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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解讀 版權信息
- ISBN:9787521624625
- 條形碼:9787521624625 ; 978-7-5216-2462-5
- 裝幀:60g輕涂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解讀 本書特色
為了配合個人信息保護法的學習、宣傳,幫助廣大讀者準確理解法律的規定,保證法律的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參與立法的同志編寫了這本法律解讀。本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高飛同志擔任主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的楊合慶、林一英、趙光、李翔宇、曹丹萍同志共同撰稿。本書力求準確、詳盡、通俗地解釋每個條文的含義和立法背景。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解讀 內容簡介
為了更好的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公共利益,2021 年8月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預計審議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是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中的重大事件,該法規定 一、個人信息流動問題更加審慎二、個人信息保護的措施更加落地和細化1.個人信息處理的權益影響*小化原則(主體視角)2.對大數據歧視的制約3.撤回同意的便捷化三、出境規則更加優化1.設置標準合同2.境外執法機構獲取境內個人信息的更加明確四、基礎性互聯網平臺的特定義務該法增設規定了提供基礎性互聯網平臺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復雜的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特定義務。為個更好的宣傳該法,我們約全國人大的立法專家撰寫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解讀,逐條解釋立法背景和條文涵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解讀 目錄
**章 總則
**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地域適用范圍】
第四條【個人信息及個人信息處理的定義】
第五條【個人信息處理原則】
第六條【目的明確和*小化處理原則】
第七條【公開、 透明原則】
第八條【個人信息質量原則】
第九條【責任和安全保障原則】
第十條【禁止非法處理個人信息】
第十一條【國家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責任】
第十二條【參與個人信息保護國際治理】
第二章 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節一般規定
第十三條【處理個人信息合法性基礎】
第十四條【同意的作出和重新取得同意規定】
第十五條【撤回同意及其效力】
第十六條【禁止強制獲取用戶同意】
第十七條【告知內容和告知方式】
第十八條【個人信息告知例外規定】
第十九條【個人信息保存期限】
第二十條【共同處理個人信息規定】
第二十一條【委托處理個人信息規定】
第二十二條【轉移個人信息規定】
第二十三條【向其他信息處理者提供個人信息】
第二十四條【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
第二十五條【公開個人信息】
第二十六條【公共場所個人信息保護】
第二十七條【已公開個人信息的處理】
第二節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規則
第二十八條【敏感個人信息的定義及基本條件】
第二十九條【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同意】
第三十條【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告知】
第三十一條【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二條【法律、行政法規限制處理個人信息的銜接性規定】
第三節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特別規定
第三十三條【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的法律適用】
第三十四條【國家機關履行法定職責處理個人信息】
第三十五條【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告知義務】
第三十六條【國家機關處理個人信息境內存儲規定】
第三十七條【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處理個人信息規定】
第三章 個人信息跨境提供的規則
第三十八條【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的條件】
第三十九條【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的告知同意】
第四十條【境內存儲及向境外提供的安全評估】
第四十一條【處理境外機構關于提供境內個人信息的請求】
第四十二條【限制或禁止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三條【對等采取措施的規定】
第四章 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的權利
第四十四條【個人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權利的總括性規定】
第四十五條【個人查閱、復制權和可攜帶權】
第四十六條【更正補充權】
第四十七條【刪除權】
第四十八條【解釋說明權】
第四十九條【死者個人信息保護規定】
第五十條【個人行使權利保障】
第五章 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
第五十一條【個人信息處理者合規保障義務】
第五十二條【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
第五十三條【境外個人信息處理者在境內設立個人信息保護機構或代表】
第五十四條【合規審計義務】
第五十五條【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的情形】
第五十六條【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內容】
第五十七條【個人信息處理者對個人信息安全事件補救和通知義務】
第五十八條【大型互聯網平臺個人信息保護特別義務】
第五十九條【個人信息處理受托人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第六章 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
第六十條【個人信息保護職責分工】
第六十一條【個人信息保護職責】
第六十二條【國家網信部門統籌協調職責】
第六十三條【監督檢查措施和當事人配合義務】
第六十四條【監管約談、強制合規審計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
第六十五條【對違法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投訴、舉報】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違法處理個人信息及處理個人信息未依法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的行政處罰】
第六十七條【信用懲戒】
第六十八條【國家機關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和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部門的工作人員職的處罰】
第六十九條【個人信息侵權責任】
第七十條【個人信息保護公益訴訟】
第七十一條【治安管理處罰和刑事責任的銜接】
第八章 附則
第七十二條【個人信息處理特別情形的法律適用】
第七十三條【關鍵用語含義】
第七十四條【施行日期】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附錄二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的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三次審議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附錄三
國外關于個人信息保護基本原則的規定
境外立法關于個人信息定義的規定
一些國家和地區死者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個人信息可攜帶權制度介紹
數據跨境流動制度情況介紹
一些國家和地區個人信息保護機構介紹
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的主要內容
歐盟《關于非個人數據自由流動的框架條例》介紹
附錄四
民法典中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規定
刑法中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規定
后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解讀 作者簡介
主編:高飛,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參與立法的同志 共同撰稿:楊合慶、林一英、趙光、李翔宇、曹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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