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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學習指導 版權信息
- ISBN:9787562030454
- 條形碼:9787562030454 ; 978-7-5620-3045-4
- 裝幀:暫無
- 冊數: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民事訴訟法學習指導 本書特色
以基礎求貫通,基本概念與原理助你觸類旁通;以經驗求成功,名師李永軍教授與你分享學習心得;以習題求鞏固,期末考試、考研、司考真題幫你舉一反三。
民事訴訟法學習指導 內容簡介
《高等政法院校必修課程學習指導叢書》是一套針對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法學專業必修課程策劃的,以法學基礎知識精解、堂習方法、配奎翌墅為主要內容的同步學習指導用書。目的在于幫助學生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礎知識”,從某種角度講,本叢書可以說是一套簡明法學教材。
目前,全國接受不同層次法學教育的人數眾多,且法學教材種類繁多、形式多樣。面對各類篇幅大、內容廣的法學教材,不少人學習時抓不住重點,考試時摸不著方向,確實下了工夫,卻因不得要領而事倍功半。編者認為,不管使用何種教材,不管內容篇幅多大,萬變不離其宗,我們只要緊緊抓住“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礎知識”這個關鍵內容,其他問題就會迎刃而解。
本叢書完全從“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礎知識”出發,總結、歸納、整理概念、原理之下的相關知識點,為在校生期末考試、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提供知識體系保障。我們堅信,掌握了這些*基本的概念、原理和知識,就相當于掌握了教科書中*基礎、*精華的部分,面對各種考試,就能應對自如,順利過關。
民事訴訟法學習指導 目錄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配套習題
◆參考答案
第二章 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配套習題
◆參考答案
第三章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配套習題
◆參考答案
第四章 民事訴訟中的人民法院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重點知識講解
◆配套習題
◆參考答案
第五章 管轄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重點知識講解
◆配套習題
◆參考答案
第六章 民事訴訟當事人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重點知識講解
◆配套習題
◆參考答案
第七章 訴訟代理人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重點知識講解
◆配套習題
◆參考答案
第八章 訴權與訴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重點知識講解
◆配套習題
◆參考答案
第九章 財產保全與先予執行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重點知識講解
◆配套習題
◆參考答案
第十章 訴訟費用
◆內容提示
◆基礎知識圖解
第十一章 期間、期日與送達
第十二章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
第十三章 民事訴訟證據概述
第十四章 民事訴訟證據的立法種類
第十五章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第十六章 **審程序
第十七章 第二審程序
第十八章 審判監督程序
第十九章 法院裁判
第二十章 民事非訟程序
第二十一章 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
第二十二章 執行程序
第二十三章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手特別規定
第二十四章 仲裁概述
第二十五章 仲裁委員會、仲裁協會和仲裁員
第二十六章 仲裁協議
第二十七章 仲裁程序
第二十八章 司法對仲裁的支持與監督
第二十九章 涉外仲裁
綜合測試題
民事訴訟法學習指導 節選
第五章 管轄
重點知識講解
三、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審民事案件
為了合理確定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轄級別,*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25日頒布了《關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對部分涉外民商事案件實行集中管轄:①涉外合同和侵權糾紛案件;②信用證糾紛案件;③申請撤銷、承認與強制執行國際仲裁裁決案件;④審查有關涉外民商事仲裁條款效力的案件;⑤申請承認和強制執行外國法院民商事判決、裁定的案件。但不包括發生在與外國接壤的邊境省份的邊境貿易糾紛案件、涉外房地產案件和涉外識產權案件。
對上述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僅包括以下五類:①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②省會、自治區首府、直轄市所在地的中級法院;③經濟特區、計劃單列市的中級法院;④*高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級法院;⑤高級法院。中級法院的區域管轄范圍由其所在的高級法院確定。
四、一般地域管轄的原則及例外
除《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外,《民訴意見》中對幾類特殊案件的管轄進行了具體的規定:
1.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①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②雙方當事人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③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④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⑤對沒有辦事機構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聯營體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注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注冊登記,幾個被告又不在同一轄區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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