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 第七卷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799359
- 條形碼:9787519799359 ; 978-7-5197-9935-9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 第七卷 本書特色
本書8大功能
1.法律法規 依據大綱 全面收錄
2.司法解釋 化零為整 簡約記憶
3.重點法條 常考精選 顯著標識
4.命題題眼 直擊考點 破解陷阱
5.歷年真題 永恒經典 題在變考點永不變
6.模擬練習 牛刀小試 鞏固加強
7.核心考點 重點難點 一網打盡
8.實用圖表 典型示例 濃縮精華
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 第七卷 內容簡介
《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第七卷》由劉東根主編
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 第七卷 目錄
目錄
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章總則
第二章公司登記
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四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六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七章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八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九章公司債券
第十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
第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十四章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章總則
第二章普通合伙企業
第三章有限合伙企業
第四章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章總則
第二章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
第三章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
第四章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章總則
第二章投資促進
第三章投資保護
第四章投資管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章總則
第二章證券發行
第三章證券交易
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購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六章投資者保護
第七章證券交易場所
第八章證券公司
第九章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第十章證券服務機構
第十一章證券業協會
第十二章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第十三章法律責任
第十四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章總則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基金托管人
第四章基金的運作方式和組織
第五章基金的公開募集
第六章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的交易、申購與贖回
第七章公開募集基金的投資與信息披露
第八章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變更、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
第九章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權利行使
第十章非公開募集基金
第十一章基金服務機構
第十二章基金行業協會
第十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四章法律責任
第十五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章總則
第二章保險合同
第三章保險公司
第四章保險經營規則
第五章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
第六章保險業監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章總則
第二章匯票
第三章本票
第四章支票
第五章涉外票據的法律適用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章總則
第二章申請和受理
第三章管理人
第四章債務人財產
第五章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第六章債權申報
第七章債權人會議
第八章重整
第九章和解
第十章破產清算
第十一章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章總則
第二章船舶
第三章船員
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第五章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
第七章海上拖航合同
第八章船舶碰撞
第九章海難救助
第十章共同海損
第十一章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第十二章海上保險合同
第十三章時效
第十四章涉外關系的法律適用
第十五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
**章總則
第二章信托的設立
第三章信托財產
第四章信托當事人
第五章信托的變更與終止
第六章公益信托
第七章附則
經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章總則
第二章壟斷協議
第三章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第四章經營者集中
第五章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第六章對涉嫌壟斷行為的調查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章總則
第二章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三章對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調查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章總則
第二章消費者的權利
第三章經營者的義務
第四章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五章消費者組織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章總則
第二章產品質量的監督
第三章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損害賠償
第五章罰則
第六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章總則
第二章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第三章食品安全標準
第四章食品生產經營
第五章食品檢驗
第六章食品進出口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第八章監督管理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十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章總則
第二章商業銀行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三章對存款人的保護
第四章貸款和其他業務的基本規則
第五章財務會計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七章接管和終止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章總則
第二章監督管理機構
第三章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章監督管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章總則
第二章稅務管理
第三章稅款征收
第四章稅務檢查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章總則
第二章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章應納稅額
第四章稅收優惠
第五章源泉扣繳
第六章特別納稅調整
第七章征收管理
第八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章總則
第二章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
第三章審計機關職責
第四章審計機關權限
第五章審計程序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章總則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三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第四章耕地保護
第五章建設用地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章總則
第二章房地產開發用地
第三章房地產開發
第四章房地產交易
第五章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章總則
第二章城鄉規劃的制定
第三章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四章城鄉規劃的修改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環境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章總則
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三章保護和改善環境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章總則
第二章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三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章總則
第二章森林權屬
第三章發展規劃
第四章森林保護
第五章造林綠化
第六章經營管理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章總則
第二章礦業權
第三章礦產資源勘查、開采
第四章礦區生態修復
第五章礦產資源儲備和應急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章總則
第二章促進就業
第三章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工資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八章職業培訓
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章勞動爭議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
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第十三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章總則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五章特別規定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章總則
第二章調解
第三章仲裁
第四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章總則
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
第四章工傷保險
第五章失業保險
第六章生育保險
第七章社會保險費征繳
第八章社會保險基金
第九章社會保險經辦
第十章社會保險監督
第十一章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章總則
第二章軍人傷亡保險
第三章退役養老保險
第四章退役醫療保險
第五章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
第六章軍人保險基金
第七章保險經辦與監督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九章附則
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一本通 第七卷 相關資料
全面、深入解析精準應對法考試題
--法考的命題特點、趨勢及本書的思路和特色
一、2018年至2024年法考透露出來的命題特點和趨勢
在2018年登上舞臺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法考)終于“揭開了神秘的面紗”,2019年至2024年這六年的法考輪廓進一步清晰。雖然真題不再公布,但從諸多考生的吐槽和點滴回憶中還是能勾勒出法考的大致面貌。總結起來,法考的命題特點及考試趨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與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法考命題的整體要求高度契合
《意見》在“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部分規定,考試內容增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現已調整為“習近平法治思想”)。著重考查憲法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面的法治實踐水平。考試以案例為主,每年更新相當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題的分值比重。從2018年至2024年法考的試題看,《意見》的這一要求得到了較好貫徹。
(二)試題的實踐性、綜合性加強,以檢驗考生的法治實踐水平
2018年至2024年法考,很多試題都是直接以生活中真實發生的熱點案件為素材加工而成,如“昆山反殺案”、隕石所有權案等。當然,以前的司法考試也有試題直接來源于現實發生的真實案例,但可以預見的是,以后的法考會將更多的熱門案件、真實案件融進試題中。這表明法律是一門與社會生活緊密相連的科學,考生必須關注社會熱點,注意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運用,注意運用法治思維、法律方法來分析真實案件。
同時,試題的綜合性強也是顯著特點之一。多部門法綜合考查的特點在主觀題部分體現得更為突出。這一命題特點也符合司法實踐,因為真實發生的案件往往不會只局限于某一部法律,而是會涉及多部法律,刑民交叉、民商法相互交織、實體法與程序法交融是常態,具體法律的劃分只是方便研究和學習之用,絕不是真實案件中復雜法律關系的真實體現。
(三)堅持了法考是職業資格考試(而不是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這一定位
全面、深入解析精準應對法考試題
--法考的命題特點、趨勢及本書的思路和特色
一、2018年至2024年法考透露出來的命題特點和趨勢
在2018年登上舞臺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法考)終于“揭開了神秘的面紗”,2019年至2024年這六年的法考輪廓進一步清晰。雖然真題不再公布,但從諸多考生的吐槽和點滴回憶中還是能勾勒出法考的大致面貌。總結起來,法考的命題特點及考試趨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與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法考命題的整體要求高度契合
《意見》在“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部分規定,考試內容增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現已調整為“習近平法治思想”)。著重考查憲法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檢驗考生在法律適用和事實認定等方面的法治實踐水平。考試以案例為主,每年更新相當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題的分值比重。從2018年至2024年法考的試題看,《意見》的這一要求得到了較好貫徹。
(二)試題的實踐性、綜合性加強,以檢驗考生的法治實踐水平
2018年至2024年法考,很多試題都是直接以生活中真實發生的熱點案件為素材加工而成,如“昆山反殺案”、隕石所有權案等。當然,以前的司法考試也有試題直接來源于現實發生的真實案例,但可以預見的是,以后的法考會將更多的熱門案件、真實案件融進試題中。這表明法律是一門與社會生活緊密相連的科學,考生必須關注社會熱點,注意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運用,注意運用法治思維、法律方法來分析真實案件。
同時,試題的綜合性強也是顯著特點之一。多部門法綜合考查的特點在主觀題部分體現得更為突出。這一命題特點也符合司法實踐,因為真實發生的案件往往不會只局限于某一部法律,而是會涉及多部法律,刑民交叉、民商法相互交織、實體法與程序法交融是常態,具體法律的劃分只是方便研究和學習之用,絕不是真實案件中復雜法律關系的真實體現。
(三)堅持了法考是職業資格考試(而不是碩士、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這一定位
法考是法律實務從業者的資格考試,提供了一個相對客觀的法律職業準入標準,這必然要求以現行法律法規為基本依據,測試標準要基本一致,即大部分試題有相對統一的答案,答案完全開放的試題只是少數。從2018年至2024年法考的試題來看,那種認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以案例為主,答案就是完全開放的觀點并不正確。在同一事實和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案例題的答案必然是相對明確的,當然也會涉及在重要法律知識點上的觀點之爭,但這畢竟是少數。答案完全開放的試題并不適用于這種測試標準相對統一的職業資格考試。
二、本書的核心思路及最大特色:四位一體
本書想為考生提供一種有效復習法條的方法,真正幫助考生解決三大問題:法條會如何考;法條應如何看;法條如何應用于法考的實戰。為實現這一目標,本書力圖通過法條、命題題眼、歷年試題和強化模擬題四位一體,全面闡述法考的重點、難點和命題思路,使考生真正掌握某一法條、知識點,真正做到“一本通”。
本書編寫模式和內容具有如下三大特點:
(一)法條、司法解釋完美穿插
本書以法考大綱規定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為依據,將屬于某一知識點的相關法條都匯總在一起,并將相關的司法解釋列在主法條之后,這樣就非常全面,考生掌握起來也非常方便,這不僅符合法考的命題特點,也提高了復習的效率。
(二)命題題眼全面、深度解析
本書在對歷年試題(由于法考不公布真題,本書部分是以司法考試的真題為分析對象,同時也穿插了能收集到的部分法考真題來分析)分析和展示的基礎上,對重要法條的一個或者多個考點進行全面、深度解析,讓考生準確地掌握法條所涉及的知識點可以從哪些方面命題,哪些考點以前考過,哪些考點還沒有考過,每個命題題眼需要掌握的深度(是一般記憶還是需要理論解析),從而提高復習的實戰性和針對性。
法考雖然在主觀題部分可以查看法條和司法解釋,但這絕不意味著備考時可以降低對法條和司法解釋的掌握程度,因為客觀題仍然不能查看法條和司法解釋,主觀題部分雖然能查看,但大概率是沒有時間翻看。另外,法考與司法考試相比還有一個重要變化,司法考試中每個部門法的試題順序是相對固定的,試題雖然可能不會答,但至少知道考的是刑事訴訟法還是民事訴訟法,但在實行機考的法考時代,試題出現順序不再規律,有考生無奈地感嘆:“今年試題打亂,感覺不多看幾眼都不知道考哪科。”這就要求平時對法條的掌握要深刻。
另外,無論是司法考試還是法考,都要求對知識點掌握得很精準,不能似是而非,否則就會出現有些考生所說的“單選看著像多選,多選看著像單選”。本書通過對法條所涉知識點的深度解析和對真題知識點考查方式的展示,幫助考生精準掌握,使其面對命題陷阱不再猶豫彷徨。
(三)模擬題檢驗、鞏固學習效果
本書參照法考試題的要求、特點,對重點法條的考點編寫相應的強化模擬題,通過反復、有針對性的演練,檢驗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某一知識點,同時達到加深對法條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的效果。
- >
山海經
- >
莉莉和章魚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回憶愛瑪儂
- >
有舍有得是人生
- >
推拿
- >
苦雨齋序跋文-周作人自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