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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與國防投資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2603702
- 條形碼:9787302603702 ; 978-7-302-60370-2
- 裝幀:80g純質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知識產權與國防投資 本書特色
《知識產權與國防投資》對國防經費投入產生智力成果的知識產權如何進行配置和運用進行了探討。這些問題都是關系國家建設強大國防、發展高端產業的重大戰略和政策問題,通過深入細致研究、建立科學有效制度,可以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高效運用先進智力成果促進戰斗力和發展生產力。
知識產權與國防投資 內容簡介
本書是繼《知識產權與國防使用》、《知識產權與國防秘密》之后,圍繞國防領域知識產權理論問題進行探討的第三部著作。本書立足國防和軍隊建設實際,系統研究了國防經費投入產生智力成果的知識產權制度,重點闡述國防經費投入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數據、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相關權利配置和使用制度,以及國防采購部門、國防采購任務的承擔單位等各類主體的知識產權權利義務。本書詳細介紹了美國相關制度做法,對其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進行深入研究,相應提出我國建立相關制度的意見建議,具有襄助立法的作用。本書共收錄美國案例25個,案情翔實、論述深入,具有較高研究價值。本書適合廣大軍隊采購管理人員、國防科技工作者和知識產權工作者參考閱讀。
知識產權與國防投資 目錄
1 第1章
引言
3 1.1
國防投資產生發明創造的知識產權政策
6 1.2
國防投資產生技術資料的知識產權政策
8 1.3
國防投資產生計算機軟件的知識產權政策
13 第2章
美國政府資助產生發明的專利政策歷史演進
13 2.1
1947年前的專利政策
15 2.2
1947年至1963年的專利政策
15 2.2.1
美國司法部主張的“發明所有權”政策及其執行
18 2.2.2
美國國防部堅持的“許可權”做法
18 2.2.3
各種專利政策的比較
19 2.3
1963年至1980年的政策
19 2.3.1
肯尼迪政府專利政策聲明
19 2.3.2
尼克松政府專利政策聲明
21 2.4
1980年后的專利政策
21 2.4.1
拜杜法的制定
22 2.4.2
里根政府1983年專利政策
目
錄
知識產權與國防投資——美國國防投資產生智力成果的知識產權制度
XIV
24 第3章
美國政府資助產生發明的基本概念
25 3.1
政府提供資金協議
25 3.1.1
“試驗、發展或研究工作”的含義
26 3.1.2
“提供全部或部分資金”的含義
27 3.1.3
“子合同與子資助協議”的含義
28 3.1.4
教育資助協議不屬于拜杜法意義上的提供資金協議
29 3.2
主題發明
29 3.2.1
“發明”的含義
29 3.2.2
“作出”的含義
81 3.2.3
關于主題發明認定的爭議程序及舉證責任
115 第4章
美國政府資助產生發明的專利政策目標及主要制度安排
115 4.1
政策目標
118 4.2
權利配置
121 4.2.1
主題發明所有權的配置
127 4.2.2
發明報告
153 4.2.3
專利申請
155 4.2.4
國家使用權
187 4.2.5
承包商對未保留所有權的發明的許可權
190 4.2.6
應用情況報告
202 4.2.7
非營利機構的主題發明
223 4.2.8
政府在提供資金協議中獲得背景專利許可權及其限制
目 錄
XV
226 第5章
美國政府資助產生發明的其他制度安排
226 5.1
督促主題發明實施轉化的政府介入制度
227 5.1.1
介入權的內涵
228 5.1.2
介入權與國家使用權、為政府(國防)目的使用私人專利的關系
229 5.1.3
介入權的行使及異議程序
232 5.1.4
介入權的行使情況
232 5.2
保障國內制造優先的要求
232 5.3
保密要求
235 5.4
政府擁有發明的國內外保護及應用
239 5.5
拜杜法與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關系
239 5.5.1
拜杜法對聯邦各機構行政法規和協議條款的指導關系
240 5.5.2
拜杜法與其他相關法律的適用關系
243 5.5.3
拜杜法與反托拉斯法的關系
244 第6章
美國國防采辦中的技術資料權管理政策
244 6.1
技術資料與技術資料管理概述
245 6.1.1
技術資料概述
256 6.1.2
技術資料管理概述
263 6.2
美國國防采辦中的技術資料權法規體系
263 6.2.1
法規體系框架
265 6.2.2
歷史演變
267 6.3
美國國防采辦中的技術資料權類型及權利范圍
267 6.3.1
美國國防采辦中技術資料權分配概述
268 6.3.2
有限權利
273 6.3.3
政府目的權利
278 6.3.4
無限權利
279 6.3.5
標準權利和專門協商達成的許可權
281 6.3.6
小結
281 6.4
美國國防采辦中的技術資料管理程序
282 6.4.1
技術資料及技術資料權需求論證
286 6.4.2
竟爭性談判/招投標階段的技術資料及其權利聲明
289 6.4.3
合同執行和驗收階段的技術資料及技術資料權獲取
301 第7章
美國國防采辦中計算機軟件權利管理政策
302 7.1
計算機軟件及計算機軟件管理概述
302 7.1.1
計算機軟件的廣義構成及特點
303 7.1.2
計算機軟件相關術語釋義
303 7.1.3
計算機軟件保護方式
309 7.1.4
美國國防采辦中“商業計算機軟件”與“非商業計算機軟件”的
概念
310 7.1.5
美國國防采辦中計算機軟件與技術資料在管理上的主要區別
311 7.2
美國國防采辦中的計算機軟件管理制度體系
311 7.2.1
制度體系概述
312 7.2.2
歷史沿革
313 7.3
美國國防采辦中計算機軟件政府權利
313 7.3.1
概述
315 7.3.2
美國國防采辦中“非商業計算機軟件”的政府權利
335 7.3.3
美國國防采辦中“商業計算機軟件”的政府權利
342 7.4
美國關于計算機軟件權利的國防采辦程序解讀
342 7.4.1
合同官員確認計算機軟件需求并將其納入招標書及合同
344 7.4.2
政府在受限權利范圍內使用投標書中包含的私人計算機軟件信息
345 7.4.3
“非商業計算機軟件”及限制性政府權利清單擬制
348 7.4.4
“商業計算機軟件”及背景發明清單擬制
349 7.4.5
政府審查、核實、質疑、確認承包商提出的限制性政府權利
351 7.4.6
承包商在計算機軟件中標記限制性政府權利
359 7.4.7
國防采辦中計算機軟件的交付與接收
362 7.5
美國國防采辦中計算機軟件權利管理經驗總結
362 7.5.1
將計算機軟件權利管理融入國防采辦全壽命周期
363 7.5.2
合理平衡政府需求與承包商權益之間的關系
364 7.5.3
在國防采辦中合理確定軟件所有權、許可權和軟件交付
365 7.5.4
國防采辦項目中不得采辦盜版軟件
367 第8章
美國國防采辦項目知識產權政策的幾點結論
367 8.1
美國政府通過資助研發購買智力成果及其使用權利
368 8.2
美國政府資助智力成果知識產權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應用
368 8.3
美國政府資助智力成果知識產權政策既依靠市場機制,又發揮政府作用
369 8.4
美國政府資助智力成果知識產權政策注重促進競爭
370 8.5
美國政府資助智力成果知識產權政策內外有別
370 8.6
美國政府資助智力成果知識產權政策實現了差別性的知識產權保護
371 8.7
美國政府資助智力成果知識產權政策仍在不斷調整之中
372 參考文獻
知識產權與國防投資 作者簡介
歐寧,湖南衡東人,畢業于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軍隊律師,現任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國防知識產權局參謀。參與撰寫起草《軍隊裝備條例》知識產權條款、《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采購合同通用樣本》知識產權條款、國家軍用標準《裝備承制單位知識產權管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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