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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版) 版權信息
- ISBN:7562021805
- 條形碼:9787562021803 ; 978-7-5620-2180-3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版) 內容簡介
為了更好地探索現代遠程開放教育規律,充分體現學生自主學習的特點,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結合20多年的辦學經驗,從教材的體例、版式設計上做了改革,以適合學生的學習,在內容上力求反映應用性的特點,使學生掌握本學科的基本概念和理論體系,具有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其自學能力和認識事物的創新能力,以滿足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的需求。在建設文字教材的同時,我們還根據遠程開放教育的特點,輔之以錄音、錄像、CAI、網絡課件等學習材料為學習者提供學習支持服務。本教材為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實施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項目法學專業系列材料。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版) 目錄
**節 消費與消費者
一、消費
二、消費者
第二節 消費者運動
一、消費者運動的概念和特征
二、消費者運動產生的原因
三、外國消費者運動概況
四、我國消費者運動
第三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的產生和發展
二、外國及國際消費者保護立法概況
三、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
小結
第二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概述
**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概念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特征
第二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一、對消費者給予特殊保護的原則
二、國家干預及社會參與的原則
三、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與促進市場經濟發展相協調的原則
四、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節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概述
一、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過程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內容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適用范圍
小結
第三章 消費者權利
**節 消費者權利概述
第二節 消費者權利的具體內容
一、消費者享有安全權
二、消費者享有知情權
三、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權
四、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
五、消費者享有求償權
六、消費者享有結社權
七、消費者享有知識獲取權
八、消費者享有人格尊嚴及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
九、消費者享有監督權
小結
第四章 經營者及其義務
**節 經營者及其義務的一般問題
一、經營者的含義
二、經營者義務的一般問題
第二節 經營者義務的具體內容
一、經營者必須履行法定的義務和約定的義務
二、接受消費者監督的義務
三、保證商品和服務安全的義務
四、提供商品和服務真實信息的義務
五、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
六、出具購貨憑證或服務單據的義務
七、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的義務
八、履行“三包”或其他責任的義務
九、不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義務
十、尊重消費者人格權的義務
小結
第五章 國家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節 國家對消費者權益的立法保護
一、法律的制定
二、法規的制定
三、行政規章的制定
……
第六章 消費者組織
第七章 消費爭議的解決
第八章 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責任
第九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特殊制度
第十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其他法律規范的關系
參考書目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版) 節選
**章 緒論
**節 消費與消費者
一、消費
消費是社會再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與生產相輔相成。生產是社會生產過程的起點和前提,其目的是滿足人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有生產就有消費,消費是社會生產過程的終點和歸宿,它反過來又折射出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高低。消費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消費包括生產消費和生活消費。生產消費是為商品的再生產而消費物質資料和勞動力的行為和過程,其結果是創造出新產品,實際上生產消費屬于生產過程本身。生活消費是指人們為了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消耗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的行為和過程,其結果是勞動力的生產和再生產。它與生產消費有本質區別,狹義的消費就是生活消費。通常人們所指的消費除了有特別說明的以外,一般都是指生活消費。
生活消費與生產消費相比較具有以下特征:
1.生活消費的主體是自然人。生產消費的主體具有廣泛性,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還可以是其他經濟組織。而生活消費的主體卻只能是自然人,具有惟一性。除自然人之外,任何組織、單位都不可能成為生活消費的主體。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在將社會再生產劃分為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四個相互聯系的環節后指出:“生產創造出適合需要的對象;分配依照社會規律把它分配;交換依照個人需要把已經分配的東西再分配;*后,在消費中,產品脫離這種社會運動,直接變成個人需要的對象和仆役,被享受而滿足個人需要。”從馬克思的這一論述中可以看出,馬克思在這里不僅將消費明確為生活消費,而且以“滿足個人需要”為標準,將消費主體確定為“個人”,即自然人。因此,生活消費的主體為自然人,這不僅符合馬克思主義消費觀,而且具有客觀規定性。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版) 作者簡介
吳景明,1961年生,遼寧省凌源市人。1986年本科畢業于遼寧大學,1991年研究生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曾任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副主任,現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顧問。主要著作:《現代企業法人制度》、《知識產權法律理論與實踐》、《快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表論文:《破產清算與普通清算的比較研究》、《替代國制度不合理性法理探析》、《關于我國“三包”制度的思考》、《產品質量法的利弊分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利弊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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