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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審判教程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8765273
- 條形碼:9787508765273 ; 978-7-5087-6527-3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模擬審判教程 內容簡介
《山東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設工程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法學特色專業叢書》是在山東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設工程和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支持下法學特色專業建設的需要。 《山東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設工程應用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法學特色專業叢書》共包括《高等教育法概論》《知識產權法概論》《模擬審判教程》《中外公司法比較》四冊。 《高等教育法概論》主要服務于齊魯工業大學“德融教學”的實際需求;《知識產權法概論》納入了法律系開設的所有知識產權法模塊課程內容;《模擬審判教程》和《中外公司法比較》是基于老師們以往實踐教學的數據整合而來。 四冊教材從素質教育到專業教育、從理論教學到實踐教學,進行了全面的整合,為法律系今后的特色教學提供了很好的基礎和依據。
模擬審判教程 目錄
**章 模擬審判概述
**節 模擬審判的概念和特點
第二節 模擬審判在法學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三節 模擬審判的組織和實施
第二章 訴訟參與人
**節 審判組織及權利與義務
第二節 當事人
第三節 訴訟律師
第四節 公訴人
第五節 其他訴訟參與人員
第三章 模擬審判的語言應用
**節 法官在審判中的語言應用
第二節 公訴人在審判中的語言應用
第三節 律師在審判中的語言應用
第四章 模擬審判庭審的行為規范
**節 法官的行為規范
第二節 公訴人的行為規范
第三節 律師的行為規范
模擬審判分論
第五章 民事一審普通程序
**節 庭審程序
第二節 實驗案例
第三節 與實驗案例相關的法律文書寫作
第六章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
**節 庭審程序
第二節 實驗案例
第三節 與實驗案例相關的法律文書寫作
第七章 民事二審程序
**節 庭審程序
第二節 實驗案例
第三節 與實驗案例有關的法律文書寫作
第八章 刑事一審普通程序
**節 庭審程序
第二節 實驗案例
第三節 與實驗案例相關的法律文書寫作
第九章 刑事訴訟簡易程序
**節 刑事簡易程序概述
第二節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范圍
第三節 簡易審判程序的特點
第十章 刑事二審程序
**節 庭審程序
第二節 刑事二審程序的法律文書寫作
模擬審判教程 節選
《模擬審判教程》: 三、行政訴訟當事人 (一)行政訴訟當事人 行政訴訟當事人是指因對具體行政行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到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和參加訴訟,并受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約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及行政機關。在法學上,當事人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訴訟中的第三人;狹義的當事人則僅指原告和被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地位平等。行政主體的雙方當事人在行政法律關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但他們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要接受人民法院的裁判。行政訴訟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不因自己在行政管理中所處的管理地位而在行政訴訟中享有特權。 行政訴訟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與民事訴訟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不完全相同,表現為行政訴訟的雙方當事人的行政訴訟權利與義務不完全對等。主要有: (1)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只能當被告,不能提起行政訴訟而充當原告; (2)原告享有起訴權,被告沒有反訴權; (3)被告負有舉證責任; (4)在行政訴訟過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 因此,雙方當事人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不等于他們的行政訴訟權利義務對等。 1.行政訴訟原告 行政訴訟原告是指對行政主體具體行政行為不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所以說,行政訴訟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對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第七十條的規定,原告主要包括: (1)公民。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具體行政行為侵犯的公民,有權依照行政訴訟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然,這里所稱的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 (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法人應具備下列四個條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③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④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法人作為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時,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 (3)其他組織。除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外,在我國,還有一大批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組合體。例如以其家庭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個體工商戶、農民承包經營戶、起字號的合伙組織,或者尚處于籌建階段的企業、單位等。它們的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侵犯而向法院提起訴訟時,由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作法定代表人,沒有主要負責人時,可由實際上的負責人作法定代表人。 (4)在中國境內提起行政訴訟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外國人、無國籍人和外國組織在我國境內進行活動,必須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接受中國行政機關管理,因而在行政管理活動的某些方面,都有可能同我國的行政機關發生行政爭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人境出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等法律法規中,都有類似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行政訴訟,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此外,在特殊情況下,不是行政行為的相對方也具有原告的資格。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具有起訴資格的公民死亡;二是具有起訴資格的法人和組織終止,為新的法人和組織所代替。為了更好地保護上述兩類情況中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近親屬”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2.行政訴訟被告 行政訴訟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訴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權益和與之發生行政爭議,而由人民法院通知應訴的行政主體。必須明確,行政訴訟的被告不是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而是行政機關本身。在行政訴訟中,行政主體始終作為被告,這是行政訴訟的一大特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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