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一掃
關注中圖網
官方微博
本類五星書更多>
-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德國污染控制法一般管理辦法(第1部)(空氣質量控制技術說明)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1134301
- 條形碼:9787511134301 ; 978-7-5111-3430-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德國污染控制法一般管理辦法(第1部)(空氣質量控制技術說明) 本書特色
《德國污染控制法一般管理辦法(第1部 空氣質量控制技術說明)》是《德國污染控制法一般管理辦法(第1部)——空氣質量控制技術說明》的中文譯本,共分為8章,主要規定了許可證、臨時決議和提前開工許可頒發、環境有害影響防護及防范措施等管理要求,以及基于污染預測推導排放速率的曲線、彌散計算等技術要求。《德國污染控制法一般管理辦法(第1部 空氣質量控制技術說明)》可為中國政策決策者、排污許可管理人員、科研工作者以及相關人員開展固定污染源廢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參考。
德國污染控制法一般管理辦法(第1部)(空氣質量控制技術說明) 內容簡介
本書對我國正在建立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的環境管理制度有突出指導作用, 因此, 特別翻譯本書以便國內環保工作者、企業借鑒學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 以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達到改善環境質量的*終目的。
德國污染控制法一般管理辦法(第1部)(空氣質量控制技術說明) 目錄
1 適用范圍
2 術語定義與計量單位
2.1 污染物
2.2 污染指標、評估點、網格點
2.3 污染值
2.4 廢氣體積和廢氣體積流動速率
2.5 排放物
2.6 排放比與減排比
2.7 排放標準與排放限值
2.8 單位與縮寫
2.9 舍入調整
2.1 0現有設施
3 許可證、臨時決議和提前開工許可頒發總則
3.1 辦理新建設施建設運行許可證
3.2 辦理局部許可證(《聯邦污染控制法》第8條)或做出臨時決議
(《聯邦污染控制法》第9條)
3.3 辦理提前開工許可(《聯邦污染控制法》第8a條)
3.4 對變更是否需要許可證(《聯邦污染控制法》第15條第2段)
進行審查
3.5 辦理變更許可證
4 環境有害影響防護要求
4.1 防護義務的審查
4.2 人體健康的防護
4.3 降塵所致重大公害或重大不利影響的防范
4.4 重大不利影響尤其是有關植被保護和生態系統保護的防范
4.5 對污染物沉積造成環境有害影響的防護
4.6 污染指標的測定
4.7 污染值的滿足
4.8 未設置污染值及特例情況下的測定
5 環境有害影響防范措施要求
5.1 總則
5.2 排放限值總體要求
5.3 排放監測與監察
5.4 針對某些設施類型的特殊規定
5.5 廢氣排放
6 后續命令
6.1 防止造成環境有害影響的后續命令
6.2 對環境有害影響采取防護措施的后續命令
7 法規的廢止
8 實施
附錄1 確定第4.8 項所要求的與敏感植物(如樹木苗圃和栽培植物)和生態系統之間的*小距離
附錄2 基于污染預測推導排放速率的曲線
附錄3 彌散計算
附錄4 第5.2.5 項規定的I類有機物質
附錄4.1 第5.2.5 項規定的I類有機物質(以CAS編號為序)
附錄5 二英與呋喃的當量因子
附錄6 與排放監測技術相關的德國工程師協會導則及標準
附錄7 S值
附錄8 第5.2.5 項規定的I類有機物質(與德語術語對照)
2 術語定義與計量單位
2.1 污染物
2.2 污染指標、評估點、網格點
2.3 污染值
2.4 廢氣體積和廢氣體積流動速率
2.5 排放物
2.6 排放比與減排比
2.7 排放標準與排放限值
2.8 單位與縮寫
2.9 舍入調整
2.1 0現有設施
3 許可證、臨時決議和提前開工許可頒發總則
3.1 辦理新建設施建設運行許可證
3.2 辦理局部許可證(《聯邦污染控制法》第8條)或做出臨時決議
(《聯邦污染控制法》第9條)
3.3 辦理提前開工許可(《聯邦污染控制法》第8a條)
3.4 對變更是否需要許可證(《聯邦污染控制法》第15條第2段)
進行審查
3.5 辦理變更許可證
4 環境有害影響防護要求
4.1 防護義務的審查
4.2 人體健康的防護
4.3 降塵所致重大公害或重大不利影響的防范
4.4 重大不利影響尤其是有關植被保護和生態系統保護的防范
4.5 對污染物沉積造成環境有害影響的防護
4.6 污染指標的測定
4.7 污染值的滿足
4.8 未設置污染值及特例情況下的測定
5 環境有害影響防范措施要求
5.1 總則
5.2 排放限值總體要求
5.3 排放監測與監察
5.4 針對某些設施類型的特殊規定
5.5 廢氣排放
6 后續命令
6.1 防止造成環境有害影響的后續命令
6.2 對環境有害影響采取防護措施的后續命令
7 法規的廢止
8 實施
附錄1 確定第4.8 項所要求的與敏感植物(如樹木苗圃和栽培植物)和生態系統之間的*小距離
附錄2 基于污染預測推導排放速率的曲線
附錄3 彌散計算
附錄4 第5.2.5 項規定的I類有機物質
附錄4.1 第5.2.5 項規定的I類有機物質(以CAS編號為序)
附錄5 二英與呋喃的當量因子
附錄6 與排放監測技術相關的德國工程師協會導則及標準
附錄7 S值
附錄8 第5.2.5 項規定的I類有機物質(與德語術語對照)
展開全部
書友推薦
- >
史學評論
- >
我從未如此眷戀人間
- >
巴金-再思錄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中國人在烏蘇里邊疆區:歷史與人類學概述
- >
煙與鏡
本類暢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