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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公證與仲裁法學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4390983
- 條形碼:9787564390983 ; 978-7-5643-9098-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律師、公證與仲裁法學 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三編:律師法學、公證法學和仲裁法。主要內容包括:律師制度概述;律師執業與管理;律師權利義務與職業規范;律師收費與法律援助;律師刑事訴訟業務;律師民事訴訟業務;律師行政訴訟代理業務等。
律師、公證與仲裁法學 目錄
**章 律師制度概述
**節 律師制度的起源和發展
第二節 律師的價值、性質與任務
第三節 律師執業原則
第四節 律師素養
第二章 律師執業與管理
**節 法律職業資格
第二節 律師執業
第三節 律師執業機構
第四節 律師管理
第三章 律師權利義務與職業規范
**節 律師權利
第二節 律師義務
第三節 律師職業規范
第四章 律師收費與法律援助
**節 律師收費
第二節 法律援助
第五章 律師刑事訴訟業務
**節 律師刑事訴訟業務概述
第二節 律師刑事辯護業務
第三節 律師刑事代理業務
第六章 律師民事訴訟業務
**節 律師民事訴訟業務概述
第二節 律師國內民事訴訟代理業務
第三節 律師涉外民事訴訟代理業務
第七章 律師行政訴訟代理業務
**節 律師行政訴訟業務概述
第二節 律師一般行政訴訟代理業務
第三節 律師其他行政案件代理業務
第八章 律師非訴訟業務
**節 律師非訴訟業務概述
第二節 律師主要非訴訟業務
第二編 公證法學
第九章 公證制度概述
**節 公證概述
第二節 公證的任務和原則
第十章 公證執業與管理
**節 公證員
第二節 公證機構
第三節 公證職業規范
第十一章 公證業務范圍和執業區域
**節 公證業務范圍
第二節 公證執業區域
第十二章 公證程序與公證效力
**節 公證程序
第二節 公證效力
第三編 仲裁法
第十三章 仲裁制度概述
**節 仲裁特征、種類和范圍
第二節 仲裁原則和基本制度
第十四章 仲裁員和仲裁機構
**節 仲裁員
第二節 仲裁機構
第十五章 仲裁協議
**節 仲裁協議的特征和種類
第二節 仲裁協議的內容和效力
第十六章 仲裁程序
**節 普通仲裁程序
第二節 簡易仲裁程序
第三節 仲裁審理與裁決
第十七章 仲裁司法監督
**節 撤銷仲裁裁決
第二節 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第十八章 涉外仲裁
**節 涉外仲裁概述
第二節 涉外仲裁機構及仲裁規則
第三節 涉外仲裁協議
第四節 涉外仲裁程序與裁決
后記
律師、公證與仲裁法學 節選
《律師、公證與仲裁法學》: 律師職業技能是指從事律師業務的基本工作方法和技巧,主要包括業務推廣技能、出庭技能、談判技能、調查取證技能、文書寫作技能等多方面。近年來法律服務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是否具有嫻熟的律師職業技能決定著律師的生存和發展,決定著律師的個人成就、業務收入、生活品質和社會地位。鑒于篇幅原因,本章主要介紹律師執業中*基本的技能。 (一)律師業務推廣技能 研究表明,當事人聘請律師的決策,往往受到文化、社會、家庭、個人、心理因素以及法律事務緊迫程度等因素影響。當事人聘請律師一般會經歷以下五個階段:認識問題(聘請律師被提上議事日程)、信息收集(律師進入潛在客戶視野)、評估可選擇方案(篩選律師)、決定聘請(客戶決定聘請哪一位律師)、檢驗律師行為(客戶對所聘請的律師是否感到滿意)。 律師要贏得客戶,*重要的營銷武器就是可信度。而律師可信度的提高有賴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有高尚的定位,不一味追求金錢,不將自己簡單等同于商人,這是律師自我提升之道。二是明白優質法律服務的要義,優質法律服務不能簡單地等同為廉價服務。優質法律服務往往包含熱情、坦誠、充分交流、合理價格、較強的專業能力、良好的結果等要素。優秀律師收取較高的費用是因為他們通過恰當的方式將判斷、服務、質量、專注、責任等有價值的信息傳遞給客戶,使客戶相信通過律師的努力他們得到的將比付出的更多,從而吸引更多優質客戶。三是表現出強烈的道德人格魅力,能感染和征服客戶。富有同情心和正義感是律師道德魅力不可或缺的要素。律師應堅持正義、仗義執言,同情弱勢群體并積極伸出援助之手。四是對當事人關心的法律問題坦率直言,分析利弊,提供解決問題的*佳方案。對當事人關心的問題不避重就輕,不回避自己的觀點和意見,不做虛假承諾。 (二)律師談判技能 在律師的職業生涯中,談判是律師執業的主要方式和基本技能之一,不論是經濟商事談判還是法律事務訴訟談判,都需要律師充分展示其良好的口才和精湛的職業水準。 1.律師談判應堅持的基本原則 (1)合法合理原則。談判本身就是一個各方據理力爭、充分協商、尋找利益共同點的過程,它不僅是一個協商過程,而且是一個心理戰的過程。律師談判與一般談判的不同點在于應當堅持合法合理的原則。合法,是指律師在談判中必須遵循國家法律,談判項目和內容應符合國家法律和政策要求,在法律框架內尋求當事人利益*大化。合理,是指談判內容要符合公平、公正,講究社會公德,尋求各方利益的共同點;任何企圖通過欺詐、脅迫手段將自己意志強加給對方的做法,勢必會導致談判失敗。 (2)審時度勢、靈活主動原則。談判中,律師應明晰談判各方利益訴求和力量對比關系,明晰各方立場和談判空間,知己知彼,靈活主動,適時改變談判策略,運用正確的談判技巧,達到預期談判效果。 2.律師談判應處理好相關關系 (1)理順律師與委托人的關系。律師與委托人之間是一種平等的服務關系而不是雇傭關系或勞動關系,律師在談判中既要極力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又要保持相對獨立性,特別是對談判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或原則問題,律師要有自己獨立的觀點和見解,切不可人云亦云。 (2)明確律師的地位和角色。律師提供的是法律服務,談判中律師的工作重點在于解決談判中涉及的法律問題,促使談判的結果既*大限度符合委托人的要求和預期,又符合法律的規定。對本應由委托人自行決策的經營、商業運作方面的內容,只要不違法,律師不應過多干涉,切不可自視高明,更不能喧賓奪主,大包大攬,越權表態或拍板。 (3)理順律師與委托人指派的談判代表的關系。律師與委托人指派的談判代表之間的關系是基于委托合同產生的平等、合作關系,在具體談判中律師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與談判代表之間的主從關系或主輔關系,確定誰是主談人。一般情況下,如委托人本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親自參加談判的,委托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是主談人,律師是輔談人。主談人是談判的決策者,輔談人是主談人的參謀和助手。 (4)在涉外談判中,律師要理順維護中方合法權益與維護外方合法權益的關系,理順法律適用與國際慣例之間的關系。 3.談判技能 (1)傾聽的技能。弄明白對方談判的意圖及談判目的是談判的前提。談判中,律師要認真傾聽對方的發言,洞察其言行舉止,捕捉對方發出的各種信息,鼓勵或誘導對方將自己的立場、觀點或設想較完整地表達出來,從而充分了解對方,以便律師及時做出反應;律師要善于捕捉對方的言外之意,必要時可要求對方補充陳述并加以確認。 (2)發言的技能。通過傾聽、發問捕捉到對方立場和意圖之后,律師要及時做出反應。若不贊同對方的觀點,律師應及時反駁、提出探討或解決方案,并進行必要的闡釋或說明;對對方提出的不完善方案,律師應提出完善意見。律師發言要得體,既要有針對性,也要注意表達方式;提出敏感性問題時應說明理由,不至于破壞談判氣氛;注意發言時機,觀察并掌握對方的心態變化;注意講話語速,把握好語音語調;發言內容應遵循先易后難,先一般性問題后專門問題,先談合作框架后談操作層面的具體問題。 (3)應答技能。談判中,律師應當預測對方可能提出的問題并構思應對策略。當對方提出問題時,應保持思維敏捷,精心選擇應答內容。不同風格的律師有不同的應答策略,下面幾種應答技巧值得參考:以強擊弱式,如“對于這個問題,我方不能同意你的觀點,我方始終認為……”;以弱擊強式,如“我公司產能實在有限,在短期內交付這么多產品實在不可能,你看咱們是不是把交貨日期往后推~推?”;局部應答式,如甲問:“貴公司能否將產品配方及技術參數提供給我們,以便我方在合作中生產出達到貴方技術要求的產品?”,乙答:“這種產品的生產技術成熟,對于相關重要部件,我方將派出技術專家指導貴方生產”;回避應答式,如:“貴方提出的問題,我方正在抓緊調查,一定給你一個滿意答復”“相關數據正在統計過程中”“真相有待進一步查明”等等。 當然,無論采用何種應答技巧,都應細加斟酌“什么該說”“如何去說”,力爭使自己在談判中處于有利位置,實現談判目的。 (4)讓步的技能。任何談判都需要讓步,沒有讓步的談判不能稱其為談判。律師在參加商事或法律事務談判時,讓步是使談判繼續進行并取得成功的常用策略。讓步的目的和原則是以小換大。讓步時應注意以下策略:讓步的節奏不宜太快、太大;讓步幅度及方式應具有不可預測性,避免對方預知讓步底線;設法讓對方就重要事項首先做出讓步,己方對次要事項讓步;讓步應雙方同時進行,己方讓步后,對方應做出對應性讓步;要使對方深信,己方每次做出的讓步都是重大讓步;不做無謂讓步,盡量做有意的、形式上的讓步。當然,談判中往往會出現雙方各抒己見、相持不下的局面,律師應靈活應對,積極尋找突破口,善于扭轉局面,如轉移話題、調節緊張氣氛,先易后難,打破僵局,使談判得以繼續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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