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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與國際法:1776-1939:1776-1939 版權信息
- ISBN:9787542661180
- 條形碼:9787542661180 ; 978-7-5426-6118-0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美國與國際法:1776-1939:1776-1939 本書特色
馬克·威斯頓·賈尼斯著的《美國與國際法(1776-1939)》在歷史的視角下從概念切入,著重強調國際法學科本身的演變和發展。作者將國際法至今沒有在實質上獲得突破進展,沒有成為超國家法的存在的原因,溯源至一戰這個烏托邦主義者遭到的巨大失敗,使我們看到如今各類國際組織的雛形和希冀國際法作為實現世界的和平工具與“國際法”提出者邊沁的理念是一脈相承的;通過大量史實的鋪陳,展現美國對待國際法的理想主義狂熱是如何一點點被熄滅的,以及如今的現實主義態度,在當時已可見端倪。今日美國已成為國際法學研究的沃土。國際法是如何在美國生根發芽的?美國人的國際法觀念又是怎樣發生變化的? 《美國與國際法(1776-1939)》對此作了很好的回答。這本書從布萊克斯通開始,論述了1776年美國建國之初到二戰前夕國際法的“美國故事”,但是有助于我們在“一帶一路”重構全球秩序的今天重新認識國際法的價值與作用。
美國與國際法:1776-1939:1776-1939 內容簡介
本書在歷史的視角下從概念切入,著重強調國際法學科本身的演變和發展。作者將國際法至今沒有在實質上獲得突破進展,沒有成為超國家法的存在的原因,溯源至一戰這個烏托邦主義者遭到的巨大失敗,使我們看到如今各類國際組織的雛形和希冀國際法作為實現世界的和平工具與“國際法”提出者邊沁的理念是一脈相承的;通過大量史實的鋪陳,展現美國對待國際法的理想主義狂熱是如何一點點被熄滅的,以及如今的現實主義態度,在當時已可見端倪。今日美國已成為國際法學研究的沃土。國際法是如何在美國生根發芽的?美國人的國際法觀念又是怎樣發生變化的?馬克·韋斯頓·賈尼斯的《美國與國際法 1776-1939》對此作了很好的回答。這本書從布萊克斯通開始,論述了1776年美國建國之初到二戰前夕國際法的“美國故事”,但是有助于我們在“一帶一路”重構全球秩序的今天重新認識國際法的價值與作用。
美國與國際法:1776-1939:1776-1939 目錄
美國與國際法:1776-1939:1776-1939 作者簡介
馬克·威斯頓·賈尼斯(Mark Weston Janis),是美國康涅狄格大學法學院William F. Starr講席教授。 1947年出生于芝加哥,畢業于普林斯頓大學(A.B.1969年),牛津大學(B.A.1972年,期間在皇后學院獲得羅氏獎學金),哈佛大學(J.D.1977年)。他曾在美國海軍服役(1972-75年),在紐約和巴黎的沙利文與克倫威爾律所(Sullivan & Cromwell)從事公司法和金融法律實務(1977 - 1980年)。 1980年起在康涅狄格大學任教。1993年起先后在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任教和訪學,擔任客座研究員。在30余年教授國際法的經歷中,他先后兼任多所高校的法學教授,包括康奈爾大學、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巴黎一大和馬賽大學。近年來,他主要講授國際法、歐洲人權法、沖突法,并為就讀LLM學位的國際學生和交換生開設美國法律制度。賈尼斯在國際法學界享有盛名,著述豐碩,包括《國際法》、《國際法概論》、《國際法案例評述》、《歐洲人權法》等多部經典法學著作,發表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國際法史的文章60余篇,是《荷蘭國際法評論》、《國際共同體法律評論》與《牛津法律與宗教雜志》的編委會成員。賈尼斯教授在教學、寫作和擔任編輯工作之余,還是美國律師協會、美國國際法學會、美國法學院協會和國際法協會等組織的委員會委員。自 1990年起擔任美國國務院外交關系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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