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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2056515
- 條形碼:9787562056515 ; 978-7-5620-5651-5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 本書特色
基于解決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對于維護司法,維系社會和諧等方面的必要性與迫切性考慮,朱立恒所著的《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理性考察與分析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現狀與成因,探究解決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理論基礎,考察國外解決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基本經驗,反思我國法院應對實踐的優勢與不足,探索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以期實現關于法院裁判的社會共識,*終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目標的實現。基于刑事裁判與民意沖突較民事、行政裁判更加普遍以及烈度更強的現實,《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將主要針對法院的刑事裁判與民意沖突問題進行研究。
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 內容簡介
《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采用比較分析、規范分析、實證分析、跨學科分析等方法對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及其解決機制問題進行研究。 理性考察與分析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現狀與成因,探究解決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基礎理論,考察國外解決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基本經驗,反思我國立法以及法院應對實踐的優勢與不足,探索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以期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目標的實現。
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 目錄
導言
一、研究意義
二、研究內容
三、研究方法
**章 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現狀及成因
一、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現實
(一)多發性
(二)易擴散性
(三)后果多重性
二、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類型分析
(一)依據主體不同的類型劃分
(二)依據內容不同的類型劃分
(三)依據問題性質的類型劃分
(四)依據影響程度不同的類型劃分
三、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成因
(一)轉型社會矛盾多發與司法腐敗現象普遍存在
(二)公民權利意識增長與表達自由渠道的暢通
(三)司法專業化與大眾化的分離
(四)錯案屢見不鮮與國家賠償狀況不容樂觀
第二章 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解決的基礎理論
一、多維理論視角
(一)現代社會沖突理論
(二)政治民主與司法民主理論
(三)司法公正理論
二、價值期待
(一)個案解決價值
(二)社會和諧價值
(三)法治建設價值
第三章 國外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解決的基本經驗
一、公民享有審判權
(一)陪審制度
(二)治安法官制度
二、公民參與審判
(一)美國的VOM調解模式
(二)法庭之友制度
三、公民知曉審判情況
(一)公開審判制度的國內法與國際法地位
(二)公開審判的內涵
四、審判公正的其他制度保障
(一)刑事審級制度
(二)刑事再審制度
第四章 我國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解決的法律制度及反思
一、典型制度及反思
(一)公開審判制度的現狀與問題
(二)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現狀與問題
二、其他制度及反思
(一)兩審終審制度的現狀與問題
(二)再審制度的現狀與問題
第五章 我國法院應對裁判與民意沖突的實踐
一、中央層面的實踐
(一)促進司法民主化建設
(二)建立案件質量評估機制
(三)加強廉政建設
(四)推進審判程序改革
(五)改革法院系統內部機制
二、地方層面的實踐
(一)陪審團制
(二)恢復性司法
(三)法庭之友
(四)“專家法律意見書”現象
(五)量刑規范化改革
三、辨析
(一)積極方面
(二)尚存的問題
第六章 我國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解決機制的建設
一、遏制司法腐敗
(一)推進法院系統特色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二)強化職業道德建設
(三)強化法官腐敗犯罪的司法控制
二、完善公民參與審判制度
(一)完善公開審判制度
(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
(三)借鑒美國VOM調解模式
(四)確立法庭之友制度
三、完善審判公正的保障制度
(一)改革法院制度
(二)完善一審程序
(三)完善二審程序
(四)完善再審程序
(五)繼續改革死刑案件程序
(六)建設判例制度
四、規范民意表達、反饋與轉化機制
(一)完善民意溝通制度
(二)完善民意反饋制度
(三)完善民意轉化機制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解決機制 節選
三、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成因 在了解了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的現狀后,更進一步的研究應當是對這一現象形成的原因進行剖析,以有效地提出解決對策。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涉及法律、法官、法院、公民、社會等多方面因素,因而其也是由上述諸多因素所綜合導致的。在筆者看來,轉型社會矛盾多發與司法腐敗現象普遍存在,公民權利意識增長與表達自由渠道的暢通,司法專業化與大眾化的分離,公開審判原則的確立與審判立法、實踐問題的暴露是導致我國現階段法院裁判與民意沖突多發的主要原因。 (一)轉型社會矛盾多發與司法腐敗現象普遍存在 1.轉型社會導致矛盾多發 當前,我國社會的一個顯著特征就是,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尤其在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我國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都時刻發生著巨大的變化。這種變化使我國正處于前所未有的社會轉型時期。概括說來,我國的社會轉型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就現代化進程而言,我國正在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過渡。中國的傳統文化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而面對現代化的浪潮,中國的傳統社會形態也正在悄然發生較大變化,如鄉土社會向市民社會轉型等。就經濟而言,一方面,我國已經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過渡到有計劃的市場經濟,并正在從有計劃的市場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渡;另一方面,我國已經由以農業經濟為主轉向以工業經濟為主,從而使中國社會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變。就法律在社會中的地位而言,隨著依法治國方略以及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目標的確立,法律在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越來越扮演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從而使我國正在由人治社會向法治社會轉變。就對外開放而言,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確立及其實施,以及經濟的全球化、知識的全球化、加入WTO,我國正在由封閉型社會向開放型社會轉變,世界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對中國產生巨大的影響。就利益主體而言,隨著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的不斷發展變化,我國正在由一元社會向多元社會轉型。 一般來說,社會轉型時期也是各種社會矛盾的多發期。這是因為,在這樣一個時期,社會經濟轉軌、社會轉型,必然出現原有社會結構被打破,不斷分化、重組,原有的統一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經濟體制日益被多元化的社會結構所取代,面臨社會利益被重新分配的局面。舊體制被打破,新體制基本建立但還不完善,整個社會中存在著諸多漏洞。由于人口基數大,人均經濟增長非常緩慢,并且由于先賦的如戶籍制度、后發的如受教育程度等一系列原因,人與人之間的收入差距明顯拉大,貧富兩極分化現象日益突出。我國的基尼系數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一直維持在0.4這一國際警戒線以上,已經超過許多發達國家的水平。由此可見,我國已經進入到一個兩極分化非常嚴重的時期,兩極分化的直接后果是社會沖突和對抗的發生。清華大學李強教授就將改革以來的社會群體分為四個利益群體,即特殊獲益者群體、普通獲益者群體、利益相對受損群體和社會底層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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