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一掃
關注中圖網
官方微博
本類五星書更多>
-
>
法律的悖論(簽章版)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
>
私人財富保護、傳承與工具
-
>
再審洞穴奇案
-
>
法醫(yī)追兇:破譯犯罪現場的156個冷知識
-
>
法醫(yī)追兇:偵破罪案的214個冷知識
民間借貸與風險防范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6206522
- 條形碼:9787516206522 ; 978-7-5162-0652-2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間借貸與風險防范 本書特色
本書主要內容包括外幣或國庫券等有價證券,能否成為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借用物品是否屬于民間借貸?買賣物品后因欠款后又書寫借條,是否屬于民間借貸?以購房合同方式進行借款,應當按照何種合同履行等。
民間借貸與風險防范 內容簡介
本書分為民間借貸的內容和效力、民間借貸的憑證與證據、民間借貸的履行與擔保、民間借貸的其他問題四章。主要內容包括: 外幣或國庫券等有價證券, 能否成為民間借貸的標的物 ; 借用物品是否屬于民間借貸等。
民間借貸與風險防范 目錄
**章 民間借貸的內容和效力
1.外幣或國庫券等有價證券,能否成為民間借貸的標的物?
2.借用物品是否屬于民間借貸?
3.買賣物品后因欠款后又書寫借條,是否屬于民間借貸?
4.以購房合同方式進行借款,應當按照何種合同履行?
5.合伙人因出資發(fā)生糾紛,能否以民間借貸為由要求返還出資款?
6.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款項往來,應當怎樣認定7
7.因為賭博而發(fā)生借貸關系,能否受到法律保護7
8.非金融機構的企業(yè)之間相互拆借,借貸合同是否無效?
9.企業(yè)間借款以個人名義出具借條,該合同是否有效?
第二章 民間借貸的憑證與證據
1.在民間借貸中,借條、欠條和收條有何不同的法律意義?
2.當事人分別舉出相反證據但都不能推翻對方證據,應當如何處理?
3.當事人的證據證明力相當,應當如何處理?
4.承認對方主張的借款約定利息后又反悔,能否獲得支持?
5.依據對方陳述提出主張而對方稱陳述有誤,能否免除其舉證責任?
6.否認欠條為自己所寫,應否承擔舉證責任?
7.對還款憑據提出質疑,應否承擔舉證責任?
8.欠條沒有欠款人名字,應當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9.借條和承諾還款的時間均未注明年份,應當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10.僅有證人證言和錄音帶但沒有借據,能否認定借款事實存在?
11.當事人對證據形成原因的陳述自相矛盾,是否應當繼續(xù)舉證?
12.基于其他法律關系書寫借條確認欠款,是否屬于民間借貸?
13.重復書寫借條,二者之間應當屬于何種關系?
14.在有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銀行轉賬憑證能否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15.只有口頭約定,能否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借貸關系?
第三章 民間借貸的履行與擔保
1.貸款人不同意,借款人約定還款份額是否有效?
2.以自己名義替他人借款,應否承擔還款責任?
3.貸款人依照約定將借款付給第三人,借款人是否應當還款?
4.借款系被他人詐騙取得,借條上的借款人應否承擔還款責任?
5.合伙人借貸,對其他合伙人及合伙企業(yè)應否償還?
6.借用他人信用卡,應否向持卡人履行還款義務?
7.為他人擔保約定不明,應當屬于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
8.借款時僅起聯系、介紹作用,是否屬于保證人?
9.第三人在借條上僅有簽字,應當如何認定?
10.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后是否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11.在民間借貸時設定抵押擔保,該合同應當何時生效?
12.未經同意而用他人名下的財產擔保,該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13.抵押人替借款人償還欠款,是否可以向借款人追償?
第四章 民間借貸的其他問題
1.在民間借貸中,利息能否在借款本金中預先扣除?
2.在借貸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利息,是否應當支付利息?
3.在借貸中約定利怠和違約金超過法定利息的上限,能否得到法律保護?
4.借款人經自愿支付超出限制部分利息,事后能否要求返還?
5.在民間借貸中約定“利滾利”,能否受到法律保護?
6.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應當如何計算利息?
7.在民間借貸中,應當如何計算逾期利息?
8.沒有約定利息和還款期限,是否還需支付利息?
9.夫妻一方結婚之前欠另一方的借款,離婚后可否要求償還?
10.夫妻之間互相借款,應否履行還款義務?
11.夫妻一方借款用于共同生活,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2.辦喪事收取人情款,是否屬于家庭共同財產?
13.向單位預支的業(yè)務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4.未成年子女受贈的錢物,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加以分割?
15.離婚時未繳納計劃生育罰款,能否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分割?
16.借款人死亡后,借款人的繼承人要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履行還款義務
17.貸款人死亡后,借款人依然要履行還款義務
1.外幣或國庫券等有價證券,能否成為民間借貸的標的物?
2.借用物品是否屬于民間借貸?
3.買賣物品后因欠款后又書寫借條,是否屬于民間借貸?
4.以購房合同方式進行借款,應當按照何種合同履行?
5.合伙人因出資發(fā)生糾紛,能否以民間借貸為由要求返還出資款?
6.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款項往來,應當怎樣認定7
7.因為賭博而發(fā)生借貸關系,能否受到法律保護7
8.非金融機構的企業(yè)之間相互拆借,借貸合同是否無效?
9.企業(yè)間借款以個人名義出具借條,該合同是否有效?
第二章 民間借貸的憑證與證據
1.在民間借貸中,借條、欠條和收條有何不同的法律意義?
2.當事人分別舉出相反證據但都不能推翻對方證據,應當如何處理?
3.當事人的證據證明力相當,應當如何處理?
4.承認對方主張的借款約定利息后又反悔,能否獲得支持?
5.依據對方陳述提出主張而對方稱陳述有誤,能否免除其舉證責任?
6.否認欠條為自己所寫,應否承擔舉證責任?
7.對還款憑據提出質疑,應否承擔舉證責任?
8.欠條沒有欠款人名字,應當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9.借條和承諾還款的時間均未注明年份,應當由誰承擔舉證責任?
10.僅有證人證言和錄音帶但沒有借據,能否認定借款事實存在?
11.當事人對證據形成原因的陳述自相矛盾,是否應當繼續(xù)舉證?
12.基于其他法律關系書寫借條確認欠款,是否屬于民間借貸?
13.重復書寫借條,二者之間應當屬于何種關系?
14.在有其他證據佐證的情況下,銀行轉賬憑證能否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15.只有口頭約定,能否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借貸關系?
第三章 民間借貸的履行與擔保
1.貸款人不同意,借款人約定還款份額是否有效?
2.以自己名義替他人借款,應否承擔還款責任?
3.貸款人依照約定將借款付給第三人,借款人是否應當還款?
4.借款系被他人詐騙取得,借條上的借款人應否承擔還款責任?
5.合伙人借貸,對其他合伙人及合伙企業(yè)應否償還?
6.借用他人信用卡,應否向持卡人履行還款義務?
7.為他人擔保約定不明,應當屬于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
8.借款時僅起聯系、介紹作用,是否屬于保證人?
9.第三人在借條上僅有簽字,應當如何認定?
10.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后是否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11.在民間借貸時設定抵押擔保,該合同應當何時生效?
12.未經同意而用他人名下的財產擔保,該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13.抵押人替借款人償還欠款,是否可以向借款人追償?
第四章 民間借貸的其他問題
1.在民間借貸中,利息能否在借款本金中預先扣除?
2.在借貸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利息,是否應當支付利息?
3.在借貸中約定利怠和違約金超過法定利息的上限,能否得到法律保護?
4.借款人經自愿支付超出限制部分利息,事后能否要求返還?
5.在民間借貸中約定“利滾利”,能否受到法律保護?
6.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應當如何計算利息?
7.在民間借貸中,應當如何計算逾期利息?
8.沒有約定利息和還款期限,是否還需支付利息?
9.夫妻一方結婚之前欠另一方的借款,離婚后可否要求償還?
10.夫妻之間互相借款,應否履行還款義務?
11.夫妻一方借款用于共同生活,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2.辦喪事收取人情款,是否屬于家庭共同財產?
13.向單位預支的業(yè)務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4.未成年子女受贈的錢物,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加以分割?
15.離婚時未繳納計劃生育罰款,能否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分割?
16.借款人死亡后,借款人的繼承人要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履行還款義務
17.貸款人死亡后,借款人依然要履行還款義務
展開全部
書友推薦
- >
莉莉和章魚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唐代進士錄
- >
月亮與六便士
- >
上帝之肋:男人的真實旅程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苦雨齋序跋文-周作人自編集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本類暢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