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匯編-(2008年權威注釋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2919984
- 條形碼:9787542919984 ; 978-7-5429-1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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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匯編-(2008年權威注釋版) 內容簡介
為了幫助廣大企事業單位更好地掌握稅法,幫助廣大稅務干部更好地執行稅法,我們組織相關專家以及相關業務主管人員編寫了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匯編》。
由于我國現行稅收法律法規數量巨大,其中有很多已經被廢止或者被部分廢止,致使納稅人在遵守稅法、稅務干部在執行稅法時往往無法準確確定某項稅收政策是否有效,對于那些剛剛接觸稅法的納稅人和稅務干部更是如此。因此,廣大納稅人和稅務干部迫切需要一本將現行有效的稅收法律法規予以匯編的工具書。本書就是為了解決廣大納稅人和稅務干部所遇到的上述難題而編寫的。
本書以現行的十八個稅種為線索,分為十八部分,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分別匯編在十八個稅種之下,關于稅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規則單獨編為第十九部分。在每一部分中,我們都是先編寫相關的法律,然后編寫相關的行政法規。在沒有法律的情況下,我們先編寫行政法規,然后編寫財政部或者國家稅務總局針對該行政法規所制定的系統解釋的規章。對于其他規范性文件,我們按照發布時間的先后順序進行排列。
為了便于廣大讀者將數量龐大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聯系起來,本書對于法律法規的主要條款以及每個規范性文件都加了注釋,通過注釋,讀者可以找到與該條款或者文件相關的其他條款或者文件。由于相關性的判斷見仁見智,我們僅就主要相關的文件加了注釋,并沒有注釋所有相關的文件和條款。
由于很多文件涉及若干個稅種,因此,我們在編寫時,對于不涉及本稅種的內容往往予以省略。很多文件中的部分條款失效或者被其他文件所修改,但該文件的其他條款尚未失效,為了保持該文件的整體性,對于已經失效或者廢止的條款我們并未刪除,基本予以保留,但在這些條款后面都加上了相關的注釋和說明。對于那些已經完全失效或者過時的文件,本書沒有收錄。為了節省篇幅,部分僅涉及稅務機關內部管理而不涉及納稅人權利義務的繁瑣操作規程,本書沒有收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匯編-(2008年權威注釋版) 目錄
**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配套規章
第二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配套法規規章
第二編 流轉稅類
第三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四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五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三編 資源稅類
第六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七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四編 特定目的稅類
第八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九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十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十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十二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五編 財產稅類
第十三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十四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十五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六編 行為稅類
第十六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十七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配套規章
第七編 關稅類
第十八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第八編 稅收征管類
第十九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配套法規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匯編-(2008年權威注釋版) 節選
**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次修正,1999年8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第三次修正,2007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四次修正,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第五次修正)
**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條對“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進行了解釋;第3條對“在境內居住滿一年”進行了解釋;第4條對“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以及“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進行了解釋;第
5條對“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進行了特殊規定;第6條對“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短期居民納稅人的納稅義務進行了特殊規定;第7條對“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者累計居住不超過90日的”短期非居民納稅人的納稅義務進行了特殊規定。
《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89號)對“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進行了進一步解釋。相關規定包括:《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在境外取得博彩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5]66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義務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1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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