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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學國際理論前沿 版權信息
- ISBN:9787552025576
- 條形碼:9787552025576 ; 978-7-5520-2557-6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刑事法學國際理論前沿 內容簡介
本書共分為六章: 靠前章、第二章以風險刑法理論為研究中心,但側重點有所不同?壳罢聻椤帮L險刑法理論發展的時代根據與前沿問題”,以法益作為研究的邏輯起點與主線,主要探討風險刑法的內在生成、存在根據及理論爭訟中的重點問題,并以立法的向度選擇作為研究出路。第二章為“風險社會視域下的刑法理論變遷與前沿問題”,以風險社會為邏輯起點,探討了風險社會背景下刑法理論的變遷,并對風險刑法進行了追問與邏輯反思。第三章、第四章是關于恐怖主義犯罪刑法靠前理論前沿問題的研究。第三章為“恐怖主義犯罪立法發展的理論邏輯與前沿問題”,對恐怖主義的生成路徑、優選治理策略轉型、理論學派紛爭與反恐刑事立法中帶有價值性、原理性的問題進行了探討。作為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受靠前恐怖主義影響較輕的資本主義大國,日本的反恐刑法在我國刑法學研究中長期處于“無人知曉”的狀態。
刑事法學國際理論前沿 目錄
**章 風險刑法理論發展的時代根據與前沿問題
**節 風險刑法理論的時代孕育
第二節 風險刑法理論的生成與德國爭訟
第三節 風險刑法理論的世界傳播與理論批判
第四節 風險刑法的中國命運: 存在根據與向度選擇
第二章 風險社會視域下的刑法理論變遷與前沿問題
**節 風險社會理論的提出
第二節 風險社會下的域外刑法理論變遷與立法轉變
第三節 風險刑法理論在中國的發展與應用
第四節 風險刑法理論的邏輯反思
第三章 恐怖主義犯罪立法發展的理論邏輯與前沿問題
**節 恐怖主義的世紀蔓延與代際更新
第二節 恐怖主義治理策略與反恐立法的歷史轉型
第三節 西方恐怖主義犯罪研究的理論發展
第四節 國際反恐刑事立法理論前沿問題的展開
第四章 日本反恐刑事立法更新中的理論前沿問題
**節 針對國內恐怖主義犯罪的立法措施
第二節 針對國際恐怖主義犯罪的立法措施
第三節 日本反恐刑法的理論更新與反思
第五章 英美國家腐敗犯罪刑事立法與理論發展前沿問題
**節 英國腐敗犯罪刑事立法的歷史演進與體系構建
第二節 美國腐敗犯罪刑事立法的歷史演進與體系構建
第三節 英美腐敗犯罪立法原理的理論發展與前沿問題
第六章 國際公約中反腐敗的程序規范與前沿問題
**節 國際性反腐敗公約發展的歷史進程
第二節 區域性國際反腐敗公約的程序規范
第三節 聯合國公約中的反腐敗程序規范
第四節 國際公約中反腐敗程序的實踐熱點與理論前沿
刑事法學國際理論前沿 節選
德國著名刑法學家馮·李斯特(Franz v. Liszt)看來:“在從15世紀末開始的近代國家,由于一個統治所有人的國家權力(如指揮權力和強制權力)的產生,使得法律發展成為一個強制性規范體系。這些強制性規范不僅對個人有約束力,而且(在現代立憲國家)對國家權力本身也有約束力!眳⒁姡鄣拢莞ヌm茨·馮·李斯特: 《德國刑法教科書(修訂譯本)》,徐久生譯,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5頁。在李斯特的認識世界中,法律同時對國家權力和個人權力進行約束與規制,應當是近代國家法律生成的重要標志。不僅如此,近現代刑法存在發展的歷史分期,在現代化進程初期所創立的、迥異于封建專制刑法的體系,在學理上被稱為“傳統刑法”,隨著社會的迅急發展,刑法的機能也隨之發生了重大變遷,逐步形成了與“傳統刑法”存在一定區別的立法體系,則被稱為“現代刑法”! 近代刑法學的知識體系是西方啟蒙運動*為積極的政治遺產與理論成就之一。在歐洲的啟蒙時代,對近代刑法的生成與發展具有非凡影響力的是意大利著名刑法學家切薩雷·貝卡利亞(Beccaria, Marchese di)等人,共同開啟了世界近現代刑法學知識體系的大門,由貝卡利亞提出的罪刑法定原則,成為人類刑法革命與嶄新時代開始的標志,貝卡利亞的非凡刑法思想集中于被譽為現代刑法學開山之作的《論犯罪與刑罰》之中。貝氏將犯罪本質與刑罰懲罰的實體根據限定于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成為限縮國家刑罰權的開始。[意]貝卡里亞: 《論犯罪與刑罰》,黃風譯,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3年版,第67頁。在《論犯罪與刑罰》第二十四節“衡量犯罪的標尺”中,貝氏開門見山地提出:“我們已經看到,什么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標尺,即犯罪對社會的危害性!保垡猓葚惪ɡ麃啠 《論犯罪與刑罰》,黃風譯,中國大百科全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65頁。貝卡利亞提出罪刑法定主義主張后,刑法開始實現由封建時代君王專制、恣意的工具向具有國家法律中*嚴格的*后手段法律的轉型,其*突出的表現就是,對于犯罪處罰的決定權,開始轉向必須通過一定的程序而成立為法律,刑法的“法益保護法”定位開始萌芽,只有在法益受侵害的情況下,國家始有發動刑法的可能與必要,才被賦予處罰的權力,并借此確立了傳統刑法一貫的論理,這種以防止國家權力的恣意為出發點而架構出來的刑法理論,以罪刑法定主義、行為主義和責任主義作為三大支柱,正是因為近代刑法與國家統治結構近代化的密切關系,并且受到刑罰權力應然性配置理想的深刻影響,如要論及此刑法而來的刑罰權力,勢必要從立法過程、統治機關、社會與經濟背景、思想背景各項面向來加以分析不可。[日]足立昌勝: 《國家刑罰權力と近代刑法の原點》,白順社1993年版,第10—12頁! 近代刑法知識體系的構建,從貝卡利亞創立罪刑法定主義原則、確立國家刑罰權的發動根據出發,而其理論體系大廈的**塊基石則是由德國刑法學家馮·費爾巴哈(Paul Johann Anselm v. Feuerbach)鋪設的,他被德國著名刑法學家漢斯·海因里希·耶賽克(HansHeinrich Jescheck)尊譽為“19世紀上半葉*為重要的刑法學家”,通過其概念構成的明了性和獨立的體系建立的現代刑法教義學,對于刑法而言意味著啟蒙運動的結束,同時也意味著啟蒙運動達到高潮。在漢斯·海因里希·耶賽克的研究中,馮·費爾巴哈的代表作有《刑法原則和基本概念的修正》(1799—1800)、《德國刑法教科書》(1801)。由馮·費爾巴哈起草的1813年《巴伐利亞王國刑法典》和1810年《法國刑法典》則成為19世紀刑法立法的*為重要的典范,接受了由費爾巴哈創設的罪刑法定主義原則(無犯罪,即無刑罰)。參見[德]漢斯·海因里!ひ惪恕⑼旭R斯·魏根特著: 《德國刑法教科書(總論)》,徐久生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19頁!霸谏鐣跫s理論的影響下,歐洲啟蒙思想家把犯罪視為對法律權利的侵犯。德國刑法學者費爾巴哈為此在1799年開始證明每一個刑法條款后面作為保護對象的個人與國家的權利!崩詈|: 《刑法原理入門》,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頁。由費爾巴哈創立的近代刑法理論體系,被稱為古典理論體系,其理論基礎是“權利侵害說”,犯罪(Verberchen)則被費爾巴哈首次定義為“一個刑法中規定的違法或者說由刑法加以威懾的與他人權利相違背的行為”[德]安塞爾姆·里特爾·馮·費爾巴哈: 《德國刑法教科書》,徐久生譯,中國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34頁。。根據這一犯罪定義,一國法律體系中的犯罪類型則:“無論是臣民的權利還是國家(道義上的人)的權利,都是刑法保護性威懾的對象。如果由于違反刑法而直接侵害國家的權利,則是針對國家的犯罪(Staatsverbrechen, delietum piblicum);如果臣民的權利成為違法行為的直接對象,就是針對私人的犯罪(Privatverbrechen, delietum privatum)!保鄣拢莅踩麪柲贰だ锾貭枴ゑT·費爾巴哈: 《德國刑法教科書》,徐久生譯,中國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35—36頁。這一犯罪論基本原理成為后來刑法理論的重要基礎。值得注意的是,在古典犯罪理論體系中,費爾巴哈所稱的權利(Recht)乃就主觀權利(Subjektive Recht)而言,因此所稱刑法所保護的利益與被侵害的權利本身,是早于國家之前存在的,[日]佐藤直樹: 《共同幻想としての刑法》,白順社1989年版,第133頁。因而犯罪是對權利的侵害成為“法益”概念的先驅。 ……
刑事法學國際理論前沿 作者簡介
魏昌東,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北京師范大學博士后研究人員,江蘇省"青藍工程"優秀骨干教師。曾于2008年參加趙秉志教授為首席專家的中國死刑考察團赴歐洲五國,考察歐洲死刑制度的廢止,交流中國死刑制度的現狀。在《中國法學》、《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學》、《政治與法律》等刊物發表論文40余篇,公開出版《經濟刑法研究》、《刑法哲學專題整理》等4部著作,研究方向為經濟刑法、刑法哲學、刑法立法,F任職于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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