧所暴露出的不可調和性。日軍的紀律歸根結底源于武士道精神,依照武士道精神,*為基本的準則就是寧死不降,投降是對天皇、國家、團體、家庭和本人的莫大恥辱。戰死疆場是至高無上的榮譽,這就是日本人的戰俘觀。而西方的戰俘觀歸根結底是以尊重生命權為準則,對生命的*大限度的保護或保全和對戰場優劣態勢的客觀服從。因此,日本人認為批準加入這樣的公約,就意味著放棄了自己獨有的優勢,或者說會使自己陷入被動的境地。 ……
日本盟軍戰俘營 作者簡介
編著者簡介 楊競,沈陽大學奉天盟軍戰俘集中營研究室主任。長期從事二戰戰俘問題研究,在國內率先開展奉天盟軍戰俘集中營歷史研究。主要學術著作:《奉天涅槃:見證二戰日軍沈陽英美盟軍戰俘營》,在《歷史研究》、《人民日報》、(美)《海軍歷史》、(美)《空軍歷史》、(美)《第二次世界大戰》等報刊發表二戰日軍戰俘問題的學術論文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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