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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大法律問題研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9916930
- 條形碼:9787519916930 ; 978-7-5199-1693-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大法律問題研究 內容簡介
我國近年來將人格標識進行商業化利用的現象愈發普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時回應社會需求,于人格權編第993條對人格標識的許可使用作出規定,為人格標識的商業化利用提供了一個開放的空間。本書將從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理論基礎出發,明確可商業化利用的人格標識的邊界與范圍。運用實證研究的方法提煉姓名、肖像這兩類*為典型的人格標識以及死者這種特殊主體的人格標識在商業化利用的過程中所面臨的具體法律問題。通過運用比較研究的方法,汲取域外有益經驗,總結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法律保護模式,并結合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完善人格標識許可使用的具體保護規則,探索構建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法律保護進路。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大法律問題研究 目錄
緒 言 001
**節 研究背景及意義 003
第二節 研究現狀與文獻綜述 008
一、 域外研究現狀與文獻綜述 008
二、 國內研究現狀與文獻綜述 011
第三節 研究方法 019
一、 比較研究法 019
二、 實證研究法 019
三、 歷史研究法 020
四、 文獻研究法 020
第四節 創新之處 022
一、 研究方法的創新之處 022
二、 研究內容的創新之處 022
三、 預期成果的創新之處 023
**章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理論基礎 025
**節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基本問題 027
一、 人格標識的含義 027
二、 可商業化利用的人格標識的范圍 032
三、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主要方式 046
第二節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歷史演進與性質辯駁 048
一、 從人格到人格權: 保護自然人的精神利益 048
二、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承認與肯定 053
三、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中的精神利益與財產利益 055
第三節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保護的正當性基礎 060
一、 經濟上的正當性基礎 060
二、 人格自主理論的正當性基礎 070
第二章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司法現狀與法律問題 079
**節 姓名標識商業化利用的司法現狀與法律問題 081
一、 姓名標識商業化利用的規范內涵 081
二、 作品創作中冒用姓名標識的主要爭議 088
三、 商標注冊中盜用姓名標識的核心要點 097
四、 域名注冊中非法利用姓名標識的關鍵爭點 105
第二節 肖像標識商業化利用的司法現狀與法律問題 112
一、 肖像標識商業化利用的規范內涵 112
二、 肖像標識商業化利用的實證分析 122
三、 肖像標識商業化利用與肖像作品著作權的利益沖突
與協調 133
四、 對肖像權的限制: 肖像標識合理使用的范圍及規則 141
第三章 比較法對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承認與保護 145
**節 德國法對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承認與保護 147
一、 德國法人格權發展概況 147
二、 德國法對肖像標識商業化利用的承認與保護 150
三、 德國法對姓名標識商業化利用的承認與保護 162
四、 精神利益與財產利益的 “一元論” 保護模式 168
第二節 美國法對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的承認與保護 173
展開全部
人格標識商業化利用大法律問題研究 作者簡介
李夢佳,中國音樂學院講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訪問學者,北京市文化娛樂法學會理事、版權法律研究會秘書長。主要研究方向為知識產權法、人格權法、音樂版權法。發表學術期刊論文十余篇,參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參與撰寫《娛樂法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釋義》《娛樂法律法規匯編》等多部學術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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