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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用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96537
- 條形碼:9787509396537 ; 978-7-5093-9653-7
- 裝幀:60g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2018)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用版) 本書特色
收錄商標注冊、商標使用、馳名商標及商標糾紛方面的法律規范性文件 保護商標權人利益的法律工具書
(2018)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用版) 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了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全文,就重點條文添加理解與適用、相關條文鏈接、典型案例索引等注釋。其后還附錄了與我國商標相關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等配套文件,是學習適用我國商標法相關法律制度的實用指導用書。
(2018)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用版) 目錄
**章 總則
**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行政主管部門】
第三條【商標專用權的取得與保護】
[商標的分類]
第四條【商標注冊申請】
第五條【商標專用權的共有】
[共有商標]
第六條【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
第七條【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八條【商標的構成要素】
第九條【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備的條件】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同時具備的條件]
[如何解決現實生活中解決“傍名牌”的問題?]
第十條【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
[地名可作為商標的例外情形]
第十一條【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
[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的標志]
第十二條【以三維標志作為注冊商標的特殊要求】
第十三條【馳名商標的保護】
[馳名商標的保護的前提條件]
[對未在我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的保護]
[對已經在我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的保護]
第十四條【馳名商標的認定】
[認定馳名商標的前提]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的因素]
[如何看待馳名商標的個案效力?]
[馳名商標的認定主體]
第十五條【惡意注冊他人商標】
第十六條【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與普通的商標如何區別?]
[地理標志與貨源標記、原產地名稱如何區別?]
第十七條【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
[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辦理原則]
第十八條【商標代理】
[為什么要對外國人和外國企業進行強制性規定?]
第十九條【商標代理機構】
[商標代理機構的義務]
第二十條【商標代理行業組織對會員的管理】
[商標代理行業組織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商標國際注冊】
第二章 商標注冊的申請
第二十二條【商標注冊申請的提出】
第二十三條【注冊申請的另行提出】
第二十四條【注冊申請的重新提出】
[為什么注冊商標改變標志后需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第二十五條【優先權及其手續】
第二十六條【國際展覽會中的臨時保護】
第二十七條【申報事項和材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章 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
第二十八條【初步審定并公告】
第二十九條【商標注冊申請內容的說明和修正】
第三十條【商標注冊申請的駁回】
第三十一條【申請在先原則與使用在先原則】
第三十二條【在先權利與惡意搶注】
[ 在先權利的例外情況]
第三十三條【商標異議和商標的核準注冊】
[異議]
第三十四條【駁回商標申請的復審】
第三十五條【商標異議的處理】
[商標異議的處理程序]
第三十六條【有關決定的生效及效力】
第三十七條【及時審查原則】
第三十八條【商標申請文件或注冊文件錯誤的更正】
第四章 注冊商標的續展、變更、轉讓和使用許可
第三十九條【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
第四十條【續展手續的辦理】
第四十一條【注冊商標的變更】
第四十二條【注冊商標的轉讓】
[注冊商標的轉讓程序]
[注冊商標轉讓的限制]
第四十三條【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
[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的程序]
第五章 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
第四十四條【注冊不當的商標】
[由商標局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程序]
[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程序]
第四十五條【違法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注冊商標】
[違法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的程序]
第四十六條【注冊商標無效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的法律后果】
第六章 商標使用的管理
第四十八條【商標的使用】
第四十九條【違法使用注冊商標】
[因違法使用注冊商標而致其撤銷的程序]
第五十條【對被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的商標的管理】
第五十一條【對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的管理】
第五十二條【對未注冊商標的管理】
第五十三條【違反馳名商標使用的規定】
第五十四條【對撤銷或不予撤銷注冊商標決定的復審】
第五十五條【撤銷注冊商標決定的生效】
第七章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五十六條【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
第五十七條【商標侵權行為】
[如何理解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如何判斷產品促銷活動中的商標侵權?]
第五十八條【不正當競爭】
第五十九條【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行為】
第六十條【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責任】
第六十一條【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查處】
第六十二條【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的職權】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行使的職權]
第六十三條【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
[如何確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
第六十四條【商標侵權糾紛中的免責情形】
[被控侵權人的兩種免責情形]
第六十五條【臨時保護措施】
[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應符合哪些條件?]
第六十六條【證據保全】
第六十七條【刑事責任】
第六十八條【商標代理機構的責任】
[商標代理機構的違法行為]
第六十九條【商標監管機構及其人員的行為要求】
第七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內部監督】
第七十一條【相關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七十二條【商標規費】
第七十三條【時間效力】
實用核心法規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2014年4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全國法院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見
(2016年7月5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4年12月24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
(2014年10月31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7年1月12日)
二、商標注冊與評審
商標評審規則
(2014年5月28日)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
(2003年4月17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關于在第16類“報紙、期刊、雜志(期刊)、新聞刊物”四種商品上申請注冊商標注意事項的通知
(2009年2月17日)
三、商標使用與管理
商標印制管理辦法
(2004年8月19日)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辦法
(1997年8月1日)
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程序規定
(2009年9月10日)
四、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
(2014年7月3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關于申請認定馳名商標若干問題的通知
(2000年4月28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9年4月23日)
五、商標侵權糾紛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7年1月10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8年2月18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2年10月12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商標侵權糾紛中注冊商標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是否有權單獨提起訴訟問題的函
(2002年9月10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
(2002年1月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2年1月9日)
*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對注冊商標權進行財產保全的解釋
(2001年1月2日)
文書范本
1商標注冊申請書
2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3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申請書
4商標注冊流程簡圖
(2018)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用版) 節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次修正 根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目錄 **章總則 第二章商標注冊的申請 第三章商標注冊的審查和核準 第四章注冊商標的續展、變更、轉讓和使用許可 第五章注冊商標的無效宣告 第六章商標使用的管理 第七章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八章附則 **章總則 **條 立法宗旨 為了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質量,維護商標信譽,以保障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制定本法。 理解與適用 商標,是商業主體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的,能夠將其商品或服務與其他市場主體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區別開來的標志。 典型案例指引 沈陽某食品有限公司與南寧某經貿有限責任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糾紛上訴案(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6〕桂民三終字第34號) 案件適用要點:根據《商標法》第1條之規定,商標制度確立的意義和功能不僅在于促使生產、經營者保證商品和服務的質量,保障消費者和生產者、經營者的利益,而且還在于維護市場誠信、公平競爭,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因此,商標權人行使商標權不應使他人的合法權利受到不合理的限制,妨礙正常的商品流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即權利人不能以侵犯商標權為由阻止商標合理使用。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49條之規定,注冊商標權利人不應要求對商標中通用名稱和公共詞匯部分的專用,否則不但會影響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而且也背離了商標制度設立的目的和宗旨。 第二條 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工作。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理解與適用 全國的商標注冊工作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是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負有主管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的職責,集中統一辦理商標注冊工作,并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處理商標爭議事宜。 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都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內設機構,二者是平行的。它們雖然都對商標事務具有管理權,但二者各自管理的事務并不相同,并且二者管理商標事務的范圍,是由法律明文規定的。 第三條 商標專用權的取得與保護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2018)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用版)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創建于1989年6月,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也是中國優秀法律專業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中國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書10種左右,涵蓋法律法規、法律工具書、法律基礎知識讀物、法律考試、法律實務及案例、法學學術、法律教材教輔、社科經管、人文歷史、心理益智等領域。出版形式包括圖書、活頁、音像、電子出版物、數據庫及網絡互聯網產品等。發行渠道遍及全國各省市新華書店、法律專業書店和網上書店。連續多年在法律圖書市場總體占有率、品種規模、出版效率上保持行業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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