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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綜合案例教學(實踐性、研究性人才培養綜合案例教學系列教材)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0123240
- 條形碼:9787300123240 ; 978-7-300-12324-0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法學綜合案例教學(實踐性、研究性人才培養綜合案例教學系列教材) 本書特色
《法學綜合案例教學》是實踐性、研究性人才培養綜合案例教學系列教材之一。
法學綜合案例教學(實踐性、研究性人才培養綜合案例教學系列教材) 內容簡介
《法學綜合案例教學》內容簡介:2009年,我們迎來了新中國60華誕;赝60年艱苦卓絕的奮斗歷程,我們無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面發展和偉大祖國的日益強大而倍感自豪和驕傲。新中國教育60年的深刻變革和歷史性跨越同樣值得我們感佩和謳歌。
法學綜合案例教學(實踐性、研究性人才培養綜合案例教學系列教材) 目錄
**章 民事訴訟法學
一、訴與訴權——趙天祥訴南陽市宛城區環城**建筑公司案
二、民事訴訟法中的處分原則——國陽機械制造廠訴興業商貿公司案
三、一般地域管轄——陳芳君等與陸伯權返還財禮糾紛案
四、當事人的適格——張靜訴俞凌風網絡環境中侵犯名譽權糾紛案
五、先予執行——北京國環物業公司訴蘇某擅自關停供暖閥門案
六、普通程序與簡易程序的適用——方某訴羅某還款糾紛案
七、第二審程序——龍鄉公司訴羽化公司合同糾紛上訴案
八、審判監督程序——某區房管二所訴胡建平等房屋搬遷糾紛再審案
九、特別程序——認定謝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案
十、民事裁判的執行——某建筑工程處與某縣民政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糾紛強制執行案
第二章 刑事訴訟法學
一、刑事訴訟概述——劉某過失殺人案
二、管轄——羅某泄露國家機密、受賄案
三、強制措施——李某強奸、殺人案
四、立案——丁某故意傷害案
五、偵查——董某強奸案
六、公訴——張某、李某過失致人死亡案
七、**審程序——江某盜竊案
八、第二審程序——劉某強奸、殺人案
九、再審程序——胡某侵占案
第三章 行政訴訟法學
一、具體行政行為——“豐田中心”產權界定案
二、行政許可——葛軍訴某區公安分局行政許可違法案
三、行政訴訟起訴期限——衡南縣松江加油站及武躍華訴湖南省商務廳行政違法案
四、行政確認之訴——李曉艷訴平頂山市衛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案
……
第二篇 實體法篇
第三篇 國際法篇
法學綜合案例教學(實踐性、研究性人才培養綜合案例教學系列教材) 節選
《法學綜合案例教學》內容簡介:2009年,我們迎來了新中國60華誕;赝60年艱苦卓絕的奮斗歷程,我們無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面發展和偉大祖國的日益強大而倍感自豪和驕傲。新中國教育60年的深刻變革和歷史性跨越同樣值得我們感佩和謳歌。
法學綜合案例教學(實踐性、研究性人才培養綜合案例教學系列教材) 相關資料
復議決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法定起訴期限的,適用前款規定。其二是行政相對人不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的起訴期限為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的起訴期限為5年。即該解釋第42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在行政訴訟中,行政訴訟起訴期限的計算起點往往構成確定起訴期限的基礎,它們在起訴期限制度中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不論起訴期限是15日、30日或者是3個月,都面臨著從哪一個時間點開始計算的問題。對于起訴人系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方的情形,起訴期限的計算起點容易確定,即如《行政訴訟法》第39條規定的“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其他法律規定的“接到通知之日”或者是“收到(接到)決定書之日”。同時,《行政訴訟法若干解釋》對于行政相對方“知道”或“收到(接到)”進行了有利于保護行政相對方權利的解釋,即認為行政相對方完整地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應包括“知道訴權或起訴期限”。如果行政機關僅告知了相對方具體行政行為內容,未告知其訴權或起訴期限,屬于不完整的告知,起訴期限的計算起點應從“知道訴權或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年”。相應的,如果行政相對方不知道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應從“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不超過20年)”,同理,這里的“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應理解為知道包括訴權或起訴期限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完整內容。由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訴權或起訴期限”很難在訴訟中舉證證明,如果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相對方,或雖然告知但未告知其訴權或起訴期限,實踐中相對方于2年或5年最長保護期中均可隨時起訴,這也是往往被人誤解為起訴期限在上述兩種情形中發生了變化的原因。由于行政訴訟的起訴人不僅包括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方,還包括具體行政行為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人,而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一般無告知非相對方的其他人(也包括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人)的程序義務,具體行政行為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人往往不知道該行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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