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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權力、秩序和自由(精裝本)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207607
- 條形碼:9787100207607 ; 978-7-100-20760-7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源——權力、秩序和自由(精裝本) 本書特色
世界知名的法學家、社會學家莫里斯·奧里烏的一本不可忽視的重要法理著作。
法源——權力、秩序和自由(精裝本) 內容簡介
《法源——權力、秩序和自由》一書,由世界知名的法學家、社會學家,團體法學派的創始人莫里斯?奧里烏所著。其多種著作蜚聲靠前學界,本書系統闡述了自然法與人為法中關于權力、秩序和自由的基本內容及其沿革,并專門介紹了自然法在德國的際遇。已多次再版。毫無疑問,對發展中國家而言,此書頗類他山之石,可資借鑒。本書譯者為魯仁,曾翻譯過《法國行政法》并在本館“公法名著譯叢”中出版。本書由作者的六篇文章節錄萃取而成,被編為兩部分,每一部分有三章,每章圍繞一個中心問題展開論述。全書涉及面較廣,所談問題較多,旁征博引了英、德、意、西、拉丁等多種文字的古今觀點,作者對個人主義的內涵,法律的實質,自由、權力與秩序之間的互動關系,社會團體的歷史地位,權力監控的意義和途徑,等等,均從自己的角度作了比較獨到而詳盡的闡釋。
法源——權力、秩序和自由(精裝本) 目錄
**章 自然法與德國
第二章 社會秩序、正義與法
一、社會秩序與正義的區別及相互關系
二、開化定居民族社會秩序與未開化民族社會秩序的基本區別
三、開化定居民族個人主義社會秩序的要素
四、開化定居民族個人主義社會秩序的命運
五、法同社會秩序和正義的關系;自然法
第三章 權力、秩序、自由與客觀主義法學派的錯誤
下編 法的生命 人為法的形式
**章 論團體及其創建(試論社會生機)
第二章 不可預見理論與社會團體支配的契約
第三章 法律治理與法律實體——評阿爾·薩努里的《英國判例中契約對個人工作自由的》,評里昂比較法研究所的成果
一、阿爾·薩努里的標準-指令與法律規則二元論
二、同行政法和普通法的對立相關聯的法律治理和法律實體二元論
三、法律規則和標準-指令二元論對整個人為法體系的意義
譯名對照表
譯后記
法源——權力、秩序和自由(精裝本) 節選
在人類蛻變升華的過程中,既有天然必要性,也有人的自覺行為和指導思想。 (一)在各種天然必要性中,我們早已指出了為生存而進行生產的必要性,因為土地自然生成的產品已經不敷所需。這種天然必要性本身也有若干起因,諸如氣候變化無常,游牧者得過且過、揮霍浪費,更可能是他們人口增多。人口的持續增長,會不時被各種偶發性天災人禍所打斷,但增長永遠不會停止;此事確鑿無疑,自古迄今皆然。一個民族的歷史只是在它以國家形態定居于一塊領土上時才算開始。此前,它先是部族,后是狹義的民族。部族整體是居無定所,逐水草而遷徙的。然后,隨著人口的增長,它變成半游牧民族,在某些區域建造了持久居留地;人口過多時,又推著小車,帶著帳篷,移居他處。正是在這個發展階段,日耳曼、斯拉夫、蒙古等蠻族,侵入了羅馬帝國。而古希臘人、意大利人、克爾特人,早在人所未知的某個原始史時期,即已闖入西歐和南歐。同樣的人口過剩現象繼續在各個民族發生。各個民族只有在完全定居下來以后,才不會再整體移動,而會以個人外移的方式,像蜂群分巢似的,流向殖民地,從而消除人口的過度擁擠。 (二)無論是什么天然必要性導致形成文明社會個人主義的定居社會秩序,我們*感興趣的還是在形成這種社會秩序的過程中人的有意識的活動。如果說,只是物質上的必要性,那么,對此,所有人種的所有部族早已有切身體會,而他們早就不再是游牧民和野蠻人了。但是,游牧民和野蠻人在一個世紀以前還有很多,而且今后還會存在。實際上,其中有一個精神因素在起作用。落后于時代的野蠻人都是這樣一些部族,他們缺乏對新事物的求知欲,畏懼轉向農耕勞動;或者說,在歷史的轉折關頭,他們之中沒有一個人洞察情勢,嶄露頭角,去探索有益的指導思想。這些人懶散消極,不肯稍作努力,以致深陷于宿命論和悲慘處境中不能自拔。 而面對同樣的困境,開化的民族反應機敏,勇往直前,改變習慣,參加勞動,并且在必要之時有偉大人物應運而生。這些民族的首領和立法者,都在傳說中被描繪成了半神半人的英雄;他們為重新安排世間秩序,設計了必要的指導思想,且具有強行貫徹這些思想的足夠支配力。或許,這些民族比別的民族更有膽略;別忘了“困難面前勇者勝”的格言。但是,天生的果敢從來都是一種精神因素。當然,我們并不認為文明是一種超自然的事情;我們只認可這樣一點:一部分文明是人類有意識地創造的。 這里需要搞清,究竟是人類的哪些有意識行為,促成了定居文明的發展。我們認出了三種,其順序如下。 居首位的是,個人為命運所驅使,一心為其本人和家庭謀利益,自覺自愿,奮斗不止。 其次,社會團體為發揮保護、服務和懲罰這三種作用而盡心竭力。 第三,偉大的指導思想,或者說對文明的向往,為個人主義社會制度提供了精神基礎,增強了個人的意志力,約束了個人的越軌行為。 1.在個人的各種有意識的活動中,我們認為,只有適用于經濟生活,也適用于政治生活的那些努力,才是有益于文明進步的。至于同家庭生活相關的一切,應當置之不論。 個人熱衷于追名逐利、貪財謀權,至少是迷戀賭博、喜好投機取巧。法學家在職業上跟上述三種情況都很接近,我們只好把他們當作第四種情況對待;而且,他們的作用對我們的論證至關重要。 人類天生是賭徒,嗜賭狂念猶如對異性的熱戀。這兩種激情構成了人類行為的*大動力。 正是嗜賭狂念,以冒險投機為形式,產生了諸多重大舉動。不錯,原始游牧民在其小規模的狩獵和戰爭中也有些協作。但是,只有在史前的大規模狩獵活動中,眾人協作達到了一定程度,才能揭開農耕事業的序幕。而且,大規模狩獵活動本身也揭示了發展農耕事業的部分原因。這種大規模狩獵活動源遠流長,從舊石器時代,穿越新石器時代,直至尚無文字記載的原始史時代,歷久不衰。在《圣經》傳說中,寧錄①就被稱為“英勇的獵人”,被奉為城市的創建者和用絞刑架殺人的政治統治的奠基者。 這種同步性將我們帶回到文明社會的草創初期。大規模圍獵,導致那些喜歡冒險的人,在傳統的社會約束之外,拉幫結伙,組成集團,準備過一種新的生活。此類團體不光打野牛、抓馴鹿,還要捉人,壯大勢力,以便到處劫掠、俘獲奴隸,強化自己的統治權威。這些集團建造了一些巢穴式城市。巢穴式城市大概比避難式城市出現得更早,甚至是避難式城市的先聲。 在大致相似的環境條件下,**批農業實驗,真的被那幫打破了傳統束縛、干農活時手邊還備著弓箭、長矛的先驅者搞成功了。 ……
法源——權力、秩序和自由(精裝本) 作者簡介
[法]莫里斯·奧里烏(Maurice Hauriou,1856-1929)世界知名的法學家、社會學家,團體法學派的創始人。1879年,于波爾多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1883年開始任教于圖盧茲大學。1892年,出版《行政法與公法精要》,該著作奠定了他在法國乃至世界行政法和公法領域的地位。除此之外,他還有多種著作蜚聲國際學界,《法源——權力、秩序和自由》一書在國際上多次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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