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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學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4056278
- 條形碼:9787304056278 ; 978-7-304-05627-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行政法學 內容簡介
《行政法學》共分十九章,具體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主體、行政相對人、行政行為概述、行政立法、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命令、行政指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合同、行政裁決、監督行政、行政責任、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內容,比較全面、系統地闡述了行政法學的基本理論。
行政法學 目錄
**節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行政法關系
第三節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 行政法的淵源
第五節 行政法學的發展
第二章 行政主體
**節 行政主體概述
第二節 行政機關
第三節 行政主體的法律調整
第三章 行政相對人
**節 行政相對人概述
第二節 行政相對人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節 行政相對人行為
第四章 行政行為概述
**節 行政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 行政行為的內容與效力
第三節 行政行為的分類
第四節 行政程序
第五章 行政立法
**節 行政立法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 行政立法的分類
第三節 行政立法的主體及原則
第四節 行政立法的程序
第六章 行政征收
**節 行政征收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 行政征收的內容與分類
第三節 行政征收與相關概念的關系
第四節 行政征收的方式與程序
第五節 健全與完善我國的行政征收制度
第七章 行政給付
**節 行政給付概述
第二節 行政給付的內容和形式
第三節 行政給付的程序
第八章 行政命令
**節 行政命令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 行政命令的分類
第三節 行政命令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第九章 行政指導
**節 行政指導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 行政指導的分類
第三節 行政指導的意義與作用
第十章 行政許可
**節 行政許可概述
第二節 行政許可的范圍
第三節 行政許可的設定
第四節 行政許可機關(主體)及其權限
……
第十一章 行政處罰
第十二章 行政強制
第十三章 行政合同
第十四章 行政裁決
第十五章 監督行政
第十六章 行政責任
第十七章 行政復議
第十八章 行政訴訟
第十九章 行政賠償
行政法學 節選
一、國外行政法學的發展概況 行政法學的研究受行政法發展的制約,而行政法學的研究對行政法的發展又起積極的推動作用。就行政法的發展而言,不同國家的行政法與其本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環境有緊密的聯系,植根于各自不同的憲法和法律體系,呈現出迥然相異的傳統和特色。因此,國外的行政法學體系極不統一,其所研究的側重點亦有差異。我們在這里只是簡單地介紹一下世界兩大法系行政法學發展的基本情況。 大陸法系國家的人們較早地認識到了行政法,行政法學也就隨之在這些國家較早地產生了。盡管資產階級革命于18世紀末已經興起并傳播了民主、法治理念,但當時的人們更多注意的是新型國家的建構問題和憲法問題,行政法學主要是蘊涵在國家學和憲法學的研究之中。大約在19世紀中后期,法國、德國等國家的學者才開始逐步使行政法學獨立化,提出了行政法的一般理論。直到20世紀初,行政法學在大陸法系國家逐漸形成體系。在亞洲的日本,行政法學體系也因更多地借鑒德國而呈現出大陸法系行政法學的特點。由于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學偏重于邏輯理性,比較追求理論的完整性、系統性和統一性,所以,其行政法學體系也體現類似的特點。一般而言,行政法學總是在介紹行政法基本概念的基礎上,展開為“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活動)法”和“行政救濟法”3個相互關聯的、在邏輯上缺一不可的部分。而且,較早時期的大陸法系國家比較強調行政管理的需要,國家學也以行政組織特別是不同行政部門的任務和活動為出發點,故行政組織法始終是其行政法學體系中至關重要的一個部分。在這一點上,與英美法系國家的行政法學有明顯的不同。在行政法學的內容方面,隨著制度的變遷和人權觀念的不斷深入,大陸法系國家行政法學也逐漸從偏重對行政管理、行政權力和行政效率的保護,轉向行政管理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平衡發展。*為突出的表現就是德國、日本等國家的特別權力關系理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后有了顯著的變化,特別權力關系適用的范圍不斷地縮小,即便是在保留的特別權力關系領域內,對公民權利保障的重視程度也日益加強。 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國家的行政法學,都不約而同地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顯現出驚人的發展速度。這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西方發達國家普遍推行適度的國家干預、行政權力不斷擴張、對行政的法治要求日新月異、以往的觀念和理論需要改進有關。而大陸法系國家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延續至今的“歐洲一體化”進程,又再次為其行政法學提供了新的研究主題。作為一個超國家的組織,前歐洲共同體(簡稱歐共體)在條約規定的領域內享有自己的主權,可以頒布法令直接適用于成員國,或者作為綱領由成員國通過國內法予以轉換。前歐共體的法律對各國國內法有取代、限制、排除和補充的作用,國內法只在不沖突的范圍內具有約束力。這就使得前歐共體成員國的行政法學都非常關切前歐共體的發展對原先作為主權國家的成員國國內行政法的影響。甚至,傳統上屬于英美法系的英國學者,也因為這個緣故,越來越多地研究前歐共體的發展以及以大陸法系傳統為主的歐共體法律是如何影響英國行政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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