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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法學理念·實踐·創新叢書)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303109
- 條形碼:9787300303109 ; 978-7-300-30310-9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法學理念·實踐·創新叢書) 本書特色
本書的創新之處體現在研究方法、研究視角和研究內容上提出問題,選擇英國、以色列、美國、瑞典、德國、意大利、西班牙、韓國等代表性 與地區的相關法律制度進行回顧、比較和評價吸收國外法律制度的合理內核,構造既注重立法與司法的對接,又促進公法與私法良性互動、法律與道德和諧共生的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體系。
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法學理念·實踐·創新叢書) 內容簡介
本書以人類輔助生殖產生的消極影響和現實難題為背景,立足當下,前瞻未來,探索科學有效的法律治理模式,構建符合子女很好利益的親子關系制度;并根據我國現實國情、法律傳統和家庭文化,提出有關我國未來人類輔助生殖法的基本原則、具體框架的若干建議。
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法學理念·實踐·創新叢書) 目錄
一、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創新發展
二、保障人類輔助生殖助推生育率提升
三、防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潛在風險
第二章 人類輔助生殖立法議題和基本原則
一、人類輔助生殖立法重點議題
二、人類輔助生殖立法基本原則
第三章 人類輔助生殖立法全球演進和模式選擇
一、人類輔助生殖立法歷史演進
二、人類輔助生殖立法模式選擇
第四章 以色列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研究
一、鼓勵生育政策對人類輔助生殖及其立法的影響
二、人工授精和“試管嬰兒”技術立法概況
三、《代孕協議法》研究
四、《卵子捐贈法》研究
第五章 意大利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研究
一、《醫學輔助生殖法》的艱難出臺
二、《醫學輔助生殖法》的主要制度
三、《醫學輔助生殖法》的公眾批評
四、《醫學輔助生殖法》的司法審查
五、《醫學輔助生殖法》的社會影響
第六章 北歐各國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研究
一、北歐各國輔助生殖立法概況
二、瑞典:*早賦予輔助生殖子女基因知情權
三、挪威:頒布全球首部綜合性的輔助生殖法
四、丹麥:從倫理規約走向法律治理
五、冰島:立法遲滯卻勇于因時制宜
六、芬蘭:立法探索篳路藍縷二十載
七、北歐國家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述評
第七章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監管制度比較研究
一、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監管體制與運行機制比較
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準入與應用監管制度比較
第八章輔助生殖權的法律界定比較研究
一、輔助生殖與生殖權利的擴張
二、輔助生殖權法律屬性的厘定
三、輔助生殖權主體的法律界定
四、第三方參與生殖的法律限制
第九章 第三方生殖子女親子關系法律認定比較研究
一、輔助生殖對傳統“分娩說”的挑戰
二、輔助生殖技術時代“父母”定義的多元化
三、各國輔助生殖子女親子關系立法概況
第十章 我國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研究
一、大陸(內地)人類輔助生殖管理制度研究
二、香港和臺灣地區人類輔助生殖立法進展
三、我國四法域人類輔助生殖立法比較
結 論
一、人類輔助生殖帶來的倫理和法律議題
二、人類輔助生殖法律規制重點
三、我國未來人類輔助生殖立法模式的選擇
四、我國未來人類輔助生殖立法框架和具體法律制度
參考書目
后記
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法學理念·實踐·創新叢書) 節選
前言人類輔助生殖已經成為自然生殖的重要補充形式,但是,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福禍相依。其飛速發展所帶來的法律問題日益挑戰傳統秩序,其臨床應用所引發的法律爭議亟須法律治理。在國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引發的問題已經引起法學界的高度關注,自1978年**例“試管嬰兒”誕生以來,一批高水平的學術專著和專題論文問世,推動了立法進步和司法應對。在我國,伴隨著生殖醫學的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進步在生殖健康與人口增長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支撐作用。盡管我國人口出生率持續下降,但是經由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所生子女(以下統稱“人類輔助生殖子女”)的數量大幅增長。根據2021年5月發布的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2020年我國全年出生人口為1200萬,出生人口連續三年滑落,出生率為1952年該數據存在以來*低,總和生育率為1.3。但是,出生人口中“二孩”生育率明顯提升,占比從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2017年的50%左右,全國累計多出生1 000多萬二孩。這說明“單獨兩孩”“全面兩孩”政策取得了明顯成效,促進了出生人口出現回升;也從某種程度上說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廣泛應用在客觀上促進了人類輔助生殖子女的數量增加。為了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積極應對少子老齡化帶來的挑戰,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作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決策部署。這是我國繼“單獨兩孩”“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后黨中央作出的又一項重大生育政策改革。隨著“三孩政策”的落地,可以預見將有越來越多的不孕不育夫婦采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生育子女,包括追生第二胎或第三胎。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統計數據,經批準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設置人類精子庫的醫療機構名單逐年增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經分別增加到536家和27家。為了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確保重大生育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于法有據、依法實施,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把“以法治為保障”作為優化生育政策的主要原則之一,依法護航“三孩政策”順利實施,依法保護生育利益和健康福祉。基于此,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作出修正。這是自2015年12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以來的又一次重大修改。修改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內容豐富,包括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等。婦女兒童的發展關乎我國億萬家庭的幸福與社會安定,2021年9月27日國務院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堅持男女平等、兒童優先的原則,規劃部署了未來十年婦女兒童發展的目標任務,特別是圍繞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法律等8個領域提出75項主要目標和93項策略措施,包括對規范不孕不育癥診療服務以及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應用進行科學規劃、統籌安排。然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2020年出臺的民法典等相關法律都未對人類輔助生殖進行明確規定。由于缺乏高位階的立法跟進,龐大的人類輔助生殖子女群體及其利益相關者的正當權益至今尚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和保護,亟須加強理論研究,盡快將我國統籌解決人口與健康問題方面的創新理念、改革成果、實踐經驗轉化為法律制度,以法治思維優化生育政策,以法治方式釋放生育潛能,以法治手段保障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穩健發展與人類輔助生殖子女健康福祉。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法學界研究人類輔助生殖的熱情高漲,集中探討了人類輔助生殖的倫理基礎、非法代孕的法律治理、人類輔助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死后生殖的法律糾紛等議題,提出若干建設性理論和立法建議。但是,由于研究起步比國外晚,這些研究的廣度和深度都有待突破。研究的滯后制約了法律治理體系的及時升級,無法滿足政府管制與權利保護之需。比較和借鑒世界上其他國家和地區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的經驗,是解決這些問題的重要路徑,也是本書的寫作目標所在。本書的研究思路是以人類輔助生殖產生的消極影響和現實難題為背景,分析人類輔助生殖對傳統法律秩序的挑戰,提出問題;緊接著選擇英國、以色列、美國、瑞典、德國、意大利、西班牙、韓國等代表性國家與地區的相關法律制度進行回顧、比較和評價,汲取可資我國借鑒的外來法治文化資源;再根據我國法律文化、道德傳統和現實國情,提出既促進技術進步又保障權利的法律制度框架。本書的創新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研究方法。一方面,運用文獻研究法,梳理所要比較的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有關立法、判例、學說資料和調查數據,特別是一些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機構的注冊登記數據以及國際學術團體的統計數據,重點分析英國人類受精與胚胎學管理局、加拿大人類輔助生殖管理局、美國疾病預防與控制中心、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美國生殖醫學會、美國輔助生殖技術學會、瑞典國家醫學倫理委員會、意大利精卵研究與保存中心、歐洲人類生殖暨胚胎學會、國際生殖技術監測委員會、國際婦產科聯盟、國際生殖學會聯盟等機構發布的權威數據。另一方面,將比較研究法貫穿始終,對中外法律制度進行橫向與縱向比較研究,探索規律性,尊重差異性,并選擇可能直接或者悄然推動法律制度變革的典型國家的立法和司法個案進行系統分析,研究“行動中的法”與“書面上的法”的緊張關系和統一路徑,以推動我國法律制度的創新。第二,研究視角。人類輔助生殖法律規制既涉及公法領域,也涉及私法領域,本書立足現實,展望未來,運用相關法學理論,探索科學有效的監管模式,勾勒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以防范技術濫用,平衡利益沖突,維護家國和諧;并在總結世界上代表性國家或地區人類輔助生殖立法的共同理念的基礎上提出我國未來人類輔助生殖立法的基本指導思想,構建符合子女*佳利益原則的親子關系制度,在充分尊重私法自治的原則下,努力實現公法與私法的互動,運用公權力合理干預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臨床應用。第三,研究內容。本書對人類輔助生殖引發的法律議題進行了全面梳理,并對世界上代表性國家或地區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進行了宏觀與微觀研究、橫向與縱向比較。內容與范圍較為系統、全面、集中,不僅有對立法理念和理論基礎的分析,而且有對立法框架和具體制度的研究,具體分析人類輔助生殖核心制度的各個面向,如技術準入制度、受術對象制度、司法審查制度、第三人參與制度、配子與胚胎的監管制度以及人類輔助生殖子女親子關系的認定制度等。全書分為四個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的部分,按照“總―分―總”的邏輯順序層層推進。**部分(**章至第三章)進行基礎研究。**章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臨床應用產生的消極影響和現實難題進行了歸納,定位了相關立法的價值取向和目標。第二章科學分析了人類輔助生殖引發的主要立法議題,闡明了立法的重點領域、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則。第三章全面回顧了全球人類輔助生殖立法的歷史演進,在此基礎上考察世界上代表性國家或地區立法模式及其特點。第二部分(第四章至第六章)深化國別和區域研究,選取*有代表性的國家(較為開放的以色列和較為保守的意大利)和地區(北歐五國)的人類輔助生殖立法進行深度研究,通過宏觀與微觀研究、橫向與縱向比較,總結歸納其本土價值、普適規律及借鑒價值。第三部分(第七章至第九章)開展核心制度研究,對世界各地人類輔助生殖法的核心制度進行了具體分析。這些制度包括監管體制與管理制度(含司法審查制度)、技術準入制度、受術對象(生殖權主體)制度、第三方參與制度、配子與胚胎監管制度以及人類輔助生殖子女親子關系的認定標準等內容。第四部分(第十章和結論)系統研究了我國人類輔助生殖立法進展、制度框架與特色內容,在此基礎上展望我國未來人類輔助生殖立法的基本原則、核心制度和具體立法建議,旨在促進我國未來人類輔助生殖立法的進步。本書的研究難點是如何批判地吸收國外法律制度的合理內核,構造既注重立法與司法的對接,又促進公法與私法良性互動、法律與道德和諧共生的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體系。盡管筆者在研究深度和廣度上狠下了功夫,力求把學術研究中的熱點和難點變成本書的亮點,但是,人類輔助生殖立法畢竟是一個非常宏大的綜合性問題,所涉問題具有科技性、前沿性和跨學科性,而且相對于發展迅猛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而言,相關學術理論與實踐探索的跟進速度還相對滯后,客觀上影響了筆者對所涉問題的精準把握,再加上筆者才疏學淺,致使本書部分研究內容不夠深入,所提出的理論和觀點也未必完全正確,留下諸多缺憾,有待于進一步研究。另外,由于篇幅所限,筆者對非法輔助生殖和第三方生殖的法律規制、胚胎學研究的規制模式和人類配子商品化的法律應對、國際“生殖旅游”的治理等問題的部分研究成果,已收入他書,本書不再贅述。安徽醫科大學楊芳2021年9月28日
人類輔助生殖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法學理念·實踐·創新叢書) 作者簡介
楊芳,博士,教授。現任安徽醫科大學醫學人文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兼任安徽省法學會衛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安徽省醫學倫理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從事衛生健康法學研究,主持和參加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多項,發表學術論文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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