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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制史-第二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1176498
- 條形碼:9787301176498 ; 978-7-301-17649-8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國法制史-第二版 本書特色
《中國法制史(第2版)》:法學精品課程系列教材,法律史學系列
中國法制史-第二版 目錄
中國法制史-第二版 節選
《中國法制史(第2版)》內容簡介:把中國法制史的五千年歷程分為起源時期、爭鳴時期、整合時期、定型時期、變革時期等五個時代,注重總結中國法律傳統作為一個整體的宏觀變遷規律。突出強調每個朝代(時代)中國法制發展的主要特色或成就,并于章節標題中宣明。注重歷代的政治體制及行政、監察制度與中國傳統司法制度之間的整體性聯系,避免用西方“司法”眼光曲解古代中國體制。增加多章(節)內容,彌補過去教科書在陳述夏以前法制、春秋戰國時期法制、北方少數民族政權法制等方面的缺陷。
中國法制史-第二版 相關資料
中國法制史,表面上看,就是作為地緣文化政治共同體的“中國”歷代法律制度演進的歷史。但是,透過外表我們可以看到,它正是這三種歷史的真實展示。我們先看表面的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制史,是中國過去數千年法律制度進化的歷史。這些法律制度,如果用近代西方傳來的法制概念來描述,可以說包括關于中國國家基本政治體制的發展史,包括國家民商事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經濟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司法和訴訟制度的發展史。這樣一種劃分也許有問題,因為中國古代的政治和法律是按照中國自己的邏輯形成和發展起來的,是自己的一個特有邏輯的整體。對于這個邏輯整體強行用西方的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訴訟法之類的部門劃分來描述,必然導致誤讀或者歪曲中國自己的這個體系。但是,現在我們的困境是:我們不能用中國傳統法制的語言概念體系來描述中國法制史,因為它們無法與西方法制概念溝通,目前也找不到在中國法律傳統和西方法律傳統之上的第三套解讀語言(符號體系)或概念體系。所以,我們在編寫教科書時又不能不按照這樣的部門法劃分來組織材料、建構解釋框架,否則無法談論中國法制史。中國傳統社會有自己的社會秩序,不管是理想的秩序還是實際存在的秩序。這個社會秩序,有自己的體系,有自己的框架,有自己的構成原理。即使不用西方的法制語言符號,也可以勉強大致作出描述,只不過這種描述沒有按西方部門法體系概念來描述那么簡單方便明晰罷了。
中國法制史-第二版 作者簡介
范忠信,1959年生,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全國優秀教師,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現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長,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有學術專著、譯著九種,論文一百余篇,其中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等刊物發表十余篇,有四篇論文被譯為英日文在海外傳播,著作《情理法與中國人》被韓國翻譯出版并指定為大學教學參考書。兩次獲全國高校人文社科獎,獲“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陳景良,1958年生,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河南省跨世紀學科帶頭人,河南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湖北省優秀教師,校“511人才工程”學科帶頭人,曾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河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出版《當代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法制通史》(“宋卷”副主編)等專著多種;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期刊發表論文五十余篇;參與十余種法制史教材編寫。曾獲國家圖書獎、省人文社科成果獎等多種獎項,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課題等省部級課題多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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