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 版權信息
- ISBN:7115194009
- 條形碼:9787115194008 ; 978-7-115-19400-8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 本書特色
對媒介制作人而言。法律問題舉足輕重。即使是那些*有市場前途的媒介產品,如果碰到法律爭議。因此產生律師費用和訴訟成本,并伴隨制作上的延誤,其后果也是毀滅性的。《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第四版)》可以幫助制作人越過深奧難解的法律術語,認識和解決那些在制作過程中(從媒介合同的協商到完成產品的版權登記)所產生的種種法律問題。《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是一本全面而綜合的手冊,它解釋了媒體制作人司空見慣的一系列法律問題,包括:制作協議、許可、豁免許可、保險、誹謗和隱私權問題、與行業協會的合作、版稅和剩余使用,以及通過版權和商標注冊來保護完成作品等。這個*新修訂和擴充的版本具有與時俱進的特色,加入了選擇權協議以及其他制作合同、版權問題、網絡問題、互動產品、誹謗和隱私權等新的內容,并反映了近期在版權法、明示和暗示合同、音樂片段許可以及在制作過程中使用第三方素材等領域的新的變化。
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 內容簡介
本書有作為必要知識背景的一般理論和相應司法制度的介紹,主要筆墨都落在各種具體法律問題的分析上,本書以媒介法的淵源和基本原則作為開篇,其后,就是媒介產品制作的專業人士關心的重要法律問題進行了介紹和分析。
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 目錄
1 媒介法概述1.1 你該知道多少法律1.2 誰制定了媒介法1.2.1 法院的地位1.2.2 行政和管理機構的地位1.2.3 州和地方政府1.3 媒介法的類型1.3.1 憲法性法律1.3.2 制定法1.3.3 判例法1.3.4 調節法1.4 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1.4.1 刑事案件1.4.2 民事案件1.4.3 媒介制作人和民事指控1.5 法院系統1.5.1 聯邦裁判權和州裁判權1.5.2 聯邦法院系統1.5.3 州法院1.5.4 地方和市法院1.6 替代的爭議解決方案1.6.1 仲裁1.6.2 調解小結注釋2 經營各種關系:合同和媒介制作程序2.1 制作合同2.2 什么是合同2.3 合同的要素2.3.1 要約2.3.2 約因2.3.3 承諾2.3.4 日落條款2.3.5 要約和合同2.4 其他問題和關鍵2.4.1 意識能力(mental competence)2.4.2 非法行為2.4.3 欺詐和錯誤2.5 合同法的淵源2.6 合同的種類2.6.1 明示合同和默示合同2.6.2 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2.7 你何時需要一個律師2.8 毀約2.8.1 尋求賠償2.8.2 救濟、訴訟和損害賠償小結注釋3 文字為憑:媒介制作合同樣本3.1 為正當權利而締約:職務作品3.2 媒介制作合同之要點對照表3.3 攝制組合同樣本3.4 作者合同樣本3.5 設備租賃合同樣本3.6 項目合同樣本3.7 選擇權/購買協議樣本 小結注釋4 獲得許可:媒介制作過程中的版權問題4.1 版權的介紹4.1.1 何謂版權4.1.2 版權法的淵源4.1.3 什么可以納入版權保護4.1.4 版權是如何確立的4.1.5 誰擁有版權作品的版權4.1.6 在美國版權辦公室的登記4.1.7 媒介產品采用已有作品的特別提示4.1.8 版權的保護期4.2 版權侵權4.2.1 侵權訴訟4.2.2 實際損失和法定損失4.3 版權作品的合理使用(fair use)4.3.1 在制作過程中對版權材料進行偶然性或背景性的使用4.3.2 “合理使用”對照表4.4 公有領域4.4.1 哪些材料屬于公有領域4.4.2 判斷一件作品是否屬于公有領域4.4.3 國際問題4.5 購買無版權的材料4.6 進行版權調查4.6.1 啟動版權調查4.6.2 版權調查的限制4.7 獲取使用版權材料的權利4.7.1 聯系版權擁有者4.7.2 與版權擁有者協商4.8 著作人身權4.9 瑕疵擔保4.10 許可某種特定材料的其他問題4.11 國際版權 伯爾尼公約小結注釋5 安全地進行制作:許可、豁免、誹謗和制片保險5.1 拍攝或外景地使用許可5.1.1 許可的種類5.1.2 基本要求5.1.3 費用和罰款5.2 隱私權及其豁免5.2.1 隱私法概述5.2.2 表演者的隱私權豁免5.2.3 觀眾的隱私權豁免5.2.4 外景地拍攝豁免許可5.2.5 獲得豁免許可的必要性 5.3 其他隱私權問題5.3.1 隱私權法和新聞節目5.3.2 公開發表權5.3.3 與名人相似的容貌或聲音(celebrity lookalike and sound-alike)5.3.4 “化名”的抗辯事由(the “changed name” defense)5.3.5 隱私權注意事項對照表5.4 書面誹謗5.4.1 誹謗、書面誹謗和口頭誹謗5.4.2 誹謗法的淵源5.4.3 誹謗行為的構成要件5.4.4 公共官員、普通個人 和實際惡意5.4.5 收回條款(retraction statutes)5.4.6 對公司和組織的誹謗5.4.7 誰承擔誹謗的法律責任5.4.8 協議中的誹謗條款5.4.9 誹謗保險(libel insurance)5.4.10 如何保護自己抵御誹謗訴訟:誹謗事項對照表5.5 制作保險和完工保險小結注釋6 插入音樂:特別注意媒介制作中的音樂使用6.1 獲得音樂許可的過程6.1.1 音樂作品與版權法6.1.2 音樂出品人和錄音公司的地位6.1.3 對媒介制作人的意義6.2 權利的種類6.2.1 同步權、主盤錄音權(灌錄權)和表演權6.2.2 強制灌錄許可6.3 與許可代理人合作6.4 樂庫(Music library)6.4.1 選擇音樂庫6.4.2 費用選擇6.5 職務音樂作品(啟用原創音樂)6.5.1 全套音樂制作方案6.5.2 音樂制作合同6.6 使用類似聲音的表演和錄音6.7 音樂權利對照表小結注釋7 與協會及工會合作7.1 《勞工法》的淵源7.2 代表演員與技術人員的主要協會與工會7.3 協會及工會協議7.4 關于協會及工會協議的一些誤解7.5 簽字:成為美國演員工會及美國電視與廣播藝術家聯合會的簽約人7.5.1 雇傭7.5.2 工作條件7.5.3 工資與演員標準合同7.5.4 付款方式及報告7.5.5 承擔協議7.6 再使用費用(Reuse Fees)及剩余使用費用(Residuals)7.6.1 用于企業及教育類制作的再使用費用(Reuse Fees)及剩余使用費(Residuals)7.6.2 轉變作品類型及其他附加用途7.6.3 專題電影及廣播電視節目剩余使用費用7.7 當你是非簽約方時與協會會員合作7.7.1 協會薪金服務合同(Guild Payroll Services Contracts)7.7.2 單項制作協議(One-Production Letter of Agreement)7.8 美國演員工會和美國電視與廣播藝術家聯合會之外的協會和工會7.8.1 美國編劇協會與美國導演協會(The Writers Guild of America and the Directors Guild of America)7.8.2 美國音樂家協會(American Federation of Musicians)7.8.3 國際戲劇雇員聯盟(The International Alliance of Theatrical Stage Employees)小結注釋8 走進多媒體:與互動產品相關的法律問題8.1 開發多媒體只讀光盤(CD-ROMs)8.1.1 CD-ROM開發協議8.1.2 芯片、版權以及CD-ROM8.1.3 行業協會問題8.2 在互聯網制作網站 網站開發和服務協議8.3 互聯網上的誹謗和其他責任問題8.4 在網絡上傳播淫穢或猥褻內容8.5 兒童網絡隱私權保護法8.6 獲得域名8.7 音樂公開表演權 協會問題8.8 其他互聯網問題小結注釋9 大功告成:保護你的完成作品9.1 井然有序地保存記錄9.2 版權注冊9.2.1 注冊還是不注冊9.2.2 在注冊之前:決定所有權歸屬9.2.3 填報表格PA9.2.4 遞交注冊申請表格9.2.5 國會圖書館的影片收藏9.2.6 注冊證明書9.3 通過商標保護作品名稱9.3.1 何謂一個商標9.3.2 商標法的來源9.3.3 為創作作品的名稱注冊商標9.3.4 聯邦政府商標注冊程序9.3.5 關心及保護你的商標9.4 專利權9.5 廣播電視法9.5.1 廣播電視法的來源9.5.2 公平原則9.5.3 對等時間規則(the Equal Time Rule)9.5.4 贊助人身份9.5.5 不雅及淫褻內容9.6 發行協議9.6.1 一個發行協議的組成要件9.6.2 發行協議的樣本9.6.3 商討協議9.6.4 查看協議樣本小結注釋附錄A 各州及各省電影電視管理部門名錄附錄B 音樂授權許可使用機構以及相關授權委托機構附錄C 行會、工會以及相關組織專業術語表參考書目
展開全部
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 節選
《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是針對制作人在節目制作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介紹、咨詢的手冊性著作。《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有作為必要知識背景的一般理論和相應司法制度的介紹,主要筆墨都落在各種具體法律問題的分析上。《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以媒介法的淵源和基本原則作為開篇,其后,就媒介產品制作的專業人士關心的重要法律問題進行了介紹和分析。雖然中國和美國在節目制作的相關法律制度和制作實務方面差異很大,但是,作為法律的基本精神,諸如公平、正義、鼓勵創新等則是一致的,節目制作的基本規律也是一樣的。美國在影視節目制作領域已經發展出一套完備的法律和成熟的做法,這些對于正在逐漸走向市場化的我國影視節目制作業來說具有極大的借鑒價值和參考意義。
媒體制作人法律實用手冊 作者簡介
Philip H.Miller是Irell & Manella律師行世紀城(洛杉磯)事務所的律師。專攻娛樂法與知識產權法,撰寫了大量媒介和技術領域法律和政策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