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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論叢-第十卷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6149294
- 條形碼:9787516149294 ; 978-7-5161-4929-4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論叢-第十卷 本書特色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論叢(第10卷)》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流動站的研究人員的論文匯編,內含公安機關刑事不立案研究;死刑案件辯護研究;刑罰裁量權的合理規范;共犯之共犯的規范理論研究;無罪裁判問題研究;環境稅若干問題研究;網絡廣告的行政監管研究;商事信托的組織法理論研究;縱向地域限制的競爭法分析;中德消費者保護法比較研究10篇論文。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論叢-第十卷 內容簡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論叢(第10卷)》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流動站的研究人員的論文匯編,內含公安機關刑事不立案研究;死刑案件辯護研究;刑罰裁量權的合理規范;共犯之共犯的規范理論研究;無罪裁判問題研究;環境稅若干問題研究;網絡廣告的行政監管研究;商事信托的組織法理論研究;縱向地域限制的競爭法分析;中德消費者保護法比較研究10篇論文。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論叢-第十卷 目錄
死刑案件辯護研究/彭越林
刑罰裁量權的合理規范/冉巨火
共犯之共犯的規范理論研究/田淼
無罪裁判問題研究/袁小剛
環境稅若干問題研究/姚文虎
網絡廣告的行政監管研究/鄧小兵
商事信托的組織法理論研究/季奎明
縱向地域限制的競爭法分析/萬江
中德消費者保護法比較研究/姜龍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后論叢-第十卷 節選
(1)不記錄 在受案環節,無論是刑事受案中還是行政受案中都不記錄、不做受案登記。不記錄的表現又可進一步細化為兩種情況。 **,單純的不記錄,在任何記錄系統中都沒有任何記載。該情況是具體案件中辦案人和當事人的所謂“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在司法系統的管理和訴訟程序中是完全不可見的,因而,審查、監督、控制也是*困難的。典型的情況和實例,如為控制發案率,對實際存在的案件根本不進行登記,甚至藏匿案件材料;對涉及金額小、數量少但已經達到立案標準的盜竊類案件遲遲不依程序規定受理調查。①又如,認為地址不清、不屬本機關管轄等就不受案、不記錄。②再如,區分處理直接撥打110報警臺和撥打警務室報警電話的報案,對于撥打警務室電話報警的警情,進行隱瞞案件更便利。③還有主動發現案件不積極,甚至出現所謂“不報不立”的情況,即已經通過媒體或自行發現等途徑掌握了犯罪事實,本該記錄并立案,但由于缺乏控告、舉報等材料而不立案。這種現象,不同地區執法情況不一,在刑事案件高發、警力相對缺乏的城市地區普遍高于刑事發案率低的農村地區。④對在執勤、巡邏過程中,遇到的輕微案件,也有很多怠于記錄,處理完了事,或者利用當事人不愿找麻煩的心理,勸說當事人不要求正式記錄。 第二,只做出警記錄,不做受案記錄。出警、處警、接警等記錄只是對警情處理情況的記載,與受案記錄直接導入刑事訴訟程序不同。比如,110出警后,要求及時將處警情況反饋給110報警服務臺,并做好處警記錄。⑤但是,該處警記錄不能等同于受案記錄。同樣,簡單地進行只言片語的報警臺賬記錄、工作記錄,也與刑事訴訟程序的受案記錄不同。這些情況都只是警務活動的記錄,在刑事司法系統的記錄體系中則是不可見的。警察接警的過程中,除了工作不認真造成的疏忽之外,還存在基于立案統計等原因故意不做刑事受案記錄,甚至某些情形下接警人員做報警人的工作或者欺騙報警人使報警人不要求公安機關備案。 (2)虛假案情記錄 虛假案情記錄常常表現為對案情進行虛假的降格描述,以使本應作為刑事案件受理的案件以行政案件受理。這種情況在涉及數額估計、結果鑒別等情況的案件中多發。有時,為了人為降低刑事案件數量,還會故意將本應并案處理的刑事案件拆分成多個行政案件進行受案記錄。另外,對已構成輕微刑事案件的情況,派出所民警考慮到當事人不愿起訴但又必須采取措施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或者認為刑事處罰不是化解矛盾、實現良好社會效果的*佳方式,往往會主動進行調解,以行政調解的方式結案,此種情況在記錄中也是體現為行政受案記錄。① (3)記錄混亂、受案操作混亂 導致記錄混亂、受案操作混亂的原因大體可分為三種。**,受案管理混亂,既有的操作規范在實踐中不被遵守。現實中,受案記錄混亂,缺項、漏項明顯,案情、詢問筆錄和接受證據材料清單、受案登記表不規范,受案回執不出具等狀況均有發生。第二,案件統計管理中,以事立案和以人立案的記錄歸口不同,經常導致漏錄案件,或者本應并為刑事案件處理的案件仍以治安案件或民事糾紛記錄。第三,為了迎合案件統計、考核、評優等的需要,故意進行不規范記錄。例如,個別派出所、刑警中隊在刑事案件登記表中受理時間不嚴格按照要求填寫,只填寫發案時間,不填寫受理時間,待破案后,再將時間根據需要,按照破案當月補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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