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訴訟法適用疑難問題新釋新解 版權信息
- ISBN:9787510207464
- 條形碼:9787510207464 ; 978-7-5102-0746-4
- 裝幀:一般膠版紙
- 冊數: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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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訴訟法適用疑難問題新釋新解 本書特色
《新民事訴訟法適用疑難問題新釋新解》編輯推薦:我們要以學習貫徹新《民事訴訟法》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對民事檢察職能的認識,正確定位,切實解決好民事檢察干什么、怎么干的問題。為此。首先要準確把握民事檢察的監督范圍和對象,明確民事檢察在性質上是對公權力的監督,明確監督對象是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調解以及在審判、執行活動中已經發生的違法情形,而不是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訴訟活動;對于當事人的違法訴訟活動,檢察機關可以通過監督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間接監督。其次要準確地把握民事檢察的監督方式和手段。檢察機關要依照法律規定正確使用檢察建議,認真調查核實案件事實,綜合運用不同的監督方式,促進各種監督措施的有效銜接,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后要準確把握民事檢察的作用和效力,檢察機關既不能代行審判權、執行權,也不能代行對違法人員的處分權。要處理好檢察監督與當事人自力救濟、審判自身救濟的關系,把重點放在通過法院自我糾錯程序未能解決和法院存在嚴重錯誤的問題上,不能把監督數量多少作為評價工作成效的唯一標準,應促進監督數量、質量、效率、效果的有機統一。
新民事訴訟法適用疑難問題新釋新解 內容簡介
本書為對新民事訴訟法適用中相關疑難問題的新釋新解。其以新《民事訴訟法》為基礎,從民事訴訟基本原則、基本制度以及民事訴訟相關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等方面,就各相關內容在司法實踐中的適用,以及其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了非常詳細充分的論述。本書核心在對新法的新釋新解,立論基點高,理論基礎深厚、扎實,內容涉及民事訴訟法的各個知識點,是一部很好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教材,對我們深入理解民事訴訟基本理論知識,正確理解和適用新《民事訴訟法》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指導意義。
新民事訴訟法適用疑難問題新釋新解 目錄
序言**章 民事訴訟基本原則的完善一、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作了哪些修改?
二、怎樣理解誠實信用原則的概念與內涵?
三、誠實信用原則的主要價值有哪些?
四、民事實體法與民事訴訟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有何區別?
五、當事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表現有哪些?
六、當事人濫用訴權的含義是什么?構成要件有哪些?
七、當事人濫用訴訟權利的表現有哪些?
八、當事人的真實義務包含哪些內容?
九、什么是舉證突襲?什么是舉證妨礙?禁反言的含義有哪些?
十、法官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表現有哪些?
十一、怎樣理解禁止突襲裁判的概念與內涵?
十二、誠實信用原則的主體及違反該原則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十三、人民檢察院進行法律監督應否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十四、強化民事訴訟中的檢察監督原則有何意義?
第二章 民事管轄制度的完善一、民事管轄制度的完善主要涉及哪些方面的內容?
二、協議管轄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三、協議管轄的效力和適用限制是什么?
四、應訴管轄的概念與內容是什么?適用應訴管轄的條件有哪些?
五、管轄權轉移制度有哪些修改?管轄權下放性轉移的條件有哪些?
六、對違反規定任意進行管轄權轉移的行為應怎么辦?
七、對于管轄錯誤的案件應如何救濟?
第三章 公益訴訟制度的創設一、《民事訴訟法》是如何規定公益訴訟制度的?
二、公益訴訟制度的價值有哪些?
三、如何界定公共利益?
四、哪些案件屬于公益訴訟的范圍?
五、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有哪些?
六、公益訴訟程序的特殊性體現在哪些方面?
七、如何理解公益訴訟判決的既判力?
第四章 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一、民事證據制度的完善主要包含哪些內容?
二、民事訴訟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三、電子證據的含義、特點是什么?哪些證據屬于電子證據?
四、為什么要將電子證據作為單獨的證據種類?
五、如何進行電子證據的收集與保全?應注意哪些問題?
六、如何對電子證據的真實性進行質證與認定?應注意哪些問題?
七、鑒定意見與鑒定結論有什么區別?
八、當事人應及時提供證據的規定有哪些?
九、為什么要規定證據及時提出主義?
十、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拖延提交證據的情況應如何處理?
十一、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如何處理?
十二、證人出庭作證的義務是如何表現的?
十三、證人不能出庭作證的理由有哪些?
十四、不能出庭的證人應以哪些形式作證?
十五、證人作證費用的承擔如何分配?
十六、如何理解當事人中請鑒定的權利?
十七、哪些問題屬于鑒定人鑒定的對象?
十八、測謊是否屬于鑒定事項?民事訴訟中如何運用測謊結論?
十九、鑒定人應如何確定?
二十、法院委托鑒定人進行鑒定的條件有哪些?
二十一、如何理解鑒定人出庭作證的義務?鑒定人出庭作證的條件有哪些?
二十二、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后果是什么?
二十三、如何理解專家參與訴訟的制度?
二十四、哪些問題屬于可以申請專家參與訴訟的范圍?
二十五、哪些人可以申請訴前證據保全?如何理解“利害關系人”?
二十六、訴前證據保全的條件有哪些?如何理解情況緊急?
二十七、如何正確適用訴前證據保全制度?
第五章 民事送達制度的完善一、完善民事送達制度的必要性有哪些體現?
二、留置送達制度有哪些新方式?
三、哪些訴訟文書可以適用簡便送達方式?簡便送達方式的適用需要具備什么條件?送達日期如何確定?
四、轉交送達相關規定的表述有什么調整?其原因何在?
五、民事送達制度的完善對民事檢察監督工作有何意義?
第六章 調解與訴訟銜接機制的完善一、如何理解調解優先原則?
二、實踐中哪些案件一般屬于適宜調解的案件?
三、對于適宜調解的案件,法院一般如何處理?
四、如何理解“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法院違背當事人意愿強制調解應如何處理?
五、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應當如何處理?
六、如何理解司法確認制度的主要價值與功能?
七、申請司法確認的主體有何要求?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八、人民法院審查調解協議的標準是什么?
九、如何理解人民法院裁定有效的調解協議的效力?
十、人民法院駁回申請的調解協議應如何處理?
第七章 民事保全制度的完善一、民事保全制度的主要價值有哪些?
二、民事保全制度的基本內容是如何規定的?
三、如何理解民事訴訟中的行為保全制度?
四、申請訴訟保全的條件有哪些?如何理解“使判決難以執行”?
五、申請訴前保全的條件有哪些?
六、法院解除訴訟保全和訴前保全的條件有哪些?
七、法院保金的范圍超過申請人保全請求的范圍應如何處理?
八、保全錯誤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九、如何追究錯誤保全的賠償責任?
第八章 民事訴訟強制措施的完善一、新《民事訴訟法》在強制措施方面有哪些修改?
二、新《民事訴訟法》中強制措施主要針對哪些情況?具體手段有哪些?
三、如何認定和處理當事人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逃避執行的情況應如何認定和處理?
五、如何理解有關單位協助調查、執行的義務?
六、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單位或個人,罰款金額有何變化?
第九章 擔保物權實現程序、督促程序一、如何認識規定擔保物權實現程序的價值?
二、如何理解擔保物權實現程序的性質?
三、應當如何適用擔保物權實現程序?
四、督促程序中,債務人提出異議將產生什么樣的后果?人民法院的審查標準是什么?
五、支付令失效將產生何種法律效果?
……
第十章 民事一審程序的完善第十一章 民事簡易程序的完善第十二章 民事第二審程序的完善第十三章 民事審判監督程序的完善第十四章 民事檢察監督制度的完善第十五章 民事執行程序的修改完善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附錄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前后對照表附錄三:*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通知民事案件案由規定(2011年2月18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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