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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監督制度的法律完善:第八屆刑事訴訟監督主題研討會論文集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221781
- 條形碼:9787510221781 ; 978-7-5102-2178-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檢察監督制度的法律完善:第八屆刑事訴訟監督主題研討會論文集 內容簡介
本書深入辨析“檢察監督”的內涵和外延,全面細化檢察監督體系的具體內容以及進一步明確需要加強和改進的工作,對準確領會、貫徹落實“十四檢”會議精神,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理論和實踐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檢察監督制度的法律完善:第八屆刑事訴訟監督主題研討會論文集 目錄
關于檢察機關基本職責問題的再認識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檢察監督格局重塑
檢察監督體系內涵問題研究
關于提升檢察監督剛性的思考
——以柔性的檢察建議為視角
改革疊加背景下刑事訴訟監督應當著重研究的幾個問題
刑事訴訟檢察監督體系建設問題研究
食品安全領域行政執法之檢察監督問題研究
——以臺灣大統食用油摻假案偵辦經驗為鏡鑒
偵查監督部門監督行政強制措施問題研究
中篇 檢察監督規范化
重大監督事項“案件化”的思考
重大立案監督事項“案件化”辦理的職權結構分析
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活動研究
——以司法體制改革背景下北京市A區人民檢察院近兩年
案件為例
訴訟模式改革語境下偵查監督路徑選擇與機制構建
——以偵查活動監督為視角
偵查監督制度改革研究
檢察機關刑事強制措施監督機制研究
檢察機關開展刑事拘留未報捕案件監督問題情況調查
——以內蒙古自治區檢察機關2014年至2016年8月案件
辦理情況為樣本
公安刑事拘留未報捕案件檢察監督之構想
審查起訴階段補充偵查檢察監督問題研究
檢察機關自行補充偵查實務難點探究
——以完善檢察監督體系為視角
檢察機關刑事審判監督的“第三條道路”:以手段效果
強化權力行使
財產刑執行法律監督問題研究
判實刑罪犯未交付執行刑罰之檢察監督的困境與對策
——以F省P市黃某某交付執行監督案為例
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模式問題檢視與對策思考
——基于蘭州市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現狀的調查分析
司法體制改革背景下刑事賠償監督規范化發展之探討
下篇 刑事訴訟監督機制創新
論立案監督權運行模式的轉變
——從程序啟動到全程引導
試論檢察機關刑事立案監督的前置化
淺議重大疑難刑事案件大控方格局的構建
以審判為中心背景下“漸進式”檢警一體化的階段
構想
檢警間的理性商談
——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建議制度研究
檢視與推進:我國偵檢協作優化路徑之探析
以審判為中心情境下檢察介入偵查機制革新研究
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制度研究
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對訊問合法性進行核查制度構建
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制度研究
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問題和對策
檢察機關監督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路徑探析
派駐鄉鎮檢察室法律監督權行使機制研究
派駐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檢察室工作模式研究
逮捕訴訟化的中國問題及改革方向
審查起訴階段偵查取證監督客觀性標準構想
——以“排非新規”為視角
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法律監督機制的完善
——以刑事訴訟中檢察監督工作為視角
檢察監督剛性研究
——以刑事執行檢察監督為視角
檢察監督制度的法律完善:第八屆刑事訴訟監督主題研討會論文集 節選
《檢察監督制度的法律完善:第八屆刑事訴訟監督主題研討會論文集》: 二、檢察監督體系的地位和作用 (一)檢察監督存在的現實基礎 在我國,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行使法律監督職責,對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的法律運用進行監督,確保法律被正確援引和適用。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存在有其現實性基礎,主要體現在我國的基本制度、法律本身特性和執法實際等方面。一是從我國的基本制度上看,檢察機關行使法律監督權是制度使然。對于狹義的法律監督,以美國為例的多黨執政的國家,因在野黨黨對執政黨的監督制度客觀存在,在制度上美國沒有單獨設立監督法律執行的機構。我國是中國共產黨一黨執政的國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存在是以會議的形式存在的,客觀上無法履行具體法律實施的監督職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因其機構人員數量,也無法完成對我國幅員遼闊的疆域行使法律監督職責。檢察機關作為一個司法機關充分行使法律監督職權有其權力行使的客觀可行性,檢察機關作為司法機關具有法律監督的專業化條件,檢察機關因其機構設置到縣級具有法律監督的地域性條件。二是從法律本身特性上看,法律適用可解釋的空間較大。我國自建國以來,先后制定發布了大量法律法規,雖然伴隨著時間的推演、司法實踐經驗的積累,后續對先前法律進行多次修訂,同時頒布了很多司法解釋,但是司法實踐中因司法、執法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對于法律的理解和適用的尺度不一。與此同時,因立法本身具有一定的超前性特性,為了保證法律的準確性,法律本身具有概括性特點,法律的概括性特點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法律適用不一致的客觀存在。為了確保法律法規的正確適用,保證法律效果的一致性,確立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監督司法機關、執法機關正確適用法律是法律超前性、概括性的自身特性使然。三是從執法實際上看,司法腐敗和執法不公的現象長期客觀存在。我國疆域幅員遼闊,各地的司法環境、執法環境不同。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為謀求一己私利而任意使用自己手中的司法權力,造成司法腐敗的情況發生。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地方政府為了地方利益,在具體的執法過程中存在不正確適用法律、不正確行使執法權。 (二)檢察監督在權力監督體系中的地位 在我國,對于國家公權力的監督主要有權力機關的監督、黨政機關的監督、行政監督、媒體的監督和公民的監督等形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我國的權力機關,根據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其產生的“一府兩院”具有監督權。全國人大代表大會對國務院的行政行為、*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行為依法行使監督權。黨政機關的紀檢機構對各級黨組織、黨員的違法違紀行為具有監督職權,可以依職權對違法違紀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行政監督是指具有監督檢查的專門機關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情況。媒體、公民監督是指媒體、公民對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的情況。檢察監督在權力監督體系中具有獨特的地位,主要原因是:一是檢察監督較其他監督形式體現出國家性特點。檢察機關作為司法機關,與政府、法院具有權力同一性,即均體現了國家機關的國家性。法律監督權力的行使客觀上要求,法律監督主體平行或高于被監督的主體,檢察機關與政府、法院均產生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地位屬于同一層次,具有對政府、法院履行法律監督的機構可行性。二是檢察機關具有法律專業性特點。法律監督主要體現在對司法機關的法律監督和行政執法的法律監督,司法機關的法律監督主要表現在刑事訴訟監督、民事訴訟監督和行政訴訟監督,行政執法的法律監督主要表現在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具體行政行為的施行進行法律監督。檢察機關作為司法機關,從事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民事行政檢察等工作,體現了法律的專業性。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法院的刑事訴訟偵查工作和審判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權,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進行法律監督,對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檢察機關對行政機關的具體的行政處罰行為、行政不作為等行為進行法律監督。檢察機關憑借其法律專業性特點,對司法機關的司法行為實施法律監督、對行政機關的行為實施法律監督,確保刑事訴訟的公正、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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