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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設計規范(試行)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2544128
- 條形碼:9787562544128 ; 978-7-5625-4412-8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設計規范(試行) 內容簡介
《團體標準(T/CAGHP 050-2018):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設計規范(試行)》適用于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生物治理工程設計。 《團體標準(T/CAGHP 050-2018):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設計規范(試行)》規定了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設計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規定、設計依據、植物生長基礎設計、分項治理工程設計、專項治理工程設計、監測設計、養護撫育、施工組織、質量評定及工程驗收等內容。 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行業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設計規范(試行) 目錄
引言
1 范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 基本規定
4.1 設計基本要求
4.2 設計階段要求
5 設計依據
5.1 一般規定
5.2 生物治理工程專項調查
6 植物生長基礎設計
6.1 一般規定
6.2 植物物種選擇
6.3 植物群落選擇
6.4 整地工程設計
6.5 人造植生基質設計
7 分項治理工程設計
7.1 一般規定
7.2 生物護坡工程
7.3 生物排水工程
7.4 生物固床工程
7.5 生物攔擋工程
7.6 生物護岸工程
7.7 生物排導工程
8 專項治理工程設計
8.1 泥石流生物治理工程
8.2 滑坡生物治理工程
8.3 崩塌生物治理工程
8.4 地面塌陷生物治理工程
9 監測設計
9.1 一般規定
9.2 監測點布設
9.3 監測項目
9.4 監測時段及頻次
9.5 監測方法
9.6 監測成果
10 養護撫育要求
10.1 一般規定
10.2 養護管理
10.3 撫育措施及要求
11 施工組織設計
11.1 一般規定
11.2 施工總布置
11.3 施工總進度
11.4 施工方案
11.5 施工組織設計
12 質量評定與工程驗收
12.1 一般規定
12.2 工程質量評定
12.3 工程質量驗收
12.4 工程竣工驗收
附錄A(資料性附錄)生物治理工程調查內容與方法
附錄B(資料性附錄)生物治理工程常用樹種和草種
附錄C(資料性附錄)氣候帶及植物群落類型、特征
附錄D(資料性附錄)推薦林木和草種單位種植量
附錄E(資料性附錄)主要生物護坡工程措施及適用條件
附錄F(資料性附錄)蜂巢格室邊坡治理工程設計
附錄G(資料性附錄)高分子團粒噴播法高陡邊坡治理工程設計
附錄H(資料性附錄)類壤土基質噴播法高陡邊坡治理工程設計
附錄I(資料性附錄)高性能植物墊邊坡治理工程設計
附錄J(資料性附錄)泥石流形成區生物護坡工程設計圖
附錄K(資料性附錄)泥石流生物固床工程設計圖
附錄L(資料性附錄)泥石流生物攔擋工程設計圖
附錄M(資料性附錄)泥石流生物排導工程設計圖
附錄N(規范性附錄)生物治理工程質量評價標準
附錄O(規范性附錄)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的設計內容
附錄P(規范性附錄)本規范用詞說明
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設計規范(試行) 節選
《團體標準(T/CAGHP 050-2018):地質災害生物治理工程設計規范(試行)》: 5.2.3 水土流失 a)項目區土壤侵蝕類型、侵蝕模數、侵蝕強度、侵蝕量、水土流失現狀及危害等調查。 b)項目區已實施水土流失治理植物措施的時間、措施類型、林草保留及存活情況、實施效果及治理經驗等調查。 5.2.4 其他調查 a)項目區及周邊種植土、灌溉水、肥料及施用、病蟲害防治等調查。 b)項目區樹苗、草種、草皮、人工、水電及生物工程所需其他材料等的單價及定額,生物治理工程施工條件等調查。 6 植物生長基礎設計 6.1 一般規定 6.1.1 生物治理工程分項設計和專項設計前,應開展植物生長基礎設計。 6.1.2 植物生長基礎設計包括植物物種選擇、植物群落選擇、整地工程、人造植生基質設計等。 6.1.3 植物生長基礎應依據立地條件、地質災害現狀、治理目標及植物生長特點,因地制宜,綜合選擇。 6.2 植物物種選擇 6.2.1 植物物種應適配當地生物氣候帶的條件,選擇多年生物種占優勢的物種組合。 6.2.2 植物物種應優先選擇鄉土物種,優先選擇更新能力強、根系發達的物種。對外來物種應嚴格控制,不得使用外來入侵物種。 6.2.3 植物物種應選擇能耐受地形陡峻、地表面結構脆弱等惡劣條件,并與擬建的植被生長基礎即基質層相適宜的物種。 6.2.4 植物物種應具有抑制地質災害發生、減弱地質災害活動、減輕地質災害損失的作用,同時應具有在特定生長環境中能自行繁殖、更新且持續生存,有利于生態系統恢復、景觀的美化及維持自然生態環境的功能。 6.2.5 植物物種應符合下列規定: a)適應當地的氣候條件。 b)適應當地的土壤條件(水分、pH值、土壤性質等)。 c)抗逆性強(包括抗旱、熱、寒、貧瘠、病蟲害等)。 d)根系發達,生長迅速,能在短期內覆蓋表層。 e)兩年生或多年生。特殊情況下,物種組合中可有少量一年生植物種。 f)適應粗放管理,主要物種能夠自我繁殖、更新。 g)種子易得,且成本合理。 h)草本植被的種子質量不應低于《禾本科草種子質量分級》(GB6142-2008)中規定的二級質量標準,木本植物種子質量不應低于《林木種子質量分級》(GB7908-1999)中規定的二級質量標準。 i)經當地動(植)物保護及檢疫部門檢疫合格。 6.2.6 植物物種應注重草本和木本植物的有機結合,可采用多物種種子進行混播,以形成穩定的植物群落。 6.2.7 混播植物物種應符合下列規定: a)植物物種能滿足6.2.2-6.2.5的要求。 b)應包括禾本科、豆科的植物物種。 c)優先選擇有利于植被恢復的先鋒植物和肥料植物。 d)物種的生物學、生態學類型應能互相搭配。 e)采用淺根與深根搭配、根莖型與叢生型搭配,以及喬、灌、草搭配。 6.2.8 生物治理工程常用樹種和草種參見附錄B。 6.3 植物群落選擇 6.3.1 植物物種組合和目標植物群落應根據地質災害體淺表層的生態環境特點、立地條件和植物的生態特性、演替規律,結合區域的社會需求功能的要求等綜合確定。 6.3.2 應根據地質災害體淺表層的地形特點,在不同部位建立不同的植物群落,形成立體的、多元的植被景觀,以利于地質災害體穩定和環境美觀。 6.3.3 植物群落的構成應依據植物的形態、生物學和生態學等特性、特征進行設計。 6.3.4 植物群落結構配置、目標植被類型應參考或模擬當地頂級植物群落類型或穩定植物群落類型。 6.3.5 在設計中應明確規定植物群落的實現目標,作為竣工驗收的檢查標準。 6.3.6 植物氣候帶分布與特征、植物群落類型及適用場所參見附錄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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