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戰操作 版權信息
- ISBN:9787509215036
- 條形碼:9787509215036 ; 978-7-5092-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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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戰操作 本書特色
本書內容分為四大部分:**部分為**章至第三章,主要講述營改增稅收政策(截至2016年6月份),全面、詳細、務實,讓讀者準確把握營改增政策精髓,學以致用;第二部分為第四章和第五章,主要講述營改增納稅人實際賬務處理和納稅申報操作,編寫了豐富的實戰案例,真正讓讀者學會實務操作;第三部分為第六章,主要解析營改增納稅人可能面臨的增值稅稅務風險,讓納稅人切實有效防范、規避稅務風險;第四部分為第七章,主要針對營改增納稅人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疑難熱點問題進行解析,精心選取了日常咨詢和培訓工作中納稅人*為關注、*感困惑的系列問題,直擊熱點,真正為納稅人答疑解惑!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戰操作 內容簡介
★內容全面,重點突出本書涉及的營改增相關稅收政策截至2016年6月份,對營改增企業主要納稅事項都根據*政策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并盡可能采取表格的形式展現在讀者面前,簡潔、直觀,條理清晰,便于讀者閱讀、理解、吸收和消化。★案例豐富,實用性強本書充分考慮了所有行業納稅人在工作中可能會遇到的通用稅收業務,也考慮了建筑、房地產開發行業比較特殊的稅收業務,力求做到稅收業務全而精,每項業務均設計了極具實戰性和操作價值的典型案例,融法于例,以例講法,以提升讀者稅務實際操作水平。★貼近實際,直擊熱點本書中的每個案例、每個疑難熱點問題都來源于實際工作,對納稅人普遍關注的疑難熱點問題不回避,*限度地為納稅人服務。★通俗易懂,事半功倍本書充分考慮了企業財稅人員的實際需求,言簡意賅、通俗易懂,將理論融入實際操作,希望讀者以較少的時間、用較少的精力、花較少的銀子取得理想的效果,真正提高營改增實戰操作技能。
“營改增實務叢書”:《建筑施工企業營改增實務:政策解讀 發票管理 會計核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納稅申報實操與法規指南:分行業案例 實例填報 贈法規電子書》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戰操作 目錄
目 錄**章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政策講解一、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應稅行為范圍、稅率和征收率(一)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二)應稅行為范圍(三)稅率和征收率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一)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二)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三)一般納稅人發生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四)建筑服務計稅方法(五)銷售不動產計稅方法(六)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計稅方法(七)增值稅差額征稅(八)金融服務計稅方法(九)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計稅方法(十)跨省預繳增值稅(十一)扣繳稅額三、增值稅扣稅憑證(一)各種增值稅扣稅憑證及其稅額抵扣(二)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三)一般納稅人發票的認證與采集(四)增值稅專用發票限額管理(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六)增值稅發票的開具(七)幾種特殊情況下發票開具的特殊要求(八)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九)一般納稅人作廢增值稅專用發票重新開具的稅法規定(十)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十一)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抄報稅(十二)一般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十三)一般納稅人收到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十四)一般納稅人用加油卡加油可否要求加油站直接開具專用發票(十五)增值稅發票的使用及過渡期政策(十六)其他12項常見開票問題四、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五、不動產抵扣六、兼營業務七、混合銷售八、不征收增值稅項目九、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十、原增值稅納稅人有關政策(一)進項稅額(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三)混合銷售十一、試點前發生的業務十二、增值稅的起征點十三、增值稅納稅地點與納稅期限十四、征收管理十五、其他規定附錄附錄1-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附錄1-2增值稅銷售額一般規定及特殊規定一覽表附錄1-3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發票類型及計稅公式匯總表附錄1-4建筑服務、銷售不動產、不動產經營租賃營改增政策一覽表第二章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一、直接免稅的營改增政策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營改增政策三、扣減增值稅的營改增政策(一)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二)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四、金融企業表外利息的營改增政策五、個人出售二手房的營改增政策六、增值稅優惠政策說明七、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八、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的注意事項第三章 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一、增值稅零稅率的情形二、免征增值稅的情形三、其他說明第四章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納稅人實務操作一、納稅人增值稅會計科目的設置(一)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會計科目的設置(二)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會計科目的設置二、納稅人具體增值稅業務的財稅處理(適合于所有行業)(一)納稅人購入貨物、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接受應稅行為的財稅處理(二)納稅人接受捐贈轉入貨物、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財稅處理(三)納稅人接受投資轉入貨物、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財稅處理(四)納稅人利潤分配轉入貨物、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財稅處理(五)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六)納稅人發生各類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情形的財稅處理(七)納稅人進項稅額轉回的財稅處理(八)納稅人接受境外單位提供應稅服務扣繳稅款的財稅處理(九)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的財稅處理(十)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稅項目的財稅處理(十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或者發生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財稅處理(十二)納稅人視同銷售貨物的財稅處理(十三)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收取價外費用的財稅處理(十四)納稅人現金折扣、商業折扣、銷售折讓的財稅處理(十五)納稅人兼營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財稅處理(十六)混合銷售的財稅處理(十七)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增值稅財稅處理(十八)納稅人差額征稅的財稅處理(十九)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進項稅轉出的增值稅賬務處理(二十)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增值稅賬務處理(二十一)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直接免征、直接減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財稅處理(二十二)納稅人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額的財稅處理(二十三)納稅人月末繳納增值稅的財稅處理(二十四)納稅人增值稅檢查調整的賬務處理(二十五)因發生增值稅偷稅、騙取退稅和虛開增值稅扣稅憑證等行為,被輔導期管理的一般納稅人的特殊財稅處理三、納稅人具體增值稅業務的財稅處理(適合于建筑業、房地產業)(一)納稅人掛靠經營掛靠方與被掛靠方雙方的財稅處理(二)納稅人跨區經營預繳稅款的財稅處理(三)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時點、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存在差異的財稅處理(四)納稅人銷售房地產差額征稅的財稅處理(五)房地產開發企業財稅處理綜合案例第五章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納稅申報資料(一)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二)納稅申報的其他資料(三)需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的情形二、納稅申報表的填寫(一)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的填寫(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的填寫附錄附錄5-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附錄5-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附錄5-3《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填寫說明附錄5-4《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填寫說明第六章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納稅人常見稅務風險一、銷項稅額的稅務風險(一)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二)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三)跨縣(市)、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計劃單列市)提供建筑服務或者銷售、出租不動產(四)銷售額(五)價外費用(六)兼營(七)混合銷售(八)銷售收入完整性二、進項稅額的稅務風險(一)增值稅扣稅憑證(二)不應該抵扣而抵扣進項稅額(三)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而未作進項稅額轉出(四)扣稅憑證要符合規定,資料要齊全三、發票使用管理稅務風險(一)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開具的稅務風險(二)增值稅發票不及時認證的稅務風險(三)不按稅法規定開具發票的稅務風險(四)虛開發票的稅務風險四、稅控設備管理稅務風險(一)防偽稅控專用設備被盜、丟失的稅務風險(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的稅務風險五、逾期申報、逾期繳稅的風險(一)逾期申報的風險(二)逾期繳稅的風險六、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不登記的風險七、賬務處理的稅務風險八、節稅籌劃的操作風險九、營改增企業合同簽訂中的稅務風險第七章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納稅人常見疑難熱點問題解析一、建筑企業增值稅疑難熱點問題解析問題1:建筑企業跨縣、市、區承接建筑工程,是在服務發生地開具發票,還是回機構所在地統一開具發票?問題2:施工企業作為一般納稅人,采購小規模納稅人按簡易計稅方法出售的材料,該材料可否作為施工企業的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問題3:建筑用和生產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磚、瓦、商品混凝土,是必須采用簡易計稅方法,還是可選擇一般計稅方法或簡易計稅方法?問題4:財稅〔216〕36號文的附件二中“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這里所稱的“分包款”,是指工程分包、勞務分包還是材料分包?不同項目可以差額扣除分包款嗎?問題5:實施分包的工程,減除分包款項,須取得合法發票,是否指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6:跨縣(市、區)外的建安項目,經總公司授權并由分公司對外簽訂分包合同、材料合同等,回機構所在地機構時,其取得的進項發票由于公司名稱不一致,無法進行抵扣。這一問題有無解決辦法?問題7: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或者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開票的金額是總金額還是分包之后的金額?問題8:建筑公司在工地搭建的臨時建筑在工程完工后會被拆除,原已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否需要轉出?問題9:epc總承包合同屬于兼營還是混合銷售?怎樣預繳稅款?問題10:建筑業的行業特點決定了將會有大量采購來自個人之類的無票供應商,這些開支怎樣取得發票?問題11:營改增后提供建筑服務的一般納稅人按照建委要求為施工人員購買團體意外保險,保險費支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作為進項稅額抵扣?問題12:建筑企業違法分包怎樣界定?是否適用差額征稅?能否抵扣進項稅額?問題13:銷售建筑服務、不動產和出租不動產,開票時有什么特殊規定?問題14:建筑分包項目,總包方和分包方分別如何開具發票?問題15:建筑服務未開始前收到的備料款是否征稅?問題16:建筑服務已在營改增前完成,按合同規定營改增后收取的工程款怎樣征稅?問題17:經住建部門批準在原建筑工程項目基礎上進行新增建設(如擴大建筑面積等),新增合同對應項目可否參照原建筑工程項目按照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問題18: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時,應按照工程進度還是按合同約定繳納增值稅?二、房地產企業增值稅疑難熱點問題解析問題1:房地產企業在預售環節如何預繳增值稅?預收款范圍如何確定?是否需要開票?怎樣進行納稅申報?問題2:房地產開發企業跨縣(市、區)開發房產如何預繳稅款?問題3:已繳納營業稅未開具發票是否需要補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問題4:房地產公司銷售不動產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問題5: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用差額征稅的增值稅發票怎樣開具?問題6: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多個老項目可否部分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部分選擇一般計稅方法?問題7: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精裝修房、售房送裝修,怎樣納稅?問題8:房地產企業銷售不動產的同時,無償提供家具、家電等貨物如何征稅?問題9:房地產企業“一次拿地、分次開發”,如何扣除土地成本?可供銷售建筑面積如何確定?問題10: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否允許扣除土地價款?問題11:房地產開發企業一般納稅人土地價款扣除范圍怎樣確定?問題12:因土地繳納的契稅、配套設施費、政府性基金及因延期繳納地價款產生的利息能否納入土地價款扣除?問題13: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能否將用于出租、自用的物業面積剔除?問題14:如果存在土地返還款,企業實際需要支付的土地價款可能小于土地出讓合同列明的土地價款,該種情況下可以扣除的土地價款的范圍是否只包含企業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問題15:同一法人多項目滾動開發,新拿地支付的土地出讓金能否在其他正在銷售的項目的銷售額中抵減?問題16:項目清算后進項稅額留抵,如何處理?問題17:地下車位永久租賃行為的增值稅稅目如何適用?問題18:沒收的定金和違約金是否應當繳納增值稅及開具發票?問題19: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到購房人的定金、訂金、誠意金、意向金時,是否視同收到預收款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問題20:2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退補面積差,如何繳納稅款?問題21:怎樣算一個項目?一個項目分期開發,分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是作為一個項目還是不同項目?問題22:房地產企業取得境外公司發票(如規劃、設計費、勞務費)能否抵扣?問題23:原已開具地稅的不動產發票若發生退房、更名等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情況,紅字發票如何開具?發生退稅行為的由哪個部門受理?問題24:營改增實施后,房地產企業代墊的施工水電費,可否作為代收代付處理?問題25:房產預售按3%征收率預繳的稅款,在發生納稅義務時未抵減完的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具體怎樣抵減?若因后續沒有銷售收入,預繳額未抵減完的,能否退稅?問題26: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留抵稅額是否可以抵減預繳稅款?問題27:房地產兼有新老項目無法準確劃分進項稅如何計算?問題28: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售樓處、樣板間的進項稅額如何抵扣?這些設施如果*后拆除,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否要轉出?問題29: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如何計稅?問題30: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如何計稅?問題31:房地產企業銷售不動產在營改增前已開具營業稅發票的,營改增后,企業發生退款等其他情形應如何處理?問題32:營改增全面推開后,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建”房屋的行為如何征收增值稅?問題33:出售車位或儲藏間,沒有獨立產權,是否按不動產出售處置?問題34:房地產開發企業總分機構之間土地價款能否扣除?問題35: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出售的房屋進行出租怎樣界定房地產新、老項目?問題36: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的辦證費、契稅、印花稅等代收轉付費用是否屬于價外費用?問題3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開發產品轉為固定資產后再銷售怎樣征稅?問題38:房地產開發企業在215年4月3日前購入在建工程,于5月1日后銷售的,可否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扣除土地價款后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問題39: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產品用于出租怎樣征稅?三、其他增值稅疑難熱點問題解析問題1:公司超營業范圍經營,可否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2: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試點一般納稅人,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3:哪些項目的差額扣除部分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部分應如何開票?問題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安裝總電表單位購進的非直供電力產品,應如何開票、繳稅?問題5:自來水費、電費是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若是,稅率是多少?問題6:納稅人提供的電梯保養服務怎樣征收增值稅?問題7: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出租怎樣征收增值稅?問題8: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怎樣征收增值稅?問題9:掛靠企業應當如何確定納稅義務人?問題10:如何區分勞務派遣和人力資源外包?增值稅稅收政策有何區別?問題11:轉租不動產怎樣征收增值稅?問題12:營改增全面實施后,其他個人發生應稅項目可否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13:分支機構已達到一般納稅人登記標準,但總機構尚未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分支機構能否認定?問題14: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其進項稅額如何抵扣?在會計制度上不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如投資性房地產),其進項稅額如何抵扣?問題15:原兼營增值稅、營業稅業務分別享受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如何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問題16:不得開具專用發票的情形有哪些?問題17:賓館(酒店)在樓層售貨或房間內的單獨收費物品如何征稅?問題18:賓館住宿服務和不動產租賃怎樣劃分?問題19:餐飲企業購進新鮮食材,還沒用完就過期或變質了,超市銷售的食品過了保質期還沒有賣掉就銷毀了,這些情況是否屬于非正常損失?問題20:酒店餐飲企業里的兼營和混合銷售怎樣劃分?問題21:不動產的范圍如何界定?出租附著在土地或不動產上的空位、樓面、屋頂給他人安裝豎立廣告牌等是否屬于出租不動產范圍?問題22: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如何繳納增值稅?問題23:樓體廣告、電梯間廣告、車輛廣告行為如何適用增值稅稅目?問題24: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暖氣費怎樣征收增值稅?問題25:營改增后有哪些發票類型?過渡期發票政策是怎樣的?問題26:同一納稅人在簡易計稅方法與一般計稅方法并存的情況下,進項稅額怎么劃分?問題27:營改增后公司食堂整體外包怎樣進行稅務處理?問題28:以不動產對外投資是否繳納增值稅?問題29:股權轉讓涉及的不動產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問題30:營改增納稅人兼營和混合銷售有什么區別?問題31:境內單位進口貨物取得境外單位的返利是否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問題32:某公司連續12個月取得裝飾服務銷售額4萬元,同期還取得設計服務的銷售額8萬元,取得貨物的銷售額4萬元,那么該公司是否要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問題33:營改增試點納稅人中,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能適用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嗎?問題34:什么情況下可以使用新系統中的差額征稅開票功能?問題35:什么情形下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36:婚慶公司提供婚慶策劃、主持司儀、婚車接送、花籃等服務怎樣繳納增值稅?問題37:“三流”一致,也有的說“四流”一致,其中的資金流究竟有無政策依據?資金流不一致究竟能否抵扣?三方抵款協議、委托付款協議在稅法上是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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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戰操作 作者簡介
欒慶忠,注冊會計師,稅務師,2015年度“明德杯”中國好講師,2015年度中國百強講師,第三屆創業中國十大杰出會計師,實戰派財稅專家,財稅暢銷書作者,《前沿講座》特邀嘉賓,北京解稅寶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稅務專家,齊魯稅務講壇主講嘉賓。具有豐富的納稅咨詢和稅務審查實戰經驗,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稅收政策與實戰操作具有深入的研究,多次應邀為稅務局培訓。多年來一直參與財稅部門組織的財稅檢查工作,受聘某地國稅局稅務專家,兼任多家企業財稅顧問,常年受聘為中國長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電四川公司、廣西建工集團、港華集團等全國各地大型企業內訓。財稅著作10部,其中:《增值稅納稅實務與節稅技巧》(已連續再版三次)自出版以來一直位列當當網增值稅類圖書暢銷榜前列,被眾多讀者譽為“增值稅實戰寶典”;《企業稅務風險自查與防范》被眾多企業財務總監列為財務部門必讀圖書;《企業會計處理與納稅申報真賬實操》銷售歷久不衰,以“獨特、新穎”的特色和“操作性、可讀性”的特點,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好評和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