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估到手價是按參與促銷活動、以最優惠的購買方案計算出的價格(不含優惠券部分),僅供參考,未必等同于實際到手價。
-
>
蜜蜂的寓言:私人的惡德,公眾的利益
-
>
世界貿易戰簡史
-
>
日本的凱恩斯:高橋是清傳:從足輕到藏相
-
>
近代天津工業與企業制度
-
>
貨幣之語
-
>
眉山金融論劍
-
>
圖解資本論
中國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2014-2017:2014-2017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4232290
- 條形碼:9787564232290 ; 978-7-5642-3229-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國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2014-2017:2014-2017 內容簡介
長期以來,中國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不公開、不透明不僅制約了對地方債務相關問題的研究,更不利于對其進行規范治理和風險防范。當然,在2015年之前,這一狀況的出現和持續也是有一定合理性和必然性的,因為在1995年開始實施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以下簡稱《預算法》)中明確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人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因此,地方政府通過變相方式或間接渠道而實際舉借的債務自然無法納入預算,無法納入預算自然也無法按照預決算公開的要求進行主動或者依申請公開。 但是在2015年之后,上述狀況開始發生變化。直接起因可以追溯到2014年下半年,主要體現在兩個事件上: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修正案》于2014年8月31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表決通過,新《預算法》明確賦予了省級政府發行地方債券的權利,地方政府債務由“后門”轉到“前門”,這也意味著其由“不能見光”到“可以見光”的轉變,新《預算法》中第十四條也明確規定,財政部門應對“本級政府……舉借債務的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第二個事件是國務院于2014年10月2日發布了《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在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完善地方政府債務公開制度。“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公開制度,加強政府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區要定期向社會公開政府性債務及其項目建設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地方債務納入預算之后,其自然成為預決算公開的一個重要內容,與此同時,省級政府在債券市場上發行政府債券自然也應進行相關的信息披露,對于上述兩個方面應該公開的地方債務具體內容,財政部也有一系列明確的要求。那么接下來一個自然的問題便是,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實際公開狀況如何?我們認為,這不僅是對地方政府信息本身公開狀況或透明度的評估,更是認識和理解政府信息公開這一更大問題的一個窗口或一次實驗,對于研究和推動政府信息公開應該也會提供具有普遍性的規律和借鑒。與此同時,評估并促進地方政府債務信息的公開,對于有效地約束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相關行為、對于債務資金的支出投向和有效使用、對于地方債券市場化發行水平的提升等,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中國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2014-2017:2014-2017 目錄
序二
序三
前言
**章 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的背景、思路與指標
一、評估背景
二、評估思路與評分標準
第二章 2014年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
一、主動公開透明度評估
(一)省級債務透明度
(二)地級債務透明度
(三)整體債務透明度
二、*終公開(主動十依申請)透明度評估
(一)省級債務透明度
(二)地級債務透明度
(三)整體債務透明度
三、對比分析
第三章 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
一、主動公開透明度評估
(一)省級債務透明度
(二)地級債務透明度
(三)縣級債務透明度
(四)整體債務透明度
二、*終公開(主動十依申請)透明度評估
(一)省級債務透明度
(二)地級債務透明度
(三)整體債務透明度
三、對比分析
(一)主動公開與*終公開橫向對比分析
(二)地級政府主動公開債務透明度分析
……
第四章 2016年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
第五章 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透明度評估
第六章 縱向對比分析
第七章 地方政府或有債務透明度評估
第八章 基本結論和政策建議
附錄1 地方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
附錄2 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
參考文獻
后記
- >
伊索寓言-世界文學名著典藏-全譯本
- >
朝聞道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詩經-先民的歌唱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叢書(紅燭學術叢書)
- >
推拿
- >
山海經
- >
二體千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