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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專題講座講義版6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社保法.知識產權法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2430
- 條形碼:9787521622430 ; 978-7-5216-2243-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萬國專題講座講義版6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社保法.知識產權法 本書特色
中國法制出版社、北京萬國學校聯合推薦 萬國學習包系列之二,主客觀均適用 搭建專題框架,建立學科思維 命題點撥提示,重要考點預測 雙色標注,圖表講解,強化理解 案例翔實,知識拓展,深化理解 精選經典考題,歸納總結重難點
萬國專題講座講義版6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社保法.知識產權法 內容簡介
《萬國專題講座·講義版》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社保法·知識產權法分冊由一線資深授課老師鄧金華嚴格按照法考大綱的要求,全面系統編寫而成。對于考生而言,是法考通關*基礎的學習內容。 依托于“深藍法考”APP的大數據學習模型,結合授課老師多年豐富授課經驗,本書搭建專題框架,幫助考生建立學科思維。同時,通過提煉歷年司考真題及法考模擬題所涉高頻考點,本書在“重要考點課程表”部分歸納總結了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社保法·知識產權法學科的重要核心考點;在“命題點撥”部分重點提示本專題內考試大綱要求掌握的重點知識點(考點)、考試所出現的高頻次考查內容以及對考試內容命題趨勢的預測;正文部分通過雙色標注,圖表講解等形式,幫助考生理解記憶;“經典考題”版塊收錄近年來的司考真題及法考模擬題,隨學隨練。
萬國專題講座講義版6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社保法.知識產權法 目錄
重要考點課程表/ 1
**部分 商 法
專題一 公司法/ 4
**節 公司法概述/ 4
第二節 公司的設立/ 9
第三節 公司的股東/ 13
第四節 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19
第五節 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 21
第六節 公司的合并與分立/ 24
第七節 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26
第八節 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 29
第九節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與回購/ 32
第十節 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與特別規定/ 36
第十一節 股份有限公司制度/ 43
第十二節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五)與九民紀要
公司法部分/ 50
專題二 合伙企業法/ 61
**節 普通合伙企業/ 61
第二節 有限合伙企業/ 69
第三節 合伙的解散與清算/ 72
專題三 個人獨資企業法/ 74
**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特征/ 74
第二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管理/ 75
第三節 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76
專題四 外商投資法/ 77
**節 外商投資法適用范圍與準入待遇/ 77
第二節 外商投資法重要制度/ 78
第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 78
第四節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外商投資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80
專題五 企業破產法/ 81
**節 破產申請和受理/ 81
第二節 債務人財產/ 85
第三節 債權申報/ 88
第四節 債權人會議/ 90
第五節 重整程序/ 91
第六節 和解程序/ 93
第七節 破產清算程序/ 95
第八節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96
專題六 票據法/ 98
**節 票據權利和票據行為/ 98
第二節 票據補救/ 101
第三節 匯票/ 102
第四節 本票和支票/ 106
專題七 證券法/ 108
**節 總則與證券發行/ 108
第二節 證券交易與證券上市/ 110
第三節 上市公司的收購/ 112
第四節 信息披露/ 113
第五節 投資者保護/ 113
第六節 證券機構/ 115
第七節 法律責任/ 116
第八節 證券投資基金/ 116
專題八 保險法/ 118
**節 保險法概述/ 118
第二節 保險合同總論/ 120
第三節 人身保險合同/ 124
第四節 財產保險合同/ 127
第五節 保險業法律制度/ 130
專題九 海商法/ 132
**節 海商法的適用范圍/ 132
第二節 船舶優先權/ 133
第三節 船舶所有權、抵押權、留置權/ 133
第四節 其他重要制度/ 134
第二部分 經濟法
專題十 競爭法/ 136
**節 反壟斷法/ 137
第二節 反不正當競爭法/ 143
專題十一 消費者法/ 146
**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48
第二節 產品質量法/ 155
第三節 食品安全法/ 156
專題十二 銀行業法/ 161
**節 商業銀行法/ 162
第二節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65
專題十三 財稅法/ 167
**節 稅法/ 167
第二節 審計法/ 175
專題十四 土地法和房地產法/ 177
**節 土地管理法/ 179
第二節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82
第三節 城鄉規劃法/ 185
第四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188
第三部分 知識產權法
專題十五 著作權法/ 192
**節 著作權法概述/ 192
第二節 著作權/ 193
第三節 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201
專題十六 專利法/ 205
**節 專利法概述/ 205
第二節 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208
第三節 專利權的申請/ 208
第四節 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209
第五節 專利權的終止和無效/ 210
第六節 專利實施的特別許可/ 211
第七節 專利權的保護/ 212
第八節 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14
專題十七 商標法/ 215
**節 商標法概述/ 215
第二節 商標注冊的申請/ 219
第三節 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 219
第四節 注冊商標的期限、續展、轉讓和使用許可/ 220
第五節 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 221
第六節 商標使用的管理/ 222
第七節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222
第四部分 勞動及社會保障法
專題十八 勞動法/ 226
**節 勞動法概述/ 226
第二節 勞動合同法/ 229
第三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238
專題十九 社會保險法/ 240
第五部分 環境資源法
專題二十 環境保護法/ 246
**節 生態保護制度、環境規劃與標準/ 247
第二節 重要制度/ 248
第三節 法律責任與糾紛處理/ 249
第四節 環境影響評價法/ 250
專題二十一 自然資源法/ 253
**節 森林法/ 253
第二節 礦產資源法/ 256
萬國專題講座講義版6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社保法.知識產權法 節選
**部分 商 法 專題一 公司法 **節 公司法概述 知識體系圖 命題點撥 本節包括公司的概念與特征、公司的分類、公司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三部分內容。其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認、本公司與分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轉投資與擔保是命題重點。要理解公司的獨立財產與獨立責任,理解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立法規定與意義。公司法人人格否認還要注意構成要件,公司擔保還要注意越權擔保的效力問題。 一、公司的特征 …… 經典問答: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指股東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承擔責任,以其全部法人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公司具有獨立性、社團性、營利性。獨立性體現為獨立名義、獨立財產、獨立責任。 經典問答:公司法有哪些基本原則? 公司法的基本原則包括鼓勵投資、公司自治、公司及利益相關者保護、股東平等、權利制衡、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社會責任等。 經典問答:公司外部第三人損害公司利益造成資產貶損,該股東是否有權直接起訴要求侵害一方賠償損失? 公司外部第三人損害公司利益造成資產貶損進而致使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股權價值在客觀上遭受貶損的,該股東無權直接起訴要求侵害一方賠償損失。公司作為獨立法人,股東并不能對公司的財產直接享有自由支配權,法律上也不允許財產混同,故公司本身遭受不法損害并不等于股東同時也遭受不法損害,股東就此不直接享有獨立訴權,但股東以派生訴訟起訴的除外。 經典考題:零盛公司的兩個股東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甲公司持股70%并派員擔任董事長,乙公司持股30%。后甲公司將零盛公司的資產全部用于甲公司的一個大型投資項目,待債權人丙公司要求零盛公司償還貨款時,發現零盛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清償。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2016年·卷三·27題·單選) A.甲公司對丙公司應承擔清償責任 B.甲公司和乙公司按出資比例對丙公司承擔清償責任 C.甲公司和乙公司對丙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D.丙公司只能通過零盛公司的破產程序來受償 【答案】A。《公司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甲公司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債權人丙公司的利益,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A選項正確;乙公司仍然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B、C選項錯誤;丙公司有權要求甲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并非只能通過破產程序來受償,D選項錯誤。【錯誤原因】本題考查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刺破公司面紗制度),D選項的表述過于絕對,包含關鍵詞“只能”的選項一般需要多加注意。錯誤原因主要是相關法律制度理解不準確。 二、公司的分類 (一)理論分類 …… (二)以公司之間的關系為標準分類 …… 經典問答:根據《民法典》第74條,分支機構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經典考題:瑋平公司是一家從事家具貿易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在北京,股東為張某、劉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兩年后,擬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開拓市場。對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2014年·卷三·25題·單選) A.在北京市設立分公司,不必申領分公司營業執照 B.在北京市以外設立分公司,須經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且須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C.在北京市以外設立分公司,其負責人只能由張某、劉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擔任 D.在北京市以外設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資子公司,亦須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正確答案】D。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47條第1款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設立分公司要領取營業執照,因此A選項錯誤。《公司法》對分公司負責人由誰擔任并沒有強制性規定,因此可以由股東之外的人擔任,C選項錯誤。根據《公司法》第14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B選項錯誤。子公司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D選項正確。【錯誤原因】本題考查分公司與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錯誤原因主要是相關法律制度理解不準確,缺乏區分思維。 三、公司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 經典問答:公司作為行為主體實施法律行為的過程,可以劃分為哪兩個層次? 按照*高人民法院司法觀點,在民商事法律關系中,公司作為行為主體實施法律行為的過程可以劃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公司內部的意思形成階段,通常表現為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二是公司對外作出意思表示的階段,通常表現為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 經典問答:法定代表人變更,辦理變更登記有何意義? 對法定代表人變更事項進行登記,其意義在于向社會公示公司意志代表權的基本狀態。工商登記的法定代表人對外具有公示效力,如果涉及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因公司代表權而產生的外部爭議,應以工商登記為準。而對于公司與股東之間因法定代表人任免產生的內部爭議,則應以有效的股東會任免決議為準,并在公司內部產生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法律效果。 1.公司獨立性與股東有限責任 …… 2.刺破公司面紗法律后果 …… 3.轉投資和擔保 …… 4.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5.法定代表人未經授權擅自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構成越權代表:債權人善意的,合同有效;反之,合同無效。 6.善意,是指債權人不知道或者不應當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訂立擔保合同。債權人對公司機關決議內容的審查一般限于形式審查。 7.回避原則:公司為公司股東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該股東不得參加上述事項的表決。 第二節 公司的設立 知識體系圖 命題點撥 本節包括公司設立、公司章程、公司資本等部分內容。其中發起人責任、公司章程的訂立與修改等是命題重點。要注意發起設立與募集設立、連帶清償責任與連帶賠償責任的區分問題。 一、公司設立 …… 經典問答:什么是公司設立? 公司設立是指公司設立人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為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資格而必須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為。公司設立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是設立公司行為的法律后果。
萬國專題講座講義版6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社保法.知識產權法 作者簡介
鄧金華 大學教師,研究員。曾任多家企業集團、上市公司法律顧問,法考主講商經學科。 萬國深藍法考研究中心,是北京萬國學校內設的專門負責圖書研發的部門。北京萬國學校,是目前中國著名的法律教育培訓基地之一。專注于法考(司考)培訓二十余年,培訓輻射全國。萬國追求專業化的發展道路,不斷創造著行業的標準。萬國的系列課程、師資與圖書已成為行業內的標桿。作為社會辦學的*名品牌,萬國在國內高端法律培訓市場迅速崛起,成為法考培訓領域的卓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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