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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流域生態治理法律協調機制綜論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6231401
- 條形碼:9787516231401 ; 978-7-5162-3140-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黃河流域生態治理法律協調機制綜論 內容簡介
黃河流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是我國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點區域,也是確保全國生態安全的關鍵地帶,是我國亟待解決沙化和水土流失等生態環境問題的主戰場。黃河流域的生態文明建設情況不僅事關當地人民的福祉,也會直接影響全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本書從黃河流域生態治理法律協調機制的角度開展研究,就進一步完善黃河流域生態治理法律協調機制、加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機制,以及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健全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機制對策。本書還結合國內外的先進理念對流域內微塑料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司法協調機制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黃河流域生態治理法律協調機制綜論 目錄
一、黃河流域生態治理的必要性及進展
(一)黃河流域生態治理的必要性
(二)黃河流域生態治理之進展
二、黃河流域生態治理法律協調機制之不足
(一)協調立法不足
(二)省際之間缺乏體系化考量
(三)未形成左右岸統籌治理機制
(四)水土氣等環境要素一體化治理機制未形成
(五)多元共治機制還在探索中
三、完善黃河流域生態治理法律協調機制之進路
(一)完善協調治理立法
(二)健全省際及兩岸協調執法機制
(三)形成水土氣等環境要素一體化治理機制
(四)建立多元共治機制
(五)完善司法協調機制
第二章 黃河流域水權配置法律保障機制——以甘肅段為例
一、黃河流域甘肅段水權配置法律保障現狀
(一)水權配置的內涵及模式
(二)水權配置的理論基礎
(三)黃河流域甘肅段水權配置情況
(四)黃河流域甘肅段水權配置法律保障情況
二、黃河流域甘肅段水權配置法律保障機制之不足
(一)水權配置及其相關問題
(二)水權配置法律保障機制之不足
三、國內外流域水權配置及其法律保障機制之經驗
(一)國外流域水權配置及其法律保障機制之經驗
(二)黃河流域其他段水權配置法律保障機制之經驗
(三)對黃河流域甘肅段水權配置之啟示
四、完善黃河流域甘肅段水權配置法律保障機制之對策
(一)完善黃河流域甘肅段水權初始配置法律機制
(二)完善黃河流域甘肅段水權市場化配置法律機制
(三)構建水權配置政府、市場聯動新模式
第三章 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機制
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現狀
(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界定
(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的理論基礎
(三)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之成就
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縱向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橫向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三)費河流域生春環境縱橫維度行政執法存在的共有問題
三、國外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之經驗
(一)國外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情況
(二)國外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經驗之借鑒
四、優化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行政執法之路徑
(一)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縱向行政執法優化路徑
(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橫向行政執法優化路徑
(三)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縱橫行政執法共有問題優化路徑
第四章 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機制
一、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之必要性
(一)流域生態修復及政府監管的含義
(二)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的理論基礎
(三)政府監管黃河流域生態修復的必要性
二、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機制實證分析
(一)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典型案例
(二)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機制之不足
三、域外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機制之經驗
(一)域外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機制
(二)域外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機制的特征
(三)對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機制之啟示
四、健全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機制之對策
(一)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立法
(二)建立黃河流域生態修復省際監管協作體系
(三)完善黃河流域生態修復政府監管追責機制
(四)補強公眾參與黃河流域生態修復監管機制
第五章 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防治機制
一、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及其防治的必要性
(一)微塑料污染的概念及危害
(二)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來源及現狀
(三)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防治的必要性
二、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防治機制之不足
(一)微塑料污染防治法律監管機制不完善
(二)企業微塑料污染防治機制之不足
(三)微塑料污染防治協作機制不健全
三、國外微塑料污染防治機制之經驗
(一)英國微塑料污染防治機制之經驗
(二)美國微塑料污染防治機制之經驗
(三)日本微塑料污染防治機制之經驗
(四)對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防治機制之啟示
四、完善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防治機制之對策
(一)健全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防治法律監管機制
(二)強化黃河流域微塑料污染防治之企業責任
(三)健全微塑料污染協作治理機制
第六章 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機制
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之現狀
(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機制界定
(二)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的理論基礎
(三)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法制及案例分析
二、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機制之不足
(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的法律不健全
(二)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機制運行不順暢
三、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機制的應然邏輯
(一)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司法協調機制的生成邏輯
(二)
黃河流域生態治理法律協調機制綜論 作者簡介
呂志祥,1967年生,甘肅通渭人,法學博士,蘭州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重大研究基地“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甘肅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主要從事環境法、經濟法、習慣法研究,主持完成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10余項;發表學術論文80余篇,出版學術論著10余部;獲得甘肅省社科優秀成果獎、甘肅省高校社科(科研)優秀成果獎、甘肅省高校青年教師成才獎等榮譽或獎勵20余項;指導的學生多次榮獲甘肅省“挑戰杯”大賽一、二、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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