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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出罪百論(中國刑法司法適用疑難問題研究叢書)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333618
- 條形碼:9787300333618 ; 978-7-300-33361-8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刑案出罪百論(中國刑法司法適用疑難問題研究叢書) 內容簡介
本書精心選取100個典型刑法客觀案例,通過法理的闡釋,對一些重點的行為不構成犯罪進行論述,通過對構成要件、證據分析、教義學研究等方式對刑事案例的不構成犯罪的行為進行剖析。作者對不構成犯罪的理由進行了學術梳理,并對實務中的難點問題通過理論闡釋的方式解決,對于法官、檢察官、律師辦理案件有借鑒意思。對于刑法學的案例教學也有指導意義。本書的案例論證精彩生動,易懂明確,論證性較強,對于從事刑事案件辯護和審判的人員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刑案出罪百論(中國刑法司法適用疑難問題研究叢書) 目錄
張某某重大責任事故案
——應如何認定單位負責人的行為與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
王某某重大責任事故案
——間接損失及社會影響能否作為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認定依據
劉某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
——如何認定正常生產、銷售電纜單位負責人具有犯罪的明知
楊某某等生產、銷售假藥案
——將境外保健品模糊翻譯成藥品后夸大宣傳是否屬于生產、銷售假藥
鄒某某走私武器、彈藥案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幫忙跨境郵寄武器彈藥是否構成走私武器彈藥罪
A公司走私普通貨物案
——為節省運費反復以同批次物品申報出口是否屬于走私
左某某走私普通貨物案
——走私收藏品、假冒物品能否以一般貨物計稅并認定走私金額
黃某某走私普通貨物案
——公司財務人員處理財務的行為能否構成走私犯罪的共犯
殷某某走私普通貨物案
——與境外合作取得原產地證零關稅進口貨物是否屬于走私
葉某某騙取貸款案
——騙取貸款行為未造成重大損失但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是否成立騙取貸款罪
陳某某騙取貸款案
——單位貸款時幫忙簽訂連帶責任擔保合同能否認定具備騙取貸款的明知
A公司騙取金融票證案
——申請信用證提供足額擔保但存在虛假材料的行為是否構成騙取金融票證罪
甲公司、周某某騙取貸款、票據承兌等案
——提供真實足額且完全可實現的擔保申請貸款、票據承兌是否構成犯罪
B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借用他人民間融資資質進行融資是否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李某某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以售后返租方式銷售二手房的中介能否成立非法集資的共犯
陳某某內幕交易案
——知情人員親屬通過其他途徑知悉信息并交易的行為是否構成內幕交易罪
易某某、周某某內幕交易案
——不能排除具有正當理由的股票交易能否認定為內幕交易
鄭某某內幕交易案
——上市公司資產重組醞釀階段的信息能否被認定為內幕信息
汪某某操縱證券市場案
——利用單位咨詢報告影響證券市場后搶先交易的行為是否屬于操縱證券市場
張某某違法發放貸款案
.........
刑案出罪百論(中國刑法司法適用疑難問題研究叢書) 相關資料
本書精選了一百個具有出罪路徑和空間的案件。這些案件都是真實案例,部分案件還是本人親自代理的,本次引用時只是對案件信息作了技術處理,基本案情主要是公、檢、法三機關指控或者認定的內容,并不完全代表案件事實。部分案件因各種原因沒有被判無罪,但本人認為其仍有出罪的空間和必要,因而也將其收錄在書中。從出罪方式上看,這一百個案件大體上可分為三種類型:
一是法律出罪案件。對這類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控辯雙方基本上都不存在爭議,但對這類案件的法律適用存在巨大意見分歧,且按照罪刑法定原則,也應當出罪。例如:鄭某某內幕交易案涉及上市公司資產重組醞釀階段的信息能否被認定為內幕信息,這涉及證券法和刑法上的內幕信息的法律認定;C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行為方式為更改品名,目的是不繳消費稅,其行為是否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涉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適用范圍問題。這些都是純粹的法律適用問題,對法律的不同理解會直接影響入罪和出罪。本書認為,對這些案件中的行為人都應當作出罪處理。
二是證據出罪案件。對這類案件,或者因為證據不能證明入罪事實,或者因為證據不能排除出罪事由,而應當作出罪處理。其中,對出罪事由的證明,在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引發了一定的爭議,部分做法有違基本的法律原則。例如,唐某某行賄案中,對于唐某某是否被索賄(被受賄人勒索),唐某某稱是由受賄人索要,受賄人則稱是唐某某主動給予,雙方的言詞證據不能相互印證。對此情況,應否從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出發,以指控唐某某主動行賄的證據不足,認定唐某某是被索賄,進而對唐某某作出罪處理,常常面臨實踐爭議和困難,但從刑事法理和證據證明的標準上看,顯然應當出罪。
三是情理出罪案件。這主要涉及對犯罪構成要件的認定應當借助情理進行,且通常體現為對犯罪構成要件存有一定爭議。例如,在A公司走私普通貨物案中,A公司為節省運費,用同一批次的棉紗反復申報出口,并按照“一日游”的政策再依法進口銷售。其行為與將所有棉紗都運至海關指定地點申報出口在繳納關稅的種類和金額上無任何區別,A公司沒有偷逃關稅。對A公司之行為的處理不僅涉及刑事犯罪與行政違法的法律界限,而且涉及基本情理。這是因為,從情理上看,A公司的行為與正常申報出口,然后“一日游”進口相比,沒有差別,不應當作不同的處理,更不應該在是否構成走私犯罪問題上作不同處理。對A公司涉嫌的走私普通貨物行為,從情理上也應當作出罪處理。
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上,不同的出罪理由在不同案件中的出罪力度會有所差別,最終的處理結果也可能會有所不同。從罪刑法定原則的角度看,出罪處理反映了一個國家的法治發展水平。充分考慮行為出罪的合理事由,依據法律、證據和情理對行為人作出罪處理,是現代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因此,本書的撰寫和編排,更多的是想展示具體案件的出罪路徑與方式,以期能為具體犯罪的出罪研究和刑事案件律師的出罪辯護,提供實踐和理論資料。
本書精選了一百個具有出罪路徑和空間的案件。這些案件都是真實案例,部分案件還是本人親自代理的,本次引用時只是對案件信息作了技術處理,基本案情主要是公、檢、法三機關指控或者認定的內容,并不完全代表案件事實。部分案件因各種原因沒有被判無罪,但本人認為其仍有出罪的空間和必要,因而也將其收錄在書中。從出罪方式上看,這一百個案件大體上可分為三種類型:
一是法律出罪案件。對這類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控辯雙方基本上都不存在爭議,但對這類案件的法律適用存在巨大意見分歧,且按照罪刑法定原則,也應當出罪。例如:鄭某某內幕交易案涉及上市公司資產重組醞釀階段的信息能否被認定為內幕信息,這涉及證券法和刑法上的內幕信息的法律認定;C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行為方式為更改品名,目的是不繳消費稅,其行為是否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涉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適用范圍問題。這些都是純粹的法律適用問題,對法律的不同理解會直接影響入罪和出罪。本書認為,對這些案件中的行為人都應當作出罪處理。
二是證據出罪案件。對這類案件,或者因為證據不能證明入罪事實,或者因為證據不能排除出罪事由,而應當作出罪處理。其中,對出罪事由的證明,在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引發了一定的爭議,部分做法有違基本的法律原則。例如,唐某某行賄案中,對于唐某某是否被索賄(被受賄人勒索),唐某某稱是由受賄人索要,受賄人則稱是唐某某主動給予,雙方的言詞證據不能相互印證。對此情況,應否從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出發,以指控唐某某主動行賄的證據不足,認定唐某某是被索賄,進而對唐某某作出罪處理,常常面臨實踐爭議和困難,但從刑事法理和證據證明的標準上看,顯然應當出罪。
三是情理出罪案件。這主要涉及對犯罪構成要件的認定應當借助情理進行,且通常體現為對犯罪構成要件存有一定爭議。例如,在A公司走私普通貨物案中,A公司為節省運費,用同一批次的棉紗反復申報出口,并按照“一日游”的政策再依法進口銷售。其行為與將所有棉紗都運至海關指定地點申報出口在繳納關稅的種類和金額上無任何區別,A公司沒有偷逃關稅。對A公司之行為的處理不僅涉及刑事犯罪與行政違法的法律界限,而且涉及基本情理。這是因為,從情理上看,A公司的行為與正常申報出口,然后“一日游”進口相比,沒有差別,不應當作不同的處理,更不應該在是否構成走私犯罪問題上作不同處理。對A公司涉嫌的走私普通貨物行為,從情理上也應當作出罪處理。
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上,不同的出罪理由在不同案件中的出罪力度會有所差別,最終的處理結果也可能會有所不同。從罪刑法定原則的角度看,出罪處理反映了一個國家的法治發展水平。充分考慮行為出罪的合理事由,依據法律、證據和情理對行為人作出罪處理,是現代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因此,本書的撰寫和編排,更多的是想展示具體案件的出罪路徑與方式,以期能為具體犯罪的出罪研究和刑事案件律師的出罪辯護,提供實踐和理論資料。
本書的撰寫歷時較久,前后也經歷了刑法立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變化,對此都作了相應處理。本人指導的博士張馨文、薛力銘,博士研究生丁培,碩士盧天鴻、李凌智、袁佳一,碩士研究生許寧芝、郭泳沁,參與了對本書案例的信息處理、文字校對等工作,在此深表謝意。
最后,衷心感謝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領導對本書出版的大力支持和責任編輯在本書出版過程中的辛苦付出。愿本書的出版能夠助力我國刑事出罪與刑事法治的理論和實踐發展。
刑案出罪百論(中國刑法司法適用疑難問題研究叢書) 作者簡介
袁彬,男,1976年生,江西臨川人,法學博士,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外國刑法與國際刑法研究所訪問學者;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暨副秘書長、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常務理事、北京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公安部法制局特邀專家、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特邀咨詢專家、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等。獨著有《刑法的心理學分析》《準中止犯研究》等10部:編著、主編、參編著作40余部,主持國家級、省部級項目6項,參加各類研究項目30余項,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50余篇。作品獲第八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北京市第六屆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首屆“全國刑法學優秀學術著作獎(1984-2014)”專著類一等獎等獎勵十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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