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新版.民事訴訟法-實用版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386521
- 條形碼:9787509386521 ; 978-7-5093-8652-1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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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新版.民事訴訟法-實用版 本書特色
本書收錄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全文,就重點條文作了詳細具體的釋義,新增民法總則內容。幫助讀者了解法條的精髓;其后收錄*院*出臺的民訴法司法解釋等相關配套規定及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速算表等實用附錄,方便讀者了解我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便于讀者日常學習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新版.民事訴訟法-實用版 內容簡介
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是讀者選購法律圖書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單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據, 但單純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術語,
讀者不易理解;法律釋義類圖書有助于讀者理解法律的本義, 但又過于繁雜、冗長。 “實用版” 法律圖書至今已行銷多年, 因其權威、實用、易懂的優點,
成為廣大讀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實用版系列” 獨具四重法律價值:1. 出版權威。中國法制出版社是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所屬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2. 法律文本規范。 法律條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單行本的資源,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確保條文準確、權威。3. 條文解讀專業、權威。
本書中的【理解與適用】均是從龐雜的相互關聯的法律條文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等對條文的權威解讀中精選、提煉而來;【典型案例指引】來自*人民法院公報、各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等,點出適用要點,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4. 附錄實用。 書末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辦案常用數據(如損害賠償金額標準) 等內容,幫助提高處理法律糾紛的效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新版.民事訴訟法-實用版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編 總 則**章 任務、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1 **條【立法依據】1 第二條【立法目的】2 第三條【適用范圍】2 第四條【空間效力】2 第五條【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2 第六條【獨立審判原則】3 第七條【以事實為根據? 以法律為準繩原則】3 第八條【訴訟權利平等原則】3 第九條【法院調解原則】[自愿][合法]4 第十條【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兩審終審制度】4 第十一條【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原則】4 第十二條【辯論原則】4 第十三條【誠實信用原則和處分原則】∗5 第十四條【檢察監督原則】∗6 第十五條【支持起訴原則】6 第十六條【民族自治地方的變通或者補充規定】第二章 管 轄**節 級別管轄6 第十七條【基層法院管轄】7 第十八條【中級法院管轄】[重大涉外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8 第十九條【高級法院管轄】8 第二十條【*高法院管轄】第二節 地域管轄9 第二十一條【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10 第二十二條【原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管轄的案件][定居國外華僑的離婚訴訟管轄][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的離婚案件管轄][勞動爭議案件的管轄]11 第二十三條【合同糾紛的地域管轄】∗12 第二十四條【保險合同糾紛的地域管轄】13 第二十五條【票據糾紛的地域管轄】13 第二十六條【公司糾紛的地域管轄】∗14 第二十七條【運輸合同糾紛的地域管轄】14 第二十八條【侵權糾紛的地域管轄】15 第二十九條【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地域管轄】16 第三十條【海事損害事故賠償糾紛的地域管轄】16 第三十一條【海難救助費用糾紛的地域管轄】16 第三十二條【共同海損糾紛的地域管轄】16 第三十三條【專屬管轄】17 第三十四條【協議管轄】∗18 第三十五條【選擇管轄】第三節 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19 第三十六條【移送管轄】20 第三十七條【指定管轄】21 第三十八條【管轄權的轉移】∗第三章 審判組織22 第三十九條【一審審判組織】22 第四十條【二審和再審審判組織】23 第四十一條【合議庭審判長的產生】23 第四十二條【合議庭的評議規則】23 第四十三條【審判人員工作紀律】第四章 回 避23 第四十四條【回避的對象、條件和方式】∗25 第四十五條【回避申請】25 第四十六條【回避決定的程序】25 第四十七條【回避決定的時限及效力】第五章 訴訟參加人**節 當事人26 第四十八條【當事人范圍】[法定代表人][特別法人][非法人組織][特殊情形下當事人的確定]29 第四十九條【訴訟權利義務】30 第五十條【自行和解】30 第五十一條【訴訟請求的放棄、變更、承認、反駁及反訴】30 第五十二條【共同訴訟】[普通共同訴訟][必要共同訴訟]32 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人數確定的代表人訴訟】32 第五十四條【當事人人數不確定的代表人訴訟】33 第五十五條【公益訴訟】[公益訴訟的特征][公益訴訟案件的管轄和受理]35 第五十六條【第三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第三人撤銷之訴]第二節 訴訟代理人38 第五十七條【法定訴訟代理人】[監護人制度]39 第五十八條【委托訴訟代理人】∗40 第五十九條【委托訴訟代理權的取得和權限】41 第六十條【訴訟代理權的變更和解除】41 第六十一條【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和查閱有關資料的權利】41 第六十二條【離婚訴訟代理的特別規定】∗第六章 證 據42 第六十三條【證據的種類】∗[書證][物證][視聽資料][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的相互區別][電子數據]43 第六十四條【舉證責任與查證】[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在域外形成的證據的認定][民事訴訟中的“承認”][特殊侵權情形下舉證責任的承擔][合同糾紛案件舉證責任的分配][勞動爭議案件舉證責任的分配][免于舉證的情形][舉證期限]47 第六十五條【舉證期限及逾期后果】∗47 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簽收證據】∗48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調查取證】48 第六十八條【證據的公開與質證】[質證][認證]49 第六十九條【公證證據】∗50 第七十條【書證和物證】[提交書證原件確有困難]50 第七十一條【視聽資料】[沒有經對方同意的錄音錄像資料能否作為定案的依據?]51 第七十二條【證人的義務】∗52 第七十三條【證人不出庭作證的情形】∗52 第七十四條【證人出庭作證費用的承擔】∗[證人出庭費用的范圍]53 第七十五條【當事人陳述】53 第七十六條【申請鑒定】∗53 第七十七條【鑒定人的職責】∗54 第七十八條【鑒定人出庭作證的義務】∗[鑒定意見]54 第七十九條【對鑒定意見的查證】∗54 第八十條【勘驗筆錄】55 第八十一條【證據保全】∗第七章 期間、送達**節 期 間55 第八十二條【期間的種類和計算】56 第八十三條【期間的耽誤和順延】第二節 送 達56 第八十四條【送達回證】56 第八十五條【直接送達】56 第八十六條【留置送達】∗57 第八十七條【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57 第八十八條【委托送達與郵寄送達】57 第八十九條【軍人的轉交送達】58 第九十條【被監禁人或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人的轉交送達】∗58 第九十一條【轉交送達的送達日期】58 第九十二條【公告送達】第八章 調 解59 第九十三條【法院調解原則】60 第九十四條【法院調解的程序】60 第九十五條【對法院調解的協助】60 第九十六條【調解協議的達成】61 第九十七條【調解書的制作、送達和效力】61 第九十八條【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61 第九十九條【調解不成或調解后反悔的處理】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執行62 **百條【訴訟保全】∗[財產保全][行為保全]62 **百零一條【訴前保全】∗[訴前保全]63 **百零二條【保全的范圍】∗[限于請求的范圍][與本案有關的財物]64 **百零三條【財產保全的措施】∗65 **百零四條【保全的解除】65 **百零五條【保全申請錯誤的處理】∗65 **百零六條【先予執行的適用范圍】[ “情況緊急” 的情形]66 **百零七條【先予執行的條件】66 **百零八條【對保全或先予執行不服的救濟程序】∗第十章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66 **百零九條【拘傳的適用】[必須到庭的被告]67 **百一十條【對違反法庭規則、擾亂法庭秩序行為的強制措施】67 **百一十一條【對妨害訴訟證據的收集、調查和阻攔、干擾訴訟進行的強制措施】69 **百一十二條【對惡意串通, 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強制措施】∗[虛假訴訟]69 **百一十三條【對惡意串通, 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強制措施】∗70 **百一十四條【對拒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單位的強制措施】∗70 **百一十五條【罰款金額和拘留期限】71 **百一十六條【拘傳、罰款、拘留的批準】71 **百一十七條【強制措施由法院決定】第十一章 訴訟費用71 **百一十八條【訴訟費用】第二編 審判程序第十二章 **審普通程序**節 起訴和受理72 **百一十九條【起訴的實質要件】72 **百二十條【起訴的形式要件】73 **百二十一條【起訴狀的內容】∗73 **百二十二條【先行調解】∗74 **百二十三條【起訴權和受理程序】∗[不予受理與駁回起訴的區別]74 **百二十四條【對特殊情形的處理】∗[仲裁協議對受理的影響]第二節 審理前的準備76 **百二十五條【送達起訴狀和答辯狀】76 **百二十六條【訴訟權利義務的告知】77 **百二十七條【對管轄權異議的審查和處理】78 **百二十八條【合議庭組成人員的告知】78 **百二十九條【審核取證】78 **百三十條【調查取證的程序】78 **百三十一條【委托調查】78 **百三十二條【當事人的追加】79 **百三十三條【案件受理后的處理】∗第三節 開庭審理79 **百三十四條【公開審理及例外】80 **百三十五條【巡回審理】80 **百三十六條【開庭通知與公告】80 **百三十七條【宣布開庭】80 **百三十八條【法庭調查順序】∗80 **百三十九條【當事人庭審訴訟權利】[新的證據]81 **百四十條【合并審理】∗82 **百四十一條【法庭辯論】82 **百四十二條【法庭調解】82 **百四十三條【原告不到庭和中途退庭的處理】[撤訴]83 **百四十四條【被告不到庭和中途退庭的處理】[缺席判決]84 **百四十五條【原告申請撤訴的處理】84 **百四十六條【延期審理】84 **百四十七條【法庭筆錄】85 **百四十八條【宣告判決】85 **百四十九條【一審審限】第四節 訴訟中止和終結85 **百五十條【訴訟中止】86 **百五十一條【訴訟終結】第五節 判決和裁定86 **百五十二條【判決書的內容】∗87 **百五十三條【先行判決】87 **百五十四條【裁定】∗87 **百五十五條【一審裁判的生效】88 **百五十六條【判決、裁定的公開】∗第十三章 簡易程序88 **百五十七條【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89 **百五十八條【簡易程序的起訴方式和受理程序】89 **百五十九條【簡易程序的傳喚方式】∗89 **百六十條【簡易程序的獨任審理】90 **百六十一條【簡易程序的審限】90 **百六十二條【簡易程序一審終審的適用條件】∗91 **百六十三條【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第十四章 第二審程序91 **百六十四條【上訴權】[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范圍][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確定]92 **百六十五條【上訴狀的內容】92 **百六十六條【上訴的提起】92 **百六十七條【上訴的受理】93 **百六十八條【二審的審理范圍】93 **百六十九條【二審的審理方式和地點】∗[可以不開庭審理的上訴案件]93 **百七十條【二審裁判】∗94 **百七十一條【對一審適用裁定的上訴案件的處理】∗94 **百七十二條【上訴案件的調解】94 **百七十三條【上訴的撤回】95 **百七十四條【二審適用的程序】95 **百七十五條【二審裁判的效力】95 **百七十六條【二審審限】第十五章 特別程序**節 一般規定95 **百七十七條【特別程序的適用范圍】∗96 **百七十八條【一審終審與獨任審理】96 **百七十九條【特別程序的轉換】96 **百八十條【特別程序的審限】第二節 選民資格案件96 **百八十一條【起訴與管轄】96 **百八十二條【審理、審限及判決】第三節 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97 **百八十三條【宣告失蹤案件的提起】97 **百八十四條【宣告死亡案件的提起】98 **百八十五條【公告與判決】98 **百八十六條【判決的撤銷】第四節 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98 **百八十七條【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的提起】99 **百八十八條【民事行為能力鑒定】99 **百八十九條【審理及判決】100 **百九十條【判決的撤銷】第五節 認定財產無主案件100 **百九十一條【財產無主案件的提起】100 **百九十二條【公告及判決】100 **百九十三條【判決的撤銷】第六節 確認調解協議案件101 **百九十四條【確認調解協議案件的提起】∗102 **百九十五條【審查及裁定】∗第七節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102 **百九十六條【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提起】∗[擔保物權人]103 **百九十七條【審查及裁定】∗第十六章 審判監督程序103 **百九十八條【人民法院決定再審】∗104 **百九十九條【當事人申請再審】∗104 第二百條【再審事由】∗[有新的證據? 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主要證據是偽造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未調查收集][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和未依法回避][訴訟主體問題][違法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違法缺席判決][遺漏或超出訴訟請求][所依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變更][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 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為]108 第二百零一條【調解書的再審】∗109 第二百零二條【不得申請再審的案件】∗109 第二百零三條【再審申請以及審查】109 第二百零四條【再審申請的審查期限以及再審案件管轄法院】∗110 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期限】∗110 第二百零六條【中止原判決的執行及例外】∗110 第二百零七條【再審案件的審理程序】111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112 第二百零九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檢察建議及抗訴的條件】∗113 第二百一十條【抗訴案件的調查】∗113 第二百一十一條【抗訴案件裁定再審的期限及審理法院】∗114 第二百一十二條【抗訴書】∗114 第二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114 第二百一十四條【支付令的申請】114 第二百一十五條【支付令申請的受理】115 第二百一十六條【審理】115 第二百一十七條【支付令的異議及失效的處理】∗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116 第二百一十八條【公示催告程序的提起】[票據持有人]116 第二百一十九條【受理、止付通知與公告】117 第二百二十條【止付通知和公告的效力】117 第二百二十一條【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117 第二百二十二條【除權判決】117 第二百二十三條【除權判決的撤銷】第三編 執行程序第十九章 一般規定118 第二百二十四條【執行依據及管轄】118 第二百二十五條【對違法的執行行為的異議】118 第二百二十六條【變更執行法院】119 第二百二十七條【案外人異議】∗120 第二百二十八條【執行員與執行機構】120 第二百二十九條【委托執行】121 第二百三十條【執行和解】∗121 第二百三十一條【執行擔保】122 第二百三十二條【被執行主體的變更】122 第二百三十三條【執行回轉】122 第二百三十四條【法院調解書的執行】123 第二百三十五條【對執行的法律監督】∗第二十章 執行的申請和移送123 第二百三十六條【申請執行與移送執行】123 第二百三十七條【仲裁裁決的申請執行】∗124 第二百三十八條【公證債權文書的申請執行】125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間】125 第二百四十條【執行通知】∗第二十一章 執行措施125 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報告財產情況】126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存款等財產的執行】∗126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收入的執行】127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其他財產的執行】127 第二百四十五條【查封、扣押】127 第二百四十六條【被查封財產的保管】127 第二百四十七條【拍賣、變賣】∗128 第二百四十八條【搜查】128 第二百四十九條【指定交付】129 第二百五十條【強制遷出】129 第二百五十一條【財產權證照轉移】129 第二百五十二條【行為的執行】130 第二百五十三條【遲延履行的責任】130 第二百五十四條【繼續執行】∗131 第二百五十五條【對被執行人的限制措施】第二十二章 執行中止和終結131 第二百五十六條【中止執行】132 第二百五十七條【終結執行】132 第二百五十八條【執行中止、終結裁定的生效】第四編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則132 第二百五十九條【適用本法原則】[涉外民事案件]133 第二百六十條【信守國際條約原則】133 第二百六十一條【司法豁免原則】133 第二百六十二條【使用我國通用語言、文字原則】133 第二百六十三條【委托中國律師代理訴訟原則】133 第二百六十四條【委托授權書的公證與認證】第二十四章 管 轄134 第二百六十五條【特殊地域管轄】134 第二百六十六條【專屬管轄】第二十五章 送達、期間134 第二百六十七條【送達方式】∗135 第二百六十八條【答辯期間】135 第二百六十九條【上訴期間】136 第二百七十條【審理期間】第二十六章 仲 裁136 第二百七十一條【或裁或審原則】136 第二百七十二條【仲裁程序中的保全】∗137 第二百七十三條【仲裁裁決的執行】137 第二百七十四條【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情形】138 第二百七十五條【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法律后果】第二十七章 司法協助138 第二百七十六條【司法協助的原則】138 第二百七十七條【司法協助的途徑】138 第二百七十八條【司法協助請求使用的文字】139 第二百七十九條【司法協助程序】139 第二百八十條【申請外國承認和執行】139 第二百八十一條【外國申請承認和執行】140 第二百八十二條【外國法院裁判的承認與執行】140 第二百八十三條【外國仲裁裁決的承認和執行】140 第二百八十四條【施行時間】實用核心法規一般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節錄)(2017 年3 月15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15 年1 月30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 年4 月15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級別管轄異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09 年11 月12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2001 年12 月21 日)審判*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2003 年9 月10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審判監督程序嚴格依法適用指令再審和發回重審若干問題的解釋(2015 年2 月16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2008 年11 月25 日)公益訴訟*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5 年1 月6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6 年4 月24 日)保全*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6 年11 月7 日)執行*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2008 年11 月3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 年5 月5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2016 年11 月7 日)*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2017 年2 月28 日)實用附錄民事訴訟流程圖(一審)民事訴訟流程圖(二審)訴訟費用收費速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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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新版.民事訴訟法-實用版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隸屬于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