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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檢察指導與研究-總第19集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219665
- 條形碼:9787510219665 ; 978-7-5102-1966-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事行政檢察指導與研究-總第19集 內容簡介
《民事行政檢察指導與研究(總第19集)》分為十個欄目,分別是“政策與精神”、“調查研究”、“公益訴訟”、“民法典編纂”、“指導性案例”、“執行監督”、“經驗交流”、“檢察文書選登”、“規范性文件”、“法律法規”。指導和規范全國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工作,同時也可以使各單位之間借鑒有益經驗,開展有益理論探索,改善和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民事行政檢察指導與研究-總第19集 目錄
關于做好全面開展公益訴訟有關準備工作的通知
準確把握民事檢察監督特點和規律,為《民法總則》實施做好充分準備——*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原廳長鄭新儉就檢察機關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通過和實施問題答記者問
破解民事訴訟監督四大難題
【調查研究】
2016年安徽省民事行政抗訴案件情況分析
2016年湖北省民事審判人員違法行為執行活動監督案件質量分析
從系列農民工維權案的辦理談民事檢察調查核實權的運用
【公益訴訟】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若干問題研究
檢察公益訴訟的司法實踐與理論探索
關于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幾點問題的思考
制作公益訴訟起訴書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對檢察機關提起督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辦理規范的思考
【民法典編撰】
民法典編纂物權編研討會綜述
民法典編纂合同編研討會綜述
民法典編纂侵權責任編研討會綜述
民法典編纂婚姻家庭編研討會綜述
民法典編纂繼承編研討會綜述
論檢察機關對特定民事活動的有限介入——對完善《民法典》編纂的思考
民法典編纂中關于隱私權問題的考量——以網絡隱私權為切入點
【指導性案例】
關于印發*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批指導性案例的通知
*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批指導性案例解讀
【執行監督】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于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兩高”聯合發布執行監督會簽文件新聞發布稿
“兩高”聯合發布執行監督會簽文件的新聞發布會答記者問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經驗交流】
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檢察院堅持“五重”工作法深入查辦虛假訴訟案件
四川省成都市檢察機關辦理一起民事審判執行監督系列案
【檢察文書選登】
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人民檢察院民事抗訴書
【規范性文件】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規定(試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于加強民事行政檢察辦案一體化建設的意見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庭審操作程序規程(試行模塊)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關于印發《*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關于辦理民事訴訟檢察監督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的通知
關于印發《關于深入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案件登記立案工作的通知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及夫妻債務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民事行政檢察業務叢書征訂函征稿函
民事行政檢察指導與研究-總第19集 節選
《民事行政檢察指導與研究(總第19集)》: 5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情況和下一步工作建議的報告》。會議指出:“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高人民檢察院從2015年7月起在北京等13個省區市開展為期兩年的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辦理了一大批公益訴訟案件,積累了豐富的案件樣本,制度設計得到充分檢驗,正式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要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提供法律保障!比珖舜蟪N瘯谕七M修改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相關工作,預計將于六月份審議通過。為了做好公益訴訟制度全面推開的相關準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重要意義 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突出強調,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利于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行政訴訟制度,也有利于推進法治政府建設。2015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時又深刻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目的是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維護憲法法律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些重要論述,從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全局的高度,深刻闡明了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重要意義和制度價值。各地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 自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授權*高人民檢察院在北京等13個省區市開展試點以來,各試點地區檢察機關積極穩妥推進相關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充分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促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試點獲得了社會各界的好評,顯示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可行性和優越性。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正式建立和全面推廣,是進一步加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是健全完善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的重要內容,體現了黨中央和人民群眾對試點工作的充分認可。各級檢察機關要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正式建立的重要意義,把全面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作為事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事業長遠發展的重大任務抓緊、抓好。 二、準確把握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特點和規律 實踐基礎上的創新可以有效地推動理論的創新,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在試點中摸索出的規律,是符合實際需要的,要在實踐中準確把握和堅持。一是在公益保護體系中,檢察機關處于法律監督重要地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需要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通過行使各自的職權進行保護,也需要公民、法人、社會組織等社會主體的積極參與,才能取得*佳的保護效果。在這個不同主體構成的保護體系中,檢察機關作為國家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立足法律監督職能,通過檢察建議、提起公益訴訟等多種履職方式,與各類主體銜接配合,發揮法律監督的核心保障作用。檢察機關既可以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保護公益職責,也可以督促適格主體積極行使公益訴權,在行政機關不糾正違法或履行職責、沒有適格主體或適格主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檢察機關則應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或民事公益訴訟,并通過對公益訴訟的審理、裁判、執行進行監督,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得到有效司法保護。二是檢察機關在保護公益方面可以多措并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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