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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與中國法律傳統 版權信息
- ISBN:9787100205559
- 條形碼:9787100205559 ; 978-7-100-20555-9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道與中國法律傳統 本書特色
適讀人群 :法學教師、學生及研究傳統觀點以為,對中國古代法思想、法制度影響*巨的是儒家,次推法家,很少有人注意到道家思想所曾產生的作用,這與國內外學術界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整體評價不相協調。國內學界多有人認為,道成為傳統文化的支點,是絕對性和終極性的依據; 國外學者亦認為,道家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根。 道作為文化之根,對中國文化產生的影響,深刻而廣邃,作為亞文化系統的法文化,自然無法免御其影響。在這一課題上,法史學界的研究現狀令人遺憾。不承認道或道家思想對中國法的影響,是錯誤的;看不到這種影響,則是失職的。 誠如《易傳??系辭》所云:“一陰一陽之謂道,……百姓日用而不知!薄暗馈敝饔糜趥鹘y文化的各領域,猶如太陽的光芒,雖然每天都在普照著我們,而我們卻很少留意它。如果說儒、法文化是傳統文化中的表層結構,那么道文化則是其深層結構,它對中國法律傳統的影響也是“大道無形”、隱而不顯的,需要用心去發現。
道與中國法律傳統 內容簡介
本書討論道家思想對傳統法律制度的影響,全書共六章,**章先梳理道家源流以及道的基本內涵,第二章探討非常不錯意識與道法傳統,第三章論述陰陽和合與禮法傳統,第四章闡釋無為而治與道術傳統,第五章是對道與中國文化傳統關系的闡發,第六章討論道對當代中國之治的啟發作用。作者認為中國古代法的“道法”傳統、“禮法”傳統、“道術”傳統,皆與道家的思維方式密切相關,并且這種思維方式對推進當下的中國之治有著重要借鑒意義。目前學界對道家多持法律虛無主義的觀點,本書應為國內**部系統研究道家思想對中國傳統法律制度影響的專著,集中在學者“言猶未及”“言猶未盡”“言之有誤”這三方面耙梳、發論,所得結論多為作者獨到心得。
道與中國法律傳統 目錄
**章 道
**節 道家源流
一、濫觴:隱居的先行者
二、創立:老子與《道德經》
三、分離:莊老與黃老
四、融合與發展:秦漢新道家
五、消隱:漢以后
第二節 道論:道家論道
一、道是宇宙的本根
二、“陰陽和合”是道的運動規律
三、 “無為”:順應道的法則
第三節 道與理
一、道理
二、道與理
第四節 “道”之我見
一、“道通為一”:權威意識
二、道即陰陽:和合思維
三、道常無為:指導社會、人生的方法論
第二章 權威意識與道法傳統
**節 道法的概念
一、老子的道法觀
二、黃老學派的道法論
第二節 道法執一與王者之法
一、道法即王法
二、“法權出一”的終極依據
第三節 節制欲望與義務本位
一、節欲:道法之鵠的
二、義務本位之法的表征
三、必要的辨析
第四節 道法自然與法網寬疏
一、理論詮釋
二、歷史見證
第五節 小結
第三章 陰陽和合與禮法傳統
**節 禮法思想的產生及其應用
一、“陰陽和合”的哲理化
二、“陰陽和合”的法律化
三、踐行與異化
第二節 禮法傳統的歷史演進
一、法律與道德混同
二、法律與道德分離
三、法律與道德和合
第三節 禮法傳統的重要表征
一、守法與任情
二、告奸與容隱
三、平等與差序
第四節 小結
第四章 無為而治與道術傳統
**節 “道術”
一、早期道家之“道術”
二、黃老道家之“道術”
三、道法家之“道術”
四、道術簡論
第二節 “治人”“治法”與“人治”“法治”
第三節 內圣外王與治人傳統
一、從內圣外王到王而成圣
二、“治人”傳統之成因
三、治人之術及其在政治法制實踐中的運用
第四節 “德主刑輔”與治法傳統
一、一明一暗:“治法”的方法論
二、所謂“德主刑輔”
第五節 民眾法律意識與“無訟”傳統
一、關于“無訟”的儒、道之辨
二、謙和不爭的民族性格
三、遠訴息訟的法律生活
第五章 道與中國文化傳統
**節 道與中國人的價值觀
第二節 道與中國人的思維方式
第三節 道的精神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種種表現
一、意識形態領域的“理一分殊”
二、政治秩序與大一統主義
三、反對戰爭與無兵文化
四、經濟秩序與重農抑商
五、日常生活與儉樸謙讓
第六章 道與當代中國之治
**節 “道法”思維與中國之治
一、道法是“合道之法”:以大一統政治為土壤
二、道法是“有道之法”:以民本主義為旨歸
三、“道法”思維的當代啟示
第二節 “禮法”思維與中國之治
一、“非禮,是無法也”:禮為法提供指導
二、“明刑以弼教”:法為禮提供保障
三、禮法思維的當代啟示
第三節 “治法”思維與中國之治
一、不同法律形式之間的和合
二、不同法律原則之間的和合
三、國家法與習慣法的和合
四、“治法”思維的當代啟示
五、結束語
后 記
道與中國法律傳統 節選
道法思想將法的目的論證為限制物欲與智欲,并將其抬高到了“道”的高度,從而超越了法家“專任法治”的單一性,也突破了儒家倫理法思想形而下的局限,對傳統法律的建制產生了哲理層的影響。所以,古代法一直是以刑法為主來建設的,以體現對重大犯罪行為的打擊;且在以刑為主的法律體系中,對民眾權利也是不予置問的,從而限制了權利觀念和個體意識的發展與成熟。 權利觀來源于個體意識。商周及以前,天命、鬼神的權威性地位,使人的地位被極度忽略。意識形態里,莫不是“率民以事神”,或聽命于天,或明德以配天,在神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個體意識無法產生。與此相適應,經濟領域實行國家所有的井田制——公田,除周王外,個人是沒有財產所有權的;在組織結構中,家天下的政權形式使得家國一體,任何單個的人都被融入宗法組織的團體之中,簡直可以忽略他的存在,亦莫問權利。春秋戰國時期,公田之外出現私田,乃私家占有土地的所有制形式,且逐漸增多并吞食著公田;政治領域,維護宗法等級名分的禮樂典章制度也漸次喪失其嚴格的約束力,諸侯、卿、大夫開始無視代表天神的“天子”的權威,竟至于“不聽天子詔”了;意識形態領域,天神的權威性失落,疑天、怨天、咒天、罵天的思想蜂擁而來,原來被外在“天”、“神”的權威壓抑著的個體意識悄然而生,“人”、“民”的概念被提上了議事日程,孔子的“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等言詞便是明證。我想,如果中國在當時不再樹立另一個替代天、神的權威,個體意識將不會受到壓制而臻至成熟,那么,中國的法律傳統就可能會以權利本位為價值取向,而不是以義務本位為價值取向。遺憾的是(或者說慶幸的是),我們有了新的權威,那就是“道”,是一個比之舊權威更無懈可擊的新權威。 “道”阻礙了個體意識的發展,也阻礙了中國傳統法律朝著權利本位的方向發展。梁漱溟先生在其《中國文化史要義》中說:“到處迷漫著義務觀念之中國,其個人幾乎沒有地位”。以道論法的核心在于限欲,個體意識和權利觀念在這種大的背景下,是無論如何也得不到合理性支持的,以此為指導進行的法律制度設計,必然表現出對權利的忽視和對義務的重視。筆者將這些表現歸納為兩方面,而中國古代法的內容設置,正是沿著這兩方面發展的。 (一)權利無法定 道從自然與人的高度出發,提倡節欲、限欲,以維持人與人,人與自然的合理秩序,但并不主張禁欲,認為人有基本的生存、生活之權利,以及追求幸福的權利,如“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如“實其腹”,“強其骨”等。形諸于外,是衣食住行的簡樸舒適而非奢華無度;求諸于內,是心態的平和寧靜而忘卻焦慮。這些權利,是自然賦予的權利,就像鳥翔于空、魚游于淵一般,自然而然地取得,無需用人為的法律去加以規定,只需在政治上實行“無為而治”,這些權利便不會受到侵害而自然得到保障。 “無為而治”作為道家提出的聞道、體道、安道、成道的總原則,可用于社會生活的各方面。用于政治,則有“為政之道”;用于軍事,則有“兵道”;用于日常生活,則為養生之道,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政治層,傳統學術認為“無為”是無所作為,放任自流之意,當然談不上在政治實踐上有何意義了。筆者以為,“無為而治”可作正反兩解。正面解釋是不能做出與道相悖的行為,如戰爭、貪欲等,并非什么都不做的意思,所謂“為無為”,“為而不爭”,“為而不恃”皆是此意;反面解釋是不要違背道的要求,同“無違”。要之,則是要遵循自然規律來處置政治行為。國外學者統計《老子》書中12次提到“無為”,其中6次是在政治義上使用的。李約瑟也意識到,道家的無為是反對鉗制自然的行為。一個政府只要能在政治上做到“無為”,不搞過重的剝削,不擾民,不強奸民意,老百姓便能過上悠哉游哉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其權利自然能得到保障,何須用法律來專加規定呢?故老子的“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欲不欲而民自樸”一句中的四個“自”字,實值得仔細玩味。
道與中國法律傳統 作者簡介
龍大軒,男,1965年生,重慶梁平人,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法律講堂》主講嘉賓。重慶市人民政府參事、第五屆政協委員,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律咨詢委員。曾獲全國“新時代最美法律服務人(普法人)”、中央電視臺“普法宣傳工作特殊貢獻獎”、重慶市首屆“十大法治人物”、重慶市名師、重慶市首批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重慶市首席專家工作室領銜專家、重慶市教書育人楷模、重慶市“黃大年教師團隊”負責人等獎勵或榮譽稱號。長期從事法律史學、法律文化教學研究。主講的“中國法制史”入選“學習強國”平臺和首批國家一流課程(線下);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歷史研究》、《新華文摘》等刊物發表、轉載文章90余篇。出版《道與中國法律傳統》、《漢代律家與律章句考》、《鄉土秩序與民間法律——羌族習慣法探析》等多部專著。獲省部級以上多項教學、研究成果獎。曾在央視《法律講堂》錄播“中華法文化”、“禮法中國”、“中華法制尋蹤”、“儒家法文化探秘”、“孝道與法文化”、“漢武帝尊儒之謎”、“漢武帝用儒之道”、“李斯傳奇”、“張良傳奇”等節目200余集,影響廣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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