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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學評論第20卷(2020年)第2輯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3710
- 條形碼:9787521623710 ; 978-7-5216-2371-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經濟法學評論第20卷(2020年)第2輯 本書特色
《經濟法學評論》是國家核心集刊,以學術性為唯一評價標準,收錄經濟法總論、主體制度、規劃和產業法、財稅法、金融法、競爭法、消費者法、對外貿易法等領域內規范且有創見的力作,推薦相關專業人士閱讀。
經濟法學評論第20卷(2020年)第2輯 內容簡介
本書為國家核心集刊,由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研究中心主辦,是高質量的探討經濟法熱門、前沿問題的論文集,收錄經濟法總論、主體制度、規劃和產業法、財稅法、金融法、競爭法、消費者法、對外貿易法等領域內規范且有創見的力作,關注社會經濟生活中出現的新現象、新問題、新熱點,對于經濟法學研究、金融法律規制研究都具有較強的參考意義。本輯收錄十五篇論文,探討了“法制統一”、數字經濟下的稅收征管、納稅人信息保護、跨境稅收協調、壟斷協議寬恕制度、平臺治理行為的反壟斷法規制、藥品強保護、雙層股權下的中小投資者保護、倉單的物權屬性等問題。
經濟法學評論第20卷(2020年)第2輯 目錄
卷首語
“法制統一”新詮
——從海南自由港建設和深圳獲授權深化改革開放談起 史際春/3
!☆}
數字經濟對稅收體系的挑戰和我國的應對 李 帥 彭婧嫣/17
數字經濟背景下的稅收中性問題研究
——以中國和歐盟紙、電子書稅負的法律調整為中心 商紅明/31
抵扣權之法律確認:功能闡釋與路徑選擇 褚睿剛/45
我國納稅人信息權與涉稅信息管理權的沖突與平衡協調 曹 陽/65
新冠肺炎疫情下的跨境稅收協調:域外經驗與中國路徑 王婷婷 范衛國/78
論 壇
經濟法安全理念的厘清 袁達松 李清林/99
論我國壟斷協議寬恕制度的立法完善 丁茂中/115
平臺治理行為的反壟斷法規制研究 薛天宇/127
藥品專利強保護:規則評析與應對策略——以《中美經貿協議》為視角 張 娜/149
論《電子商務法》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則
——兼談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銜接 !〗。166
雙層股權結構下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問題研究 宋翹楚 苗新苑 阮心悅 李文華/182
論期貨交易所中標準倉單的物權憑證屬性 王藝璇/198
案例討論
中國體育反壟斷**案之再思考 丁庭威/219
本田商標侵權案再審判決評析
——兼論涉外定牌加工商標侵權問題解決的方法 殷少平/233
經濟法學評論第20卷(2020年)第2輯 節選
卷首語欄目為史際春教授的《“法制統一” 新詮——從海南自由港建設和深圳獲授權深化改革開放談起》文章,講述了“法制統一”的含義、對法制是否統一的判斷及“法制統一”的實現路徑。 專題欄目收錄了五篇稅法領域的文章,既反映了數字經濟、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對財稅法的重要影響,也表現了財稅法學領域青年學者、學子的學術活躍。李帥副教授和彭婧嫣助理研究員合作的文章《數字經濟對稅收體系的挑戰和我國的應對》指出,數字經濟發展沖擊了傳統國際稅收體系中的常設機構原則、獨立交易原則和利潤歸屬的判斷,包括OECD和歐盟及部分國家采用“顯著數字存在”、“價值創造地征稅”和用戶或數據創造價值參與分配等新措施加以應對。應在考慮我國數字經濟實情的基礎上,合理借鑒上述經驗,推動構建數字經濟背景下新國際稅收體系。商紅明博士生的論文《數字經濟背景下的稅收中性問題研究》從歐盟對紙、電子書增值稅稅負公平的政策轉變,說明對稅收中性原則從早期消極的中性到當前積極的中性政策的轉變,并結合我國當下相關稅收優惠實踐和數字出版業發展需求,提出修改“電子出版物” 稅法界定和綜合協調紙、電子書稅制結構的建議。褚睿剛講師的論文《抵扣權之法律確認:功能闡釋與路徑選擇》呼吁借增值稅法制定契機認真且寬容對待抵扣權的權利,其入法有法律創設、司法推定和行政默認三種模式,對我國而言,立法創設是抵扣權入法的*佳路徑,司法推定僅為次優選擇。曹陽博士生的論文《我國納稅人信息權與涉稅信息管理權的沖突與平衡協調》基于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在涉稅信息的管理使用實踐中的問題,基于平衡協調的理念,側重于從法律制度完善角度提出若干涉稅信息權利及管理的合理建議。王婷婷副教授和范衛國講師的論文《新冠肺炎疫情下的跨境稅收協調:域外經驗與中國路徑》基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各國政府實施旅行限制和各項隔離措施,造成所得稅上居民及非居民納稅人認定的變化,建議我國財稅部門參考OECD指南及其他國家實踐,出臺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跨境稅收問題處理意見,并推動在此問題上的國際稅收協調合作。 論壇欄目收錄的文章包括:袁達松教授和李清林博士生的論文《經濟法安全理念的厘清》闡述了經濟法安全理念與經濟法的公平理念、自由理念和發展理念等的關系,強調需在立法和實踐中注重上述諸種理念之間的平衡協調關系。丁茂中教授的論文《論我國壟斷協議寬恕制度的立法完善》指出,我國壟斷協議寬恕制度的規則在確定性、程度性、防控道德風險、目標定位科學性方面存在不足,建議將是否可獲寬恕的自由裁量模式改為法定模式,并明確減免責任的幅度,對橫向壟斷協議組織者不適用免除處罰規則,結合案件查證難度考量寬恕制度的妥當適用。薛天宇碩士生的論文《平臺治理行為的反壟斷法規制研究》認為,數字經濟時代平臺具有企業和市場雙重屬性,平臺治理行為具有公私交融屬性,反壟斷法應對平臺治理行為應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為重點,并具體分析了其中的差別待遇、不合理收費以及拒絕交易行為的規制。張娜講師的論文《藥品專利強保護:規則評析與應對策略》聚焦《中美經貿協議》中關于藥品專利的條款,結合我國公眾健康生存對藥品的需求,以及原研藥和仿制藥產業的發展現狀,我國應對美國在貿易協定中力推的藥品專利高標準保護的做法,施加合理的限制,以保證我國藥品產業的發展和實現公眾獲得藥品的訴求。常健教授的論文《論〈電子商務法〉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則》回顧了《電子商務法》歷次審議草案的亮點,認為該法存在未明確宣示“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目的、民事責任規定不足、宣示性和導向性條款欠缺可操作性等問題,并就該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銜接適用問題進行了研究。宋翹楚、苗新苑、阮心悅、李文華的論文《雙層股權結構下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問題研究》認為雙層股權結構因控制權更加集中,而公司治理中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因而強調中小投資者保護尤為重要;需要在信息披露、表決權限制、特別表決權股東信義義務等方面進行制度完善,以期*大限度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促進雙層股權結構良性發展。王藝璇博士生的論文《論期貨交易所中標準倉單的物權憑證屬性》認為,是否認可標準倉單為物權憑證,關鍵是依照法律或交易習慣認可標準倉單的公示方法;在我國商品期貨交易所的實踐中,可以認可標準倉單屬物權憑證,且排斥以實體動產為核心的公示方法;在交易所外,尚無法確認標準倉單的物權憑證屬性,因此需依民法一般規定分析其與各種權利可能產生的沖突問題。 案例評析欄目收錄了兩篇再審案件的評析文章。丁庭威博士生的論文《中國體育反壟斷**案之再思考》就廣東粵超體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訴廣東省足球協會、廣州珠超聯賽體育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案,認為廣東省足協作為“公共事務管理者”獲得“賽事經營權”,將“賽事經營權” 獨家授予珠超公司,通過“變相限定”方式影響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購買珠超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屬于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廣東省足協作為市場經營者,與珠超公司存在上下游關系,兩者之間達成的“獨家銷售協議”構成“縱向壟斷協議”;廣東省足協作為市場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若其提供的“協助服務”存在“差別待遇”,則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殷少平副教授的論文《本田商標侵權案再審判決評析——兼論涉外定牌加工商標侵權問題解決的方法》結合本田公司訴恒勝集團公司、恒勝鑫泰公司注冊商標侵權案,認為該案改變了此前各級法院較普遍認為涉外定牌加工中使用商標標識的行為不屬于商標使用行為,因此不構成商標侵權的判決思路,有一定的進步。但該案仍然存在“涉外定牌加工” 概念使用的內涵與外延不一致的問題,其原因在于希望通過縮限概念而達到判決目的的效果;這種做法不符合體系化法律思維的要求。涉外定牌加工中涉及的商標標識使用,仍屬于《商標法》第48條的商標使用,應按照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判斷侵權事實和責任是否成立,而不僅因委托方是否有注冊商標權利、受托生產商品是否在國內流通等因素就排除涉外定牌加工中商標侵權行為的存在。
經濟法學評論第20卷(2020年)第2輯 作者簡介
主編史際春,1985年畢業于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師從羅馬法權威周柟教授,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后任教于安徽大學法律系,擔任講師。1991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師從民法學泰斗佟柔教授,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并留校任教,先后擔任副教授、教授、碩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經濟法教研室主任、法學院圖書館館長。1998年中共中央法制講座課題組組長,2005年中央政治局講座主講人。兼任北京市人大常委及法制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民政府顧問。 副主編姚海放,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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