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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法學(21世紀中國高校法學系列教材)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105376
- 條形碼:9787300105376 ; 978-7-300-10537-6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醫事法學(21世紀中國高校法學系列教材) 內容簡介
長期以來,我國醫事法學的概念處于定義不清、界定不明的狀態,常常有專家、學者將衛生法學與醫事法學混為一談,以至于有關醫事法學、衛生法學的專著、教材、論文,在法律體系和理論內容上,雷同較多。事實上,醫事法學應當是專門研究和探討與醫療事務相關的法律體系、法律理論和法律制度的法律學科,而衛生法學的概念的外延要遠大于醫事法學,其所涉及的內容不僅包含了醫事法學,更包括一系列與人的健康相關的法律體系、法律理論和法律制度。本著這樣的區別,本教材在寫作過程中立足于我國的醫療實踐,針對醫療執業過程中涉及的相關法律理論和法律問題進行探討。
醫事法學(21世紀中國高校法學系列教材) 目錄
**節 醫事法律
第二節 醫事法學
第二章 患者的權利
**節 患者權利概述
第二節 患者的人格權
第三章 醫療執業資格
**節 醫療執業資格概述
第二節 醫療機構
第三節 執業醫師
第四節 護士
第五節 執業藥師
第四章 醫師執業義務
**節 醫師注意義務的概念
第二節 醫師注意義務產生的淵源
第三節 醫師的結果預見義務
第四節 醫師危害結果避免的義務
第五節 醫師履行執業注意義務的能力
第五章 醫療執業規則(上)
**節 醫療執業規則概述
第二節 診斷和治療規則
第六章 醫療執業規則(下)
**節 告知與說明概述
第二節 國外醫療告知制度簡介
第三節 告知與說明的要求
第四節 知情同意書的法律意義
第五節 知情同意權的法律性質分析
第六節 侵犯知情同意權法律責任的構成及承擔
第七章 醫療文書的法律問題
**節 醫療文書概述
第二節 病歷的所有權
第三節 醫療文書屬于訴訟中的書證
第四節 醫療文書的證據價值
第五節 病歷證據真實性的認定
第六節 病歷的保全
第八章 醫療技術臨床準入
**節 醫療技術與管理
第二節 醫療技術準入制度
第三節 國外醫療技術準入制度
第四節 我國的醫療技術準入法律制度
第九章 醫療新技術面臨的法律挑戰
**節 與醫學研究中臨床試驗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二節 人工生殖技術臨床應用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三節 基因技術臨床應用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四節 人體器官移植臨床應用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五節 腦死亡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六節 安樂死的相關法律問題
第十章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節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概述
第二節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組織
第三節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程序
第四節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原則
第五節 醫療事故鑒定與醫療過錯司法鑒定
第十一章 醫療服務合同及糾紛解決
**節 醫療服務合同概述
第二節 醫療服務合同的相關事項
第三節 醫療服務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十二章 醫療侵權糾紛及解決
**節 概述
第二節 醫療事故侵權糾紛的歸責原則與舉證
第三節 醫療事故侵權賠償項目及計算
第十三章 藥品和醫療器械糾紛及解決
**節 中國藥品管理法律制度
第二節 中國醫療器械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節 藥物臨床試驗的相關法律問題
第四節 藥品不良反應相關法律問題
第五節 藥品未注冊信息相關法律問題
第六節 植入類醫療器械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十四章 醫療執業行政法律責任
**節 醫療執業行政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與公共衛生相關的行政法律責任
第三節 與醫療服務相關的行政法律責任
第四節 與健康產品相關的行政法律責任
第五節 與醫療保障相關的行政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 醫事刑事法律責任
**節 醫事刑事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與公共衛生相關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三節 與醫療服務相關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四節 與健康產品相關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五節 與醫療保障相關的刑事法律責任
醫事法學(21世紀中國高校法學系列教材) 節選
**章 概述
**節 醫事法律
一、醫事法律的概念
醫事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旨在調整醫療服務活動中所形成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關于醫事法律的概念,有多個定義。按照我國臺灣地區學者黃丁全所著《醫事法》的觀點,醫事法律即是指醫學法規,乃規定醫療業務之法律規章及行政命令,有廣義與狹義之分。①在德國和日本則稱為醫療事務法(Medizinreeht)②在美國有“法律醫學”③(Legal Medicine)、醫學法學④(Medical Law)等名稱,所涉及的內容基本上都是與醫療執業相關的法律規范。從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所建立的與醫學、法律相關的法律部門的內容和體系來看,主要是醫療執業者對人體實施醫療行為的相關法律規則。
我國長期以來對該學科的概念存在認識上的混亂,甚至長期把衛生法與醫事法律等同。衛生法與醫事法律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兩個概念。衛生法(HealthLaw)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調整在保護人體生命健康活動中形成的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⑤顯然衛生法的外延要比醫事法律的外延大,二者應當是種屬概念關系,衛生法是屬概念,醫事法律是種概念。
醫事法律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一個法律部門,雖然對于該法律部門的定位及法律屬性尚有一些爭論,但是其作為一個法律部門的存在已經有了相應的基礎。涉及醫療行為和醫療服務活動相關的法律規則,由于數量上的龐雜以及內容上的特殊性,都難以用已有的法律部門來概括,我國現有任何一個法律部門都已經很難包容醫事法律。
醫事法律與醫事法學的區別在于,前者是一個法律部門,而后者是專門對醫事法律這個特定的法律對象及規律展開研究的法律學科。醫事法學除了包括醫事法律的規則和規范之外,還有大量的理論和學說,對于醫事法律的制定,醫事法律的理解、貫徹、執行和運用,具有很好的指導和推進作用。
二、醫事法律的特點
(一)醫事法律是綜合性法律
醫事法律是屬于行政法之衛生法中的一個分支。雖然它隸屬于行政法,具有行政法的基本性質和特征,但由于醫事法律所調整主要的法律關系——醫患關系,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因而醫事法律兼具民事法律的性質和特征。實際上,有時很難區別醫事法律到底是行政法律還是民事法律。另外,在刑法中也會涉及醫事法律關系。這也是該法律部門定位困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正是從這個角度來看,醫事法律涉及多個法律部門,調整多種法律關系,因而是一門綜合性的法律。
(二)醫事法律是技術性法律
醫事法律是法學與醫學、衛生學、藥物學等自然學科相結合的產物,其許多具體內容是依據基礎醫學、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和藥物學、生物學的基本原理、研究成果而制定的。醫學及其他相關學科的技術成果是醫事法律的立法依據,也是醫事法律的實施手段和依據。隨著醫學的發展與進步,不斷需要更多的立法,如關于器官移植、腦死亡、基因診斷與治療、生殖技術等。同時,隨著醫學技術的進步,原有的醫事法律也需要不斷地修改和完善。醫學科學在探索人類健康和生命的過程中,充滿著難以預料的風險,需要一定的社會保證條件,其中包括法律對其的保護和導向作用。
醫療工作是一項科學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當前科技的發展更使醫學診斷和治療過程日益復雜,這就要求將直接關系到公民健康的醫療方法、程序、操作規范、衛生標準等大量的技術規范法制化,把遵守技術法規確定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法定義務,以確保公民健康權的實現。因此,在眾多醫事法律文件中,都包含著大量的操作規程、技術常規和衛生標準。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32條規定:“藥品必須符合國家藥品標準……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藥品標準為國家藥品標準。”這里所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藥品標準即屬于技術規范,決定著藥品的名稱、成分、制作工藝等。這種技術性規范和衛生標準的規定與要求幾乎在各種醫事法律、法規中都有體現。這些廣泛用于醫療衛生工作中的規定,既具有科技性,又具有法律性,構成了醫事法律的重要內容,這在絕大多數非醫事法律規范性文件中是沒有的。醫事法律與醫學等自然科學緊密聯系、相互促進、互為依存的關系是其他眾多法律所難以比擬的,因而成為醫事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
(三)醫事法律是具有一定國際性的國內法
醫事法律的根本任務是預防和消滅疾病,改善人們勞動和生活環境的衛生條件,保護人體健康。這是全人類根本利益、長遠利益所在。雖然醫事法律在本質上屬于國內法,但疾病的流行并不受地域、國界和人群的限制,疾病防治的措施、方法和手段也不會因國家社會制度的不同而不能互相借鑒。在全球積極探索人人享有健康保障的今天,各國政府都重視醫療事務的立法工作,把一些具有共同性的醫療原則、診療標準、衛生要求等載人本國法律,并注意借鑒和吸收各國通行的醫療規則,使醫事法律具有明顯的國際性。
三、醫事法律的內容
醫事法律的內容就是指醫事法律體系的內容,一般來說,醫事法律體系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醫療主體立法
醫療行為主體包括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醫療機構包括臨床、預防和保健機構三大類,具體來說包括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急救站以及個體診所等醫療機構。有關立法的內容包括醫療機構設立的基本條件,醫療機構審批的程序和要求,醫療機構執業的基本規則,醫療機構的權利和義務,行政監管以及違法違規的處罰等。醫務人員主要是指醫師、藥師、護士及醫療輔助人員。有關立法的內容包括各類具體醫務人員資格獲得的基本條件,申請注冊的程序要求,執業的基本原則,權利和義務,行政監管以及違法違規的處罰等。
(二)醫療行為立法
對醫療行為的規范和監管,應當是醫事法律的主體內容。醫療行為涉及內容多,范圍廣,技術含量高,更新快。醫事法律的技術性特點主要體現在醫療行為立法上。由于醫療行為的多樣性和技術性,一般的立法程序、修改程序都難以滿足其要求,涉及醫療行為的立法,除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之外,更多的應當是各行業協會制定和發布的技術規范、診療標準、實施指南等技術性法律文件,這些技術性文件應當屬于技術法規的范疇,也是醫事法律的構成部分。 (三)醫療用品管理立法
醫療行為是醫務人員在對患者的診療過程中所實施的專業行為,醫務人員在實施這些專業行為的時候,往往要借助其他的專業性物品,這些物品即為醫療用品,包括藥品、血液及血液制品、試劑、醫療器械、醫療耗材等。對于這些醫療用品的生產、流通、保存和使用,都應當有嚴格的程序和規范,這樣才能保障醫療用品的產品質量和衛生質量,才能夠保障患者在使用中的安全,從而保障患者的合法權益。
(四)醫療爭議處理立法
由于醫療行為具有很大的風險性和機會性,出現醫療爭議的可能性也會較大。醫療爭議和糾紛的解決,一直都是各國醫事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有的國家沒有一部具體的醫療爭議解決的法律,但是在司法實踐中都有具體的評判標準和原則。
在我國,醫療機構具有社會福利的特殊性,不屬于完全的市場經濟主體,其所實施的醫療行為也不能完全用市場行為來衡量,由此引發的醫療爭議,在處理上就應當恰當衡量醫患雙方的利益,要制定出既能夠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又能夠不影響醫療機構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 醫事法學
一、醫事法學的概念
醫事法學(Medical Jurisprudence)是研究醫事法律這一社會現象及其發展規律的一門法律學科。醫事法學是醫學等自然科學與法學的結合,并隨著傳統生物醫學模式向生物一心理一社會醫學模式的轉變而進一步發展的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兼具醫學、法學等兩個以上學科的特點,并受到多個學科發展的影響。
二、醫事法學的研究對象
醫事法學以醫事法律及其發展規律作為研究對象,注重學科理論的研究和學科體系的建設。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醫事法律的產生及發展規律,醫事法律的特征、淵源、調整對象,醫事法律的基本原則,醫事法律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醫事法律規范的制定和表現形式,醫事法律關系,醫事法律體系,我國現行的醫事法律制度,醫療爭議解決的方法和原則,國家醫事立法的理論與實踐,以及如何運用醫事法律的理論來解決我國醫療改革和醫學高科技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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